- 編號:30519
- 書名:訴訟時效制度研究
- 作者:馮愷著
- 出版社:山東人民
- 出版時間:2007年7月
- 入庫時間:2007-8-28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借助比較法學及概念法學等研究方法,強調法律文化背景差異對具體制度設定的影響,圍繞訴訟時效的價值、客體、期間、障礙及效力展開剖析;指出該制度正當性的獲得有賴于督促與懲罰、證據彰示、秩序與安全、效率等多種價值的衡平,此種追求內部衡平的多元化價值體系始為訴訟時效正當性的基礎;對客體的討論標準予以評介,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揭示請求權得以成為訴訟時效客體的根據并對物權請求權的可適性提出質疑;突出對訴訟時效期間予以設定時應考慮的各種要素的考察,系統討論訴訟時效期間的類型及其劃分根據;結合訴訟時效的雙刃性,建議通過合理的限制措施(即訴訟時效的障礙)以保障其價值的充分實現;在對三種立法主義以及我國所奉行的“勝訴權消滅說”予以評介的基礎上提出,我國應當由傳統的“勝訴權說”向抗辯權發生主義轉換,同時注意克服抗辯權發生主義自身的弊端。
圖書目錄
序/001
自序/001
引言/001
第一章訴訟時效及其法律價值/007
一、何謂訴訟時效/008
(一)訴訟時效的界定/008
(二)訴訟時效與取得時效關系的再思考/014
(三)訴訟時效與民法基本原則的關系/019
二、訴訟時效的法定性解析/027
(一)學界觀點/027
(二)本書見解/032
三、訴訟時效的法律價值/035
(一)價值討論的意義/035
(二)價值的變動性發展/038
(三)觀點的歸納/044
第二章訴訟時效的客體/057
一、訴訟時效客體的確定及意義/058
(一)訴訟時效客體的確定/058
(二)訴訟時效客體確定的意義/060
二、訴訟時效客體的討論標準/063
(一)以立法模式為基點/064
(二)條文的學說化/064
(三)根據法律效果的劃分/067
三、請求權適用于訴訟時效的法理基礎/069
(一)請求權適用于訴訟時效有其特定的大陸法系法律文化淵源/069
(二)請求權所處的權利層面使其具有可救濟性/070
(三)訴訟時效的適用本質與效果決定了對其他權利的排除/073
(四)某些請求權的除外適用/076
四、物權請求權的可適性分析/080
(一)否定適用說/080
(二)肯定適用說/086
(三)有限適用說/088
(四)結論/093
第三章訴訟時效的期間/097
一、訴訟時效期間的設定根據/098
(一)社會文化要素的影響/098
(二)訴訟時效制度構成因素的內在互動/102
(三)理論學說與現實需要的考慮/105
二、訴訟時效期間的類型分析/106
(一)有關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的理論/109
(二)有關特別訴訟時效期間的理論/115
(三)有關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的理論/119
三、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123
(一)起算標準的討論/123
(二)合同之債與侵權之債的起算/137
(三)分期履行之債與基于無效行為發生債權的訴訟時效
期間的起算/149
第四章訴訟時效的障礙/169
一、訴訟時效障礙的價值理念/170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變動性發展:擴張抑或限縮/174
(一)訴訟時效中斷概說/175
(二)訴訟時效中斷在德國法中的限縮性發展/189
(三)訴訟時效中斷在我國的擴張性趨向及評價/191
三、訴訟時效中止的適用/199
(一)訴訟時效中止的概念/199
(二)訴訟時效中止事由辨析/205
四、訴訟時效延長的合理性討論/216
(一)訴訟時效延長的界定/216
(二)訴訟時效延長的存廢之爭/217
五、訴訟時效不完成的語義解析/220
(一)德國民法與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的不同規定/221
(二)對訴訟時效不完成的概念分析/222
(三)對我國法的啟示/229
第五章訴訟時效效力的檢討/231
一、對現有立法主義的評介/232
(一)立法主義界說/232
(二)抗辯權發生主義的正當性分析/236
二、我國對訴訟時效效力的立法選擇/239
(一)對勝訴權消滅說的評析/239
(二)抗辯權發生主義在我國的選擇/241
三、訴訟時效效力的阻斷/245
(一)承認/246
(二)時效利益的拋棄/250
(三)訴訟時效援用的否定/255
結語
——兼談對于未來民法典制定的幾點建議/259
參考文獻/265
一、國內文獻/265
(一)著作類/265
(二)論文類/269
二、國外文獻/274
(一)中文譯著/274
(二)外文著作、論文及法律文件/275
三、法律法規/276
本書共有2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