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6561
- 書名:100個怎么辦:勞動合同法案例講堂(結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全新解)
- 作者:許淑紅編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10月
- 入庫時間:2008-10-28
- 定價:29元

- 特價:22.91元,79折,省6.09元!
圖書內容簡介
2007年6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與以往的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讓勞資雙方的權責更加明晰:簽約兩次后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不簽勞動合同將賠付雙倍工資;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后也將拿到補償;一年時間不簽約,被視為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開始規范,員工權益保護升級……
2008年9月18日,醞釀多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也終于正式出臺,對大家所關注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等熱點條款作了詳細規定。
本書針對勞動合同法和實施條例中不同于以往的新規定,結合生活中常見的一些小案例,以案說法的形式、對讀者感興趣的問題,進行專題介紹,既有案例、法條,又有解答和對策,力求通俗易懂。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關系如何?
2.保姆能適用《勞動合同法》嗎?
3.什么是“民辦非企業單位”?
4.用人單位可以要“他”不要“她”嗎?
5.得了乙肝就什么工作都不能做了嗎?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6.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7.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服裝費該由誰買單?
9.用人單位能否收取培訓費?
第三章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10.用人單位能拒絕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嗎?
11.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支付合同工資
1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的舉證責任
13.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何時算起?
14.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一定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嗎?
1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鐵飯碗”嗎?
16.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是臨時合同
第四章 試用期
17.試用期長短有新規定啦!
18.用人單位能先試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嗎?
19.續簽勞動合同,還可以再約定試用期嗎?
20.法律承認試用期合同嗎?
21.試用期和勞動合同期限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
22.試用期工資有標準嗎?
23.試用期內要不要繳納社會保險?
24.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25.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26.試用期內辭職,培訓費要不要賠?
第五章 服務期
27.特殊專項培訓才可以約定服務期
28.服務期內辭職該賠多少違約金?
29.培訓期間的工資屬于培訓費嗎?
30.勞動合同期滿,服務期未滿怎么辦?
31.服務期內能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嗎?
32.服務期內可否要求增加工資?
33.服務期滿,勞動合向還要履行嗎?
34.沒有約定服務期,培訓費照樣賠!
……
第六章 競業禁止
第七章 連約金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效力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一章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第十二章 集體合同
第十三章 勞務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