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對人類史十七個重要案件的敘述與思考。它們分別是:德雷福斯事件、夏洛蒂·科黛之審判、伏爾泰為卡拉斯辯護案、對拿撒勒人耶穌的審判、雷諾德案、婁波和里奧波德殺人案、審判吉迪恩、有關孩子M問題的案件、審判阿道夫·艾希曼、辛普森案的另一個視角、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的另一個啟示、斯科特案、史庫柏斯案、紐倫堡審判、切羅基人訴佐治亞州案(美國年)、奎爾案及其他安樂死案件、紐約時報訴沙利文等媒體誹謗案。
《法槌十七聲》各篇在名義上是點評案件,實為一抒作者歷久以來有著獨自特點的人文關懷。從對耶穌的審判中,你可以發現個體的人在群體之中會如何失去自我,或者更確切地說如何讓自己愚昧、輕信、從眾的一面占據上風。通過印第安切羅基人在美國的血淚史,你可以發現人在競爭性地奪取生存資源時所暴露出來的強盜、偽善本性。從吉迪恩、刺殺馬拉的夏洛蒂?器、營救德雷福斯的左拉以及其他人、辯護大師克拉倫斯·丹諾、反抗極權主義的哈維爾、乃至竭力為新教徒卡拉斯平反的無神論者伏爾泰身上,你又可以發現人性在勇氣、良知、理性、寬容、仁愛、正義感方面的光輝。而在借腹生子技術、安樂死技術面前,人表現出的是一種猶疑不決、左右兩難的“生”與“死”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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