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又到了編輯催要再版序言的時間了,今年是第六版的序,關于本叢書的那一點花邊絮語早叨嘮完了,沒啥好寫的了。但命題作業要上交,情急之下,終不免俗,就顯擺成績吧。繼2004年度這套叢書的《民法69講》與《訴訟法53講》獲得“全國優秀暢銷書獎”之后,2007年更上一層樓,專題講座系列中的六本書均獲得了“全國優秀暢銷書獎”,這對于一套法律專業圖書來講,實屬不易。
“全國優秀暢銷書獎”可能算不上什么大獎,但能有此收獲,也全仰仗讀者們的喜愛與抬舉。每一位讀者的喜愛原因可能不同。不少讀者與我當面講,靜心讀這套書時會在不經意間會心一笑,感覺到好像作者與自己在面對面地聊天。聊天?這詞匯很受用。這或許是讀者能夠給予法律專業書籍作者最高的溢美之辭了。我所理解的聊天就是在夏夜的庭院中老朋友之間的交談吧,一杯清茶,輕搖蒲扇,相互溝通、對話、無忌的交流、心靈的約會,涓涓細語, 間或妙語連珠,會心一笑,心有靈犀。聊天要愉快,就要拒絕枯燥,拒絕灌輸,拒絕說教,拒絕無趣,拒絕一板一眼,拒絕宣講,拒絕照本宣科,拒絕話語霸權;蛟S,我們早已厭倦了知識精英們利用各種話語霸權,通過紙質印刷品居高臨下地對讀者進行各種知識常識與思想意識的“啟蒙”了。
什么是啟蒙?康德的定義是“走出由他自己所招致的不成熟狀態”。一個未成年孩子的知性尚未成熟(民法的表述就是“未成年人還不能意思自治,缺乏行為能力”),須由成年人加以監護和引導。但啟蒙本身既不在于當知性本身尚未成熟時就脫離成年人的監護和引導,也不在于對未成年人進行監護和引導,而在于讓已成年者“走出由他自己所招致的不成熟狀態”?档碌囊馑己芮宄,啟蒙就是要走出這種精神上的不成熟狀態,決心不依賴別人的引導而運用自己的知性!痹谥形睦,啟蒙是現代漢語的詞匯,古漢語中“啟”與“蒙”分開使用。在語義上,“啟”來自孔子《論語.述而》: “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意為“教導學生,不到他想求明白而不得的時候,不去開導他;不到他想說出來卻說不出的時候,不去啟發他”!懊伞笔恰兑捉洝分械囊回,朱子注曰:“純一未發,以聽于人!憋@然,現代漢語將“啟”、“蒙”聯用,來翻譯西方的Aufkl rung(德文,澄明)或Enlightenment(英文,光照),實在不能達信。因為這一翻譯一開始就具有向未開化的幼稚的民眾或兒童灌輸真理或知識的意思。按照康德的說法,知識精英以啟蒙者、民眾的監護人自居,恰是一種反啟蒙的心態,做的是反啟蒙的工作。
實際上,在寫作時放棄啟蒙者的心態,或許容易做到,但能夠在與讀者愉快聊天的氛圍中完成專業知識的傳輸,對法律專業書籍作者的要求則非常之高,本叢書的作者還遠遠未能勝任。但是,認可這一目標,并努力追求的本身就是難能可貴的。愿我們在今后的聊天工作中要求自己做得更好些,不負讀者。
積年累月,這套叢書的內容到2007年第五版時其“身軀” 已經稍顯臃腫了,2008年第六版修訂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瘦身”,希望這個變化也能受到讀者的歡迎。
李建偉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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