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3323
- 書名:鄉村干部法律政策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法律指導叢書34)
- 作者:本書編寫組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3月
- 入庫時間:2008-3-17
- 定價:15
圖書內容簡介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法律指導叢書”是我社在2006年初推出的一套服務“三農”的普法實務圖書。叢書自推出以來受到了廣大農民讀者朋友的歡迎,并被中共中央宣傳部、新聞出版總署和農業部聯合評定為“推薦‘三農’優秀圖書”,其中多本圖書在四川省委宣傳部、四川省新聞出版局組織的首屆“農民讀書節”活動中被評為“四川農民最喜歡的100本優秀圖書”。隨著 形勢的發展和農民朋友需求的變化,我們重新推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法律指導叢書”,不僅對原有品種進行了修訂改版,使其具有更強的實用性和可讀性,而且新增圖書品種20多個,力求更多地關注農村民生問題,更好地用法律知識服務“三農”。
2008年3月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法律政策疑問解答
(一)新農村政策、基層黨組織建設
1.問:黨的十七大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哪些新
要求? ……………………………………………………1
2.問:黨的十七大對農村的社會建設有哪些新要求?………2
3.問: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對鄉村干部提出
了哪些新要求?…………………………………………3
4.問:新農村建設要防止哪三種傾向?………………………4
5.問:加快構建強化農業基礎的長效機制對鄉村干
部提出了哪些要求?……………………………………6
6.問:鄉村干部應從哪些方面著手,以切實保障主
要農產品基本供給?……………………………………8
7.問:鄉村干部應從哪些方面著手,以突出抓好農
業基礎設施建設? …………………………………10
8.問:鄉村干部應從哪些方面著手,以著力強化農
業科技和服務體系基本支撐? ………………………12
9.問:鄉村干部應從哪些方面著手,以逐步提高農
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15
10.問:鄉村干部應從哪些方面著手,以穩定完善農
村基本經營制度和深化農村改革?…………………17
11·問:鄉村干部應從哪些方面著手,以扎實推進農
村基層組織建設?……………………………………20
12·問:鄉村干部應從哪些方面著手,以加強和改善
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22
13·問:先進性教育活動對新農村建設有什么要求?………23
14·問:農村黨支部的主要工作制度有哪些?………………24
15·問:農村黨員聯名向上級反映情況是非組織活動嗎?……26
16.問:農村黨員能參加集體上訪嗎?………………………27
(二)村委會及選舉的法律問題
17·問:農村稅費改革后,鄉村干部如何轉換職能?………27
18·問:鄉村干部應如何理解依法行政的基本涵義?………28
19.問:村民委員會的性質和特征是什么?………………30
20·問:村民委員會應當履行哪些職責?……………………31
21·問:村民委員會與村黨支部是什么關系,如何體現?……32
22·問: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可以一肩挑嗎?……33
23·問:村民委員會與鄉、鎮人民政府是什么關系?………33
24·問:鄉鎮政府、村黨支部能否指定、委派或者撤
換村民委員會成員?…………………………………34
25·問:村民委員會可以任命或更換村民小組長嗎?………35
26·問:村民委員會有權對村民進行罰款嗎?………………35
27·問:村民委員會有權決定轉讓集體土地嗎?……………35
28·問:村民委員會能否取消‘‘超生’’村民的選舉權?……36
29.問:村民委員會成員可否實行等額選舉?………………36
30.問:如何確定選舉、選票是否有效?……………………36
31.問: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有哪些情形,怎樣補選?……38
32.問:選舉的違法行為主要有哪些,應由哪些機關負責處理?………38
33.對違反選舉程序的行為怎么處理?………………41
34.問:村民會議與村民委員會是什么關系,村民會議只能由村委會召集嗎?……41
35.問:哪些事項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42
36.問:村務公開的內容和重點是什么?………………43
37.問:村務公開的形式、時間和基本程序是什么?………43
38.問: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是什么?一……………………43
39.問: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村務公開享有哪些監督權? ……44
40.問:如何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情況?………………44
41.問:鄉鎮政府對村級財務公開承擔哪些職責?…………45
42.問:哪些事項應實行民主決策?…………………………45
43.問:村級民主決策的形式和程序是什么?………………46
44.問:如何對村干部進行民主評議?………………………46
45.問:村民委員會成員和村黨支部成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構成犯罪嗎?……47
46.問:村民自治有哪些錯誤傾向?鄉鎮政府在推進村民自治過程中肩負什么職責?……48
(三)宅基地及土地法律問題
47.問:嚴格規范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建設,鄉村干部負有哪些職責?……50
48.問:嚴格控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規模,鄉村干部負有哪些職責?………52
49.問:什么是“以租代征”轉用農用地的違法違規行為?如何處理?………53
50·問:嚴格土地執法監管,鄉村干部負有哪些職責?……54
51·問:農村土地流轉有哪些錯誤傾向?鄉村干部應注意那些問題?………55
52·問:村委會能否根據婚喪嫁娶帶來的人口增減流動每隔幾年就按人口均分土地?……56
53·問:鄉村干部應怎樣理解退耕還林的新規定?…………5"7
54·問:哪些人可以申請農村宅基地?房屋出租、出賣后,還能申請宅基地嗎?……58
55·問:村民申請使用集體土地建住宅應當遵循什么程序?……59
56.問:城鎮居民可否在農村購買宅基地?…………………60
57·問:對非法買賣宅基地的人員應如何處罰?………60
58·問:轉讓、購買、繼承房屋所取得的宅基地能否確定其建設用地使用權?……61
59·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將哪些宅基地收回?………61
60·問: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
用土地建住宅的如何處罰?…………………………62
6l.問:農村宅基地的糾紛主要有哪幾個方面?……………62
62·問: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爭議按照什么程序解決?………62
63·問:因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爭議,可否直接向法院提
起訴訟?……………………………………………63
64·問:對鄉鎮政府審批宅基地的行為不服,應在多長
期限內向哪一機關申請復議?………………………64
65.問:外地農民購買本地農房,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
是否有效?……………………………………………65
66.問:購買農村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項?……………………65
6"/.問:農村房屋沒有權利證書能行嗎?……………………66
68.問:沒有辦理產權證的農村房屋可否繼承?……………66
69.問:在土地征收中,農村房屋的補償標準應如何確定?………67
70.問:鄉村干部應如何理解各級政府的批準征地權限?………67
71.問:在征地方案被批準之后,必須由村民委員會去
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嗎?………………………………68
72.問:沒有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手續,
如何確定補償的內容?………………………………69
73.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否有權在征地過程中要求
舉行聽證?……………………………………………69
74.問: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土地補償費如何計算?………69
75.問: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安置補助費如何計算?………"70
76.問: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如何計算?………71
77.問: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青苗補償費如何計算?………71
78.問:征地補償費用應在多長期限內支付?………………72
79.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征用,土地補償費
應當直接支付給村民委員會嗎?……………………72
80.問:安置補助費應該支付給村民委員會還是需要安置的村民?……73
81.問: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可以直接支付給村民嗎?………73
82.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怎樣分配土地補償費?……74
83.問:村民是否可以要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布征地
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75
84.問:進城務工人員能否參與征地補償費的分配?………75
85.問:在校大中專學生能否參與原戶籍地征地補償費的分配?………76
86.問:戶口未遷出的出嫁女是否有權參與原集體經濟
組織的土地補償款分配?…………………………77
87.問:新出生人口能否參與征地補償款的分配?…………77
88.問:“超生’’的子女能否參與征地補償款的分配? ……77
89.問:復轉軍人能否參與征地補償款的分配?……………78
90.問:外來人員能否參與征地補償款的分配?……………78
91.問: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政府部門批準的征地補償標
準有爭議,該怎樣解決?…………………………78
92.問:農村承包的土地由誰發包?…………………………79
93.問:村民委員會、村內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作
為發包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80
94·問:發包方在哪些情況下不能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8l
95·問: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轉讓、轉包、互換、
入股、出租?如果可以,應符合哪些條件?………81
96·問: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什么樣的程序?…………………83
97-問:未經法律規定的發包程序而簽訂的土地承包合
同有效嗎?…………………………………………84
98.問:口頭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84
99.問:土地承包經營是否有期限?對本村村民和本
村以外的人是否有不同規定?………………………85
100·問:承包人轉為非農業戶口,原土地承包合
同是否有效? ………………………………………87
101.問:一塊土地簽訂了兩個承包合同,哪個有效? ……87
102.問:什么條件下可以解除農業承包合同?村委會
單方面解除農業承包合同怎么辦? ………………87
103.問:承包期滿,能否將土地發包給承包人以外的其他人?………89
104.問:農村婦女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權? …………89
105.問:外出務工農民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90
106.問:離婚時,夫妻雙方可否要求法院對承包地的
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分割? ………………………91
107.問:因農業承包合同發生糾紛,都有哪些解決的途徑? ……91
108.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約定了具體的農村土地
承包仲裁機構仲裁的,可否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 ……………………………………92
109.問:村委會或鄉鎮政府可否成為保證人? ……………93
110.問:什么是新型農村小額貸款組織?為什么要發
展小額貸款組織? …………………………………93
111.問:鄉鎮企業建設用地應當如何辦理土地審批手續? ………94
112.問:鄉鎮政府對鄉鎮企業收取行政事業性費用,
應"-3遵守怎樣的法律手續? ………………………95
113.問:鄉村干部向鄉鎮企業非法收費、攤派和罰款,
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95
114.問: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什么性質的組織?其理事
長、理事和管理人員的哪些行為是禁止的? ……96
115.問:鄉村干部應警惕哪些出現在農村的非法集資形式? ……97
(四)農村社會建設、調解與信訪
116·問:農村地區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學校有哪些? ……97
117·問:在農村地區,哪些擾亂義務教育實施的行為將
受到法律制裁? ……………………………………98
118·問:鄉鎮政府和村委會是否有責任開展掃除文盲的教育工作?……99
119·問:我國農村地區有哪些醫療形式? …………………99
120·問: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在審批農村醫療救助過程中
負有何種職責?……………………………………10l
121·問:鄉村醫生從業需要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審批嗎? ……102
122·問:鄉村干部在計劃生育工作中負有哪些職責?
哪些行為是禁止的?………………………………103
123·問:鄉村干部應如何理解農村環境保護的指導思
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104
124·問:新形勢下哪些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需著力解
決,如何解決?……………………………………105
125·問:村委會是否有資格提起環境民事訴訟,訴訟
時效期間是怎么規定的?…………………………108
126·問:哪些人可以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鄉鎮政
府和村委會在審批過程中負有什么職責?………109
127·問:農村五保供養的內容、標準是什么?供養資
金是怎么規定的?…………………………………110
128·問:農村五保供養有哪些供養形式,鄉鎮政府和
村委會負有什么職責?……………………………111
129·問: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在農村五保供養監督管理
過程中負有什么職責?……………………………111
130.問:鄉鎮政府、村委會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
構違反五保供養的相關法律規定的,應承擔
哪些法律責任?……………………………………112
131.問:村治保委員會是什么性質的組織?擔負哪些職責?………113
132.問:鄉鎮政府或村委會能否進行治安管理處罰? ……113
133.問:哪些危害農村社會穩定,破壞農業生產,損
害農民利益的犯罪要堅決懲處?…………………兒4
134.問:防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鄉鎮政府肩負什么職責?…114
135.問:煽動群眾鬧事,干擾鄉鎮政府工作秩序的行
為應該受何種處罰?………………………………115
136.問:公益性墓地可否為本村以外的人提供墓穴用
地,能否進行經營性收費?………………………116
137.問: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能否對應該火葬而土葬的強制火葬?……117
138.問:人民法院的調解和村民委員會的調解有什么不同?……117
139.問:什么是“信訪”,“信訪”有哪幾種類型?………118
140.問:鄉村干部應怎樣理解黨的信訪工作及其主要內容?……119
141.問:鄉村干部應怎樣理解人大信訪及其特點?………120
142.問:政府信訪的工作機構是什么?鄉鎮政府是否
應當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121
143.問:信訪人享有哪些權利?……………………………121
144.問:信訪人負有什么義務?……………………………122
145·問:哪些信訪事項信訪機構不予受理?………………122
146·問:目前農村群眾主要針對什么問題信訪?…………123
147.問:鄉村干部應引導群眾在信訪活動中避免出現哪些情況?……125
148·問:農村信訪中的常見問題應當分別向哪些機構提出?……128
149·問:鄉鎮政府不依法處理信訪事項,信訪部門是
否有權進行督促檢查?…………………………129
150·問:鄉鎮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處理信訪事項,
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130
第二部分典型案例
1·浙江與贛州建設新農村殊途同歸,給鄉村干部帶
來哪些啟示? ………………………………………………132
2·合法選民1004人,實際參加選舉52人,這樣的村
委會換屆選舉是否合法?……………………………………135
3·村委會換屆中出現賄選,應如何處理?……………………137
4·緩刑犯能否參加競選并擔任村委會成員? ………………139
5·鄉村干部侵犯鄉鎮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應當承擔
何種責任? …………………………………………………141
6·村民死亡,繼承人為城鎮居民,村委會可否強行
收回宅基地? ………………………………………………141
7·村支書有權否決村居改造嗎? ……………………………143
8·村委會能否以農村孩子考上大學為由而停止分配
土地承包收益? ……………………………………………144
9·全家農轉非,村委會能否單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45
10.拋荒的土地村委會能收回嗎?…………………………146
11.鄉村干部不讓村民公墓區域之外自由選擇墓地
有無依據?…………………………………………………147
12.村委會非法提高土地承包金,承包方是否有權拒交?………148
13.能否以侵犯農民的知情權和查詢權為由,判決
鎮政府敗訴?………………………………………………149
第三部分常用法律及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5l
(1998年11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155
(2002年8月29日)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163
(2006年1月21日)
信訪條例…………………………………………………………167
(200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