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總則編參照刑法總則體系分四部分對刑法總則相關文件進行梳理:(一)刑法適用范圍;(二)犯罪;(三)刑罰;(四)刑罰的具體運用。分則編則根據刑法分則的章節對涉及刑法具體罪名認定與處罰的文件按類罪進行歸納,此外在本編前設綜合部分,收錄跨類罪的綜合性刑法分則規范,即包括以下十一部分:(一)綜合;(二)危害國家安全罪;(三)危害公共安全罪;(四)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五)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六)侵犯財產罪;(七)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八)危害國防利益罪;(九)貪污賄賂罪;(十)瀆職罪;(十一)軍人違反職責罪。
在此框架結構下,本書總則編和分則編按照文件的效力級別分立法解釋、法律詢問答復、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文件、法規性文件、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法律適用指導性文件六大部分對文件進行匯集,并根據發布時間的先后順序對文件進行排列。為了便于讀者了解文件效力,特對上述六部分內容進行說明:
1.“立法解釋”部分收錄的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根據刑法立法原意,對刑法具體條文的含義以及所使用的概念、術語、定義所作的說明。
2.“法律詢問答復”部分收錄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對有關刑法適用的具體問題的法律詢問進行研究作出的答復。
3.“法規性文件”部分收錄了以國務院的名義發布的與定罪量刑問題有直接關聯的具有行政法規性質的文件。
4.“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文件”部分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刑事審判和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釋,以及以“兩高”名義發布的對審判和檢察工作有指導效力的文件。
5.“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部分收錄了以公安部為主的國務院有關部委以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等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刑法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發布的與定罪量刑問題有直接關聯的規范性文件。
6.“法律適用指導性文件”部分收錄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等相關的業務指導部門制定的指導下,級機關具體理解和運用刑法的批復、復函、意見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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