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1400
- 書名:失業保險政策解答與業務咨詢(金蜘蛛系列叢書)
- 作者:本書編寫組編著
- 出版社:民主法制
- 出版時間:2007年9月
- 入庫時間:2007-11-2
- 定價:24
圖書內容簡介
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包括的范圍廣,涉及的內容多,政策性極強,而新政策又不斷出臺。就業和社會保障的許多業務內行人尚且是霧里看花,外行人就業更加難懂。為更好地幫助廣大讀者全面了解就業、社會保障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讓老百姓更多地了解相關政策,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組織長期在勞動保障部門工作的專業人員和理論工作者,編寫了這套“金蜘蛛系列叢書”。叢書首次推出5種,即:《就業再就業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養老保險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工傷保險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失業保險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農民工勞動保障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還將陸續推出《醫療保險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勞動工資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勞動合同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勞動爭議處理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企業年金政策解答和業務咨詢》等圖書。 本叢書的最突出特點:一是全面系統;竞w了勞動保障工作各個方面現行的主要法律法規和政策,同時還介紹了相關基本知識和業務流程;二是通俗易懂。作為普及性的勞動保障配套政策業務咨詢方面的讀物,叢書力求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解答人們普遍關心的勞動保障熱點難點問題;三是適用性廣。本叢書的適用人群就是廣大關心自己勞動保障權益,希望保護自己權益的勞動者,特別是那些勞動保障權益正在受到損害或曾經受到損害的勞動者。本叢書也可以滿足從事勞動保障業務的干部職工,幫助他們學習掌握勞動保障基礎理論知識、提升業務工作能力。同時,本叢書還為那些關心勞動保障事業的其他部門工作人員、理論工作者、在校學生等廣大讀者提供了一個全面了解勞動保障業務和政策的窗口。希望本從書能夠滿足廣大讀者的需要.
圖書目錄
第一篇基本概念與知識/1
1.什么是就業?/1
2.什么是失業?/1
3.為什么會出現失業問題?/3
4.當前失業問題有什么特征?/3
5.為什么說失業是社會經濟非均衡運行的直接動因,
是加劇社會社會矛盾的根源?/4
6.為什么說失業是各種危險中最突出的,
是人民最大的問題?/6
7.什么是失業保險?/6
8.失業保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7
9.哪些學派、學說對失業保險制度建立
產生過深刻的影響?/7
10.國際勞工公約、建議書中有關失業保險的
主要內容有哪些?/9
11.哪個國家最早建立失業保險制度?/10
12.世界上有哪些國家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11
13.失業保險制度模式有幾種?/11
14.什么是失業救濟?/13
15.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創建于何年?/13
16.《關于救濟失業工人的暫行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失業保險法規嗎?/14
17.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為什么要建立失業保險制度?/15
18.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有哪些基本內容?/16
第二篇 參保范圍與參保登記/19
19.什么是參保范圍?/19
20.當前我國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是什么?/19
21.《失業保險條例》所指的職工包括哪些人?/19
22.公務員是否應該參加失業保險?/19
23.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及其職工是否應該參加失業保險?/20
24.社會團體的專職人員是否應該參加失業保險?/20
25.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是否應參加失業保險?/21
26.鄉鎮企業職工是否應該參加失業保險?/21
27.農民工是否應該參加失業保險?/21
28.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是否應參加失業保險?/21
29.外國人在中國就業是否應參加失業保險?/21
30.下崗職工是否需要參加失業保險?/21
31.銀行系統如何參加失業保險?/21
32.中央企業如何參加失業保險?/22
33.什么是失業保險參保登記?/22
34.為什么要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登記?/22
35.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登記?/23
36.負責失業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何受理
失業保險參保登記?/23
37.什么機構負責失業保險登記?/23
38.已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登記?/24
39.《失業保險條例》頒布前未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
怎樣辦理失業保險登記?/24
40.什么是失業保險變更登記?/24
41.在何種情況下必須變更失業保險登記?/24
42.如何辦理變更失業保險登記手續?/24
4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何受理失業保險變更登記?/25
44.什么是失業保險注銷登記?/25
45.如何進行注銷登記?/25
46.失業保險登記證件如何管理?/25
第三篇 失業保險費繳納/26
47.《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主要內容是什么?/26
48.《失業保險條例》對繳費費有何規定?/27
49.什么是失業保險費申報制度?/27
50.辦理繳費申報的單位包括哪些?/28
51.繳費申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如何申報?/28
5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何受理繳費申報?/28
53.如何核定繳費申報?/28
54.什么是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29
55.個人繳費記錄的基本內容有哪些?/29
56.個人繳費記錄如何管理?/29
57.社會保險費為什么要統一集中征收?/30
58.統一合并征收的社會保險費如何分別建立各項基金?
如何進行分帳?/30
59.為什么稅務機關可以征收失業保險費?/30
60.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如何與稅務征收機構協調配合?/31
61.什么是工資總額?什么是本人工資?什么是社會平均工資?/31
62.如何計算參保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的數額?/31
63.失業保險的繳費工資是否有最高、最低限制?/32
64.能否按照檔案工資計算繳費基數?/32
65.如何計算參保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32
66.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能否調整本地區失業費費率?/32
67.失業保險能否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能否實行差別率?/33
68.事業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費用來源如何解決?/33
69.企業如何為下崗職工繳費失業保險費?/34
70.失業保險費能否減免?/34
71.失業保險費是否可以在稅前列支?/35
72.能否以實物形式繳納失業保險費?/35
73.失業保險費能否緩繳?/35
74.能否對失業保險基金計征稅費?/35
75.什么是社會保險滯納金?滯納金如何分賬?/36
76.什么是失業保險費的代扣代繳?/36
第四篇 失業保險待遇/37
77.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哪些內容?/37
78.什么是失業保險金?/37
79.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么條件?/37
80.什么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38
81.對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如何認定?/38
82.什么是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39
83.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40
84.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攜帶哪些材料手續?/41
85.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時,其失業前所在
單位應履行什么義務?/41
86.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是否有時間要求?/41
87.失業保險金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41
88.領取失業保險金是否有等待期?/42
89.失業人員應當如何辦理失業登記手續?/42
90.失業人員如何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42
91.什么是醫療補助金?/42
92.什么是婦女生育補助費?/43
93.什么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43
94.關于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有何規定?/44
95.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45
96.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5
97.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
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46
98.如何計算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46
99.如何計算失業保險的累計繳費時間?/46
100.再次失業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如何計算?/47
101.連續工作時間能算作繳費年限嗎?/47
102.如何理解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中規定的“個人累計
繳費已滿1年”?/48
103.失業保險金如何發放?/48
104.失業保險金能否一次性發放?/48
105.下崗職工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49
106.刑滿釋放人員是否能夠享受失業保險待遇?/49
107.欠繳失業保險費企業的失業人員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0
108.地方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有無權力拒絕接收參保中央
企業的失業人員?/50
109.職工被買斷工齡后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0
110.職工因辭職而失業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1
111.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如何享受失業保險?/51
112.已經領取經濟補償金是否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2
113.領取高額經濟補償金人員能否享受失業保險?/52
114.軍隊轉業干部計劃分配到企業后失業的.
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如何計算?/53
115.軍隊轉業干部隨調隨遷配偶、子女如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3
116.破產企業職工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3
117.破產企業失業人員如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3
118.農民合同制工人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54
119.《失業保險條例》為什么要增加對農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補助?/54
120.農民合同制工人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應具備哪些條件?/55
121.在什么情況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停止發給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55
122.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失業人員應盡哪些義務?/56
123.在失業保險工作中,用人單位應履行哪些義務?/56
第五篇 失業保險基金運行與管理/58
124.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58
125.失業保險基金具有什么特點?/58
126.失業保險基金由哪幾部分組成?/58
127.如何計算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收入?/59
128.什么是財政補貼?/59
129.應該由哪級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給予補貼?/59
130.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59
131.什么是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60
132.什么是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60
133.什么是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60
134.失業保險基金各帳戶之間是如何運行的?/61
135.失業保險基金統籌層次是何所指?/61
136.失業保險能否實行行業統籌?/62
137.什么是失業保險調劑金?/62
138.如何籌集失業保險調劑金?/62
139.如何使用失業保險調劑金?/63
140.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能否用于職業培訓和勞動力市場建設?/63
141.能否建立市級調劑金?/63
142.失業保險基金有哪些支出項目?/64
143.能否在《失業保險條例》之外增開支出項目,有何手續?/64
144.能否用失業保險基金“送溫暖”?/64
145.失業保險基金能否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64
146.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能否用于下崗職2127/65
147.能否在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勞動力市場建設費?/65
148.如何撥付失業保險基金調劑用于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資金?/65
149.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的財務制度?/66
150.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什么?/66
151.編制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應遵循哪些原則?/66
152.編制失業保險基金收支預算有哪些要求?/67
153.如何編制失業保險基金預算?/67
154.如何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報告?/68
155.如何調整失業保險基金預算?/68
156.如何進行失業保險基金收支決算?/68
157.如何加強對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的監督和檢查?/69
158.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資產如何進行管理?/69
159.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的負債?/70
160.失業保險基金當年人不敷出時,按照怎么樣的順序予以解決?/70
161.為什么要動用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購買國債?/70
162.用失業保險基金購買的國債能否提前變現?/71
第六篇 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72
163.失業保險為什么要與促進就業工作緊密結合?/72
164.什么是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72
165.什么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積極就業政策?/73
166.我國新時期就業的基本方針是什么?/73
167.政府促進就業的涵義是什么?如何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73
168.市場調節就業的涵義是什么?/73
169.什么是勞動者自主擇業?/74
170.什么是就業服務?/74
171.什么是職業介紹?/74
172.職業介紹的主要內容是什么?/75
173.什么是職業指導?/75
174.如何將失業保險與職業介紹、職業指導銜接起來?/76
175.什么是轉業訓練?/76
176.如何運用失業保險基金參與開發就業崗位?/77
177.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可以享受哪些就業服務?/78
178.什么是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78
179.為什么要設立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78
180.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使用的基本原則是什么?/79
181.什么是社保補貼?/79
182.什么是再就業援助行動?/79
183.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哪些財政投入政策?/80
184.為什么要進行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的試點工作?/80
185.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么?/80
186.國外利用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的主要措施有哪些?/81
第七篇 失業調控/84
187.什么是失業調控?/84
188.為什么要進行失業調控?/84
189.國際上實行失業調控的主要經驗是什么?/84
190.我國失業調控的主要目標是什么?/85
191.我國失業調控的主要政策措施是什么?/85
192.什么是失業調控方案?/85
193.如何制定失業調控工作方案?/86
194.在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兼并和改制改組過程中
如何做好失業調控工作?/87
195.如何推進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
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工作?/87
196.如何規范企業裁員行為?/88
197.如何推進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工作?/88
198.什么是失業預警?/89
199.如何建立失業預警機制?/89
第八篇 失業保險基礎工作/90
200.什么是我國失業保險工作的管理模式?/90
20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管理失業保險工作方面具有哪些職責?/90
202.地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管理失業保險工作中具有哪些職責?/90
203.什么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91
20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職責是什么?/91
205.如何處理好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與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
就業服務機構、財政部門等相關機構之間關系?/92
206.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經費如何籌措?/93
207.在什么財政科目下安排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經費?/93
208.能否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提取管理費?/93
209.為什么取消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94
210.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制度?/94
211.我國失業保險基金會計期間是如何劃分的?/94
212.對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有哪些原則要求?/94
213.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科目有哪些?/95
214.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報表有哪些種類?/95
215.對編制失業保險基金會計報表有哪些原則性要求?/95
216.什么是失業保險的統計工作?/96
217.做好失業保險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96
218.如何制作失業保險統計分析報告?/96
219.如何計算失業保險參保人數?/97
220.什么是社會保險稽核?/97
221.如何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進行失業保險稽核?/97
222.如何對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和支付情況進行稽核?/98
223.為什么要制定《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辦法》?/98
224.為什么要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時限?/98
225.為什么要將《失業保險條例》發布前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99
226.什么是失業保險關系?/99
227.勞動者跨統籌地區轉移時,失業保險關系如何接續?/99
228.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如何轉遷?/100
229.如何協商轉遷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關系?/100
230.如何委托銀行發放失業保險金?/100
231.省級經辦機構能否直接經辦失業保險的參保及待遇發放業務?/102
232.如何處理單位或職工個人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發生的失業保險爭議?/103
233.如何處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失業保險爭議?/103
234.如何處理生產自救費?/104
235.什么是生產自救費呆賬?/104
236.如何核銷生產自救濟費呆壞賬?/104
237.如何處理轉業訓練費及其形成的固定資產?/105
第九篇 安置費與經濟補償金/106
238.什么是一次性安置費?/106
239.一次性安置費的標準是什么?/106
240.一次性安置費與經濟補償金有無區別和聯系?/106
241.什么樣的人可以領取一次性安置費?/107
242.領取一次性安置費后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107
243.什么是自謀職業?/108
244.自謀職業如何認定?/108
245.什么是經濟性裁員?/108
246.什么是經濟補償金?/109
247.企業可以分期支付經濟補償金嗎?/109
248.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必須支付職工哪些經濟補償?/109
249.在什么情況下,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09
250.企業在哪些情況下解除合同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110
251.在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110
252.在什么情況下,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110
253.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職工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111
254.職工因病或因工負傷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111
255.職工因不勝任工作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111
256.因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而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112
257.職工因企業裁員被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112
258.在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12
259.職工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否獲得經濟補償金?/112
260.職工調動、轉移工作單位與原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時,
企業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113
261.職工辭職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113
26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何處罰?/113
263.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113
264.變更勞動合同時。職工能否要求經濟補償?/113
265.終止勞動合同時,職工能否得到經濟補償?/114
266.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在終止勞動合同時.能否得到經濟補償?/114
267.能否因失業人員已獲得失業保險金而拒付或減少經濟補償金?/114
268.對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如何發放經濟補償金?/114
269.破產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職工的生活費如何支付?/115
270.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經濟補償金是否該交個人所得稅?/115
第十篇 法律監督與處罰/117
271.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監督方式有幾種?/117
272.財政部門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監督?/117
273.審計部門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況
進行審計,行使審計監督的職責?/117
274.勞動保障部門內設的基金監督機構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監督?/118
275.基金監督機構通過何種方式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監督?/118
276.如何進行失業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119
277.對繳費單位的違法行為應如何給予行政處罰?/119
278.如何處罰騙取失業保險待遇的行為?/120
279.經辦機構的哪些行為屬于違反規定支付失業
保險金以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行為?/121
280.如何對經辦機構違規支付失業保險待遇行為進行處罰?/121
281.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和經辦中濫用職權?/121
282.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和經辦中玩忽職守?/122
283.什么是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和經辦中徇私舞弊?/122
284。如何處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失業
保險基金損失的行為?/122
285.哪些行為是屬于挪用失業保險基金行為?/122
286.怎么樣處理挪用失業保險基金的單位和個人?/123
287.對用失業保險基金搞基本建設投資如何處理?/123
288.對用失業保險基金參與房地產投資、委托放貸如何處理?/123
289.對用失業保險基金購買的股票、企業債券如何處理?/124
290.對用失業保險基金購置的辦公設備、辦公用房、
職工宿舍等固定資產如何處理?/124
291.對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非銀行機構的如何處理?/124
292.對用失業保險基金作抵押、擔保如何處理?/125
293.用失業保險基金“送溫暖”如何處理?/125
附:有關法律法規/1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8號)/126
失業保險條例/1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130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133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13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137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13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號)/139
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139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142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142
關于清理回收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145
關于銀行系統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147
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調控工作的意見/147
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
支出范圍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150
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通知/151
關于建立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的通知/151
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154
關于印發《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的通知/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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