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隨著國內外軟法研究的開展和推進,軟法日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相應的研究范圍也由最初的軟法概念及基本問題擴展到具體領域的軟法現象及其作用。軟法此前在學界受到的忽視和冷落,可能是傳統的規范主義法學思想在作祟。當我們擴大視野,正視法的功能,我們就會認識到軟法作為法律的一種重要形式,在調整社會關系、維護與促進國家與社會的有序活動方面,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從而會意識到軟法研究的必要性,就會發現無論經濟、政治還是文化幾乎或者其他領域,軟法無處不在。對軟法現象的忽視導致了相應研究的缺失,使得法學在解釋某些社會現象時顯得蒼白無力,揭示某些現象的本質時難以自洽。因此,無論從社會實踐來看,還是從法學學科發展來看,軟法研究都不容忽視。
自2005年9月開始,在大家的支持下,我在北京大學法學院主持軟法研討班,從國內公法角度探討軟法及其相關問題。參加研討班的主要是2004級和2005級的部分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研究生和部分博士后。研討班采取介紹情況、閱讀文獻、交換看法、交流思想等多種形式,圍繞與軟法相關的理論與實證問題展開廣泛研究。課堂討論和課下交流相互結合,思想的火花在這里碰撞,形成了熱烈而主動的研究氛圍。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的成立,進一步推動了軟法研究。軟法研究中心成立當天,我們舉辦了“軟法與公共治理”學術研討會。與會的專家學者就此主題進行了熱烈討論與交流,也使研討班的同學拓展了思路,推動了理論研討的深人進行。研討班的這種討論和交流不久就有了初步成果:在討論的基礎上,經過反復切磋和修改,集體智慧的結晶——軟法研究系列之一《軟法與公共治理》于2006年6月正式出版了!該書凝結了大家的智慧,也見證了研討班每個人的努力。該書的面世受到了社會和學界同行的廣泛關注,這對我們中心的同志來說既是鼓勵又是鞭策。
緊接著,研討班的主題發展為“軟法與協商民主”,將軟法研究與我國的協商民主理論和人民政協實踐結合起來,探討這三者之間的勾連。除了沿用以前的學習討論形式之外,我們還邀請了一些專家學者到研討班上做報告,回答大家的提問。我們強調,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總結實踐經驗,力求有自己的見解。在此基礎上,大家圍繞軟法、協商民主、人民政協理論三者之間的關系各自“認領”了自己感興趣的題目,開始艱苦的寫作之旅。在這過程中穿插著討論、爭辯,直面難題,思想十分活躍。在反復討論的基礎上形成初稿,后又認真修改,文章各具特色,總體達到發表水平。作為軟法研究系列之二,《軟法與協商民主》一書除了收錄研討班部分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員的論文外,還收集了社會上部分專家、學者比較優秀的相關文章,如鄭州大學的沈開舉教授及其碩士研究生鄭磊、安徽大學的程雁雷教授及其碩士研究生廖偉偉、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副院長田成有法官、華東政法大學的王申教授、昆明理工大學的李麗輝講師和安徽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張友國等的論作。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在討論“軟法與協商民主”期間,正值全國政協舉行了首屆政協理論研究會,我和軟法研究中心的一些同志積極參加了此次研究會。在大會開幕式上我作了題為“人民政協理論研究的一個新視角’’的發言。我與胡旭晟教授合寫的《對我國多黨合作與人民政協的法學考察——以“軟法’’為主要分析工具》的文章,宋功德博士的論文《論人民政協的軟法機制》以及熊萬鵬、孫宇鵬的論文都提交大會,均獲好評,這些文章也都收錄本書。為了全面反映協商民主理論研究成果和水平,我們特約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李昌鑒、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惠豐、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卞晉平、中央統戰部政策理論研究室主任莊聰生、復旦大學的林尚立教授為本書撰稿。由于時間關系,還有一些名家來不及約請,只好割愛。
“軟法與協商民主”理論研討班的順利進行和本書的編輯出版,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一如既往地支持軟法研究,并撰文參加研討。軟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宋功德副研究員也多次參與討論,為推進理論研究的深度做出了積極貢獻。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的湛中樂老師、王錫鋅老師、陳端洪老師也參加了研討班的討論,并作了頗具參考價值的發言,使大家獲益匪淺。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Snyder教授為研討班作了高質量的報告,并回答了大家的提問,擴展了大家的思路。楊利敏博士積極參加研討活動,在課上和課下與大家進行交流,推動研究的進程。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王新艷為此次研討班的順利進行和本書的編輯出版做了大量工作。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的袁曙宏教授、沈巋副教授等為理論研討的順利進行給予了多方面的支持。本研究課題受到了香港金日集團公司李仲樹先生的支持和資助。北京大學出版社的李霞女士對本書的編輯出版付出了很大努力,使本書能夠順利地高質量出版。還有一些國外的專家學者也為我們的理論研究提供了資料查找的方便和支持。特此對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同志表示感謝。
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5月,我走訪了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和華盛頓大學法學院,見到一些熟悉的老教授和專家并同他們進行了座談。座談前我提出三個關鍵詞:協商民主、公共治理和軟法。座談中許多老教授發表了自己很好的見解,他們熱情地介紹了美國近年來相關學科發展的情況和學術前沿問題,還回答了我的提問,并向我推薦和贈送相關資料,使我頗受啟示,獲益良多。之后,我受香港科技大學校長的邀請,與部分教授就我國的協商民主與軟法進行了座談,他們提出了許多很有價值的問題,對我們的研究很有幫助,在此對他們表示感謝。
無論是軟法問題還是協商民主問題,都是發展中的問題,我們的專業基礎不盡相同,認識也可能不盡一致。因此,我們在研究中提出的要求是:指導思想上力求統一,學術上堅持“雙百”方針,兼容并蓄,鼓勵創新,開拓進取。本書在概念的界定和觀念的陳述及行文風格上存在不一致甚至矛盾是難以避免的,我們未作刻意統一。我想,也許這種開放性的研究,這種不同觀點的交流,這種在豐富資源中尋索自己的見解、表達自己的見解的活動,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創新能力,有助于豐富和發展我們的公法學和政治學。我們編輯此書的目的在于引起大家的研究興趣,希望大家參加討論,多提寶貴建議,以推動相關研究的深入。我們相信,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公法學一定會得到繁榮與發展。
羅豪才
200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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