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6591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注解與配套(15)
- 作者:法制辦公室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9月
- 入庫時間:2008-10-28
- 定價:13
圖書內容簡介
目前,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法律滲透到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準確、適當地運用法律法規,對于公民、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維護自身權益,維護正常工作、生產經營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義。但是,如何面對汗牛充棟的法律、法規文件.如何把分散各處的相關配套規定集中起來,如何理解與適用法律、法規中的重點、難點,始終是困擾有關當事人和當局者的一大問題。
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實用法律圖書,致力于解決人民群眾維護自身權益中的法律、法規應用問題,先后推出了配套規定系列、實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適合大眾學習、應用的法律圖書,頗受讀者好評。在總結這些法律圖書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我們約請了相關立法及司法實務部門的專家,精心選擇法律文本.針對法律理解和適用中的重點、難點,編輯出版了“法律注解與配套叢書”。本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1.由相關領域的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學術素養的法律專業人士撰寫適用導引.對相關法律領域作提綱挈領的說明,重點提示立法動態及適用重點、難點。
2.對于主體法中的重點法條及專業術語進行注解,幫助讀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條文含義。
3.根據司法實踐提煉疑難問題,由相關專家運用法律規定及原理進行權威解答。
4.在主體法律文件之后擇要收錄與其實施相關的配套規定,便于讀者查找、應用。
此外,為了凸顯叢書簡約、實用的特色,分冊根據需要附上實用圖表、辦事流程等,方便讀者查閱使用。
真誠地希望本叢書的出版能給您在法律的應用上帶來幫助和便利。同時也懇請廣大讀者對書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批評和建議。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8年9月
圖書目錄
適用導引…………………………………………………………(1)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章總則……………………………………………………(1)
第一條 立法目的……………………………………………(1)
第二條 適用范圍……………………………………………(2)
第三條 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2)
第四條 禁止規避招標………………………………………(5)
第五條 招投標活動的原則…………………………………(6)
第六條 招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部門的限制………………(6)
第七條 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7)
第二章招標……………………………………………………(9)
第八條 招標人………………………………………………(9)
.第九條 招標項目應具備的主要條件………………………(9)
第十條 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10)
第十一條 適用邀請招標的情形 …………………………(11)
第十二條 代理招標和自行招標…………………………(12)
第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及條件…………………………(14)
第十四條 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14)
第十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范圍 ……………………(17)
第十六條 招標公告………………………………………(18)
第十七條投標邀請書……………………………………(18)
第十八條 對潛在擔標人的資格審查……………………(18)
第十九條 招標文件………………………………………(19)
第二十條 招標文件的限制 ………………………………(21)
第二十一條 潛在投標人對項目現場的踏勘……………(21)
第二十二條 招標人的保密義務………………………(22)
第二十三條 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
第二十四條 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 ………………………(23)
第三章投標…………………………………………………(23)
第二十五條 投標人………………………………………(23)
第二十六條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23)
第二十七條 投標文件的編制 ……………………………(24)
第二十八條 投標文件的送達……………………………(24)
第二十九條 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撤回……………(24)
第三十條 投標文件對擬分包情況的說明 ………………(24)
第三十一條 聯合體投標…………………………………(25)
第三十二條 串通投標的禁止……………………………(26)
第三十三條 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與騙取中標的禁止…(27)
第四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28)
第三十四條 開標的時間與地點…………………………(28)
第三十五條 開標參加人…………………………………(28)
第三十六條 開標方式……………………………………(28)
第三十七條 評標…………………………………………(18)
第三十八條 評標的保密…………………………………(29)
第三十九條 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澄清或說明 …………(29)
第四十條 評標……………………………………………(29)
第四十一條 中標條件……………………………………(30)
第四十二條 否決所有投標和重新招標…………………(30)
第四十三條 禁止與投標人進行實質性談判……………(31)
第四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義務……………………(31)
第四十五條 中標通知書的發出 …………………………(32)
第四十六條 訂立書面合同和提交履約保證金…………(33)
第四十七條 招投標情況的報告…………………………(34)
第四十八條 禁止轉包和有條件分包……………………(34)
第五章 法律責任……………………………………………(35)
第四十九條 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的責任………(35)
第五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的責任…………………………(36)
第五十一條 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責任……………(36)
第五十二條 泄露招投標活動有關秘密的責任…………(37)
第五十三條 串通投標的責任……………………………(37)
第五十四條 騙取中標的責任……………………………(37)
第五十五條 招標人違規談判的責任……………………(38)
第五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違法行為的責任…………(38)
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在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的
責任…………………………………………(38)
第五十八條 中標人違法轉包、分包的責任……………(39)
第五十九條 不按招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責任…………(39)
第六十條 申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按合同履行義務的
責任……………………………………………(39)
第六十一條 行政處罰的決定……………………………(39)
第六十二條 干涉招投標活動的責任……………………(39)
第六十三條 行政監督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40)
第六十四條 中標無效的處理……………………………(40)
第六章 附則…………………………………………………(41)
第六十五條 異議或投訴…………………………………(41)
第六十六條 不進行招標的項目 …………………………(42)
第六十七條 適用除外……………………………………(43)
第六十八條 施行日期……………………………………(43)
配套法規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44)
(2000年5月1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47)
(2007年1月11日)
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56)
(2000年7月1日)
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59)
(2000年7月1日)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62)
(2001年7月5日)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73)
(2003年3月8日)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93)
(2003年6月12日)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105)
(2005年1月18日)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20)
(2004年8月11日)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暫行辦法………………(139)
(2002年1月10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關于公布國務院有關部
門招標投標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目錄的通知………(143)
(200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