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2264
- 書名:干預處分與刑事證據/元照法學文庫
- 作者:林鈺雄著
- 出版社:北大
- 出版時間:2010年1月
- 入庫時間:2010-2-3
- 定價:3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為我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先生的專著。 作者研究探討了干預處分、刑事證據、判解研究和立法評析四個專題的基本內容,從比較法的視角全面闡釋了臺灣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身體檢查處分、鑒定留置、急迫性搜查,以及證據禁止等基本制度。書中豐富生動的案例解析,作者對德國法律的認同甚至推崇,對臺灣刑事司法現實的批評與希望,讀來都令人印象深刻。本書所闡釋的有限干預、人權保障、程序正義等刑事法治理念,對繁榮兩岸司法交流、推動兩岸刑事法治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干預處分
第一章 從基本權體系論身體檢查處分3
一、前言與出發案例3
二、身體檢查處分之基本權干預體系6
三、身體檢查與搜索處分之區別 13
四、授權范圍、類推禁止與附帶干預17
五、干預門檻之類型化與比例化25
六、新法癥結: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之失敗結合36
七、結語38
第二章 對被告/犯罪嫌疑人之身體檢查處分40
一、前言40
二、德國法之分析41
三、現行法之檢討、51
四、特殊問題之研究58
五、“立法建議”——代結語65
第三章對第三人之身體檢查處分
——“立法原則”之形成67
一、問題之提出:與我何干? 67
二、本文立場與研究范圍69
三、限定受干預人范圍之原則71
四、限定干預手段及同意原則81
五、賦予拒絕干預特權原則86
六、現行立法之探討93
七、結語96
第四章論鑒定留置制度98
一、前言98
二、德國法之分析99
三、現行法之探討108
四、結語115
第五章 急迫性搜索之事后救濟
——兼評“刑事訴訟法”第131條之修法 117
一、前言:例外是原則? 117
二、事后救濟之“立法模式”119
三、現行立法之評析125
四、事后救濟與證據使用禁止 133
五、“立法建議97——代結語137
第二部分刑事證據
第六章協商程序與審判及證據原則 141
一、前言:訴訟構造的質變141
二、從原則取向到契約取向之訴訟構造? 143
三、協商對原則取向訴訟構造之沖擊 145
四、“停損”之控制途徑156
五、結語168
第七章從基礎案例談證據禁止之理論與發展 169
一、證據禁止導論169
二、證據禁止之內涵及類型174
三、證據使用禁止之功能183
四、證據使用禁止之理論189
五、證據使用禁止之放射效力及其限制:毒樹果實論之運用及界限204
六、總結與展望208
第八章 德國證據禁止論之發展與特色 210
一、前言210
二、德國證據禁止之發展211
三、德國證據禁止之特色219
四、結語226
五、補充說明227
第三部分判解研究
第九章蓋上潘多拉的盒子
——“大法官釋字”第582號解釋終結第六種證據方法? 231
一、前言:嚴格證明的里程碑231
二、釋字第582號解釋之要旨232
三、評釋236
四、結語253
五、附錄:“最高法院”發展之新趨勢254
第十章 干預處分與刑事證據
——臺灣高等法院近年來座談會相關提案之評釋265
一、前言265
二、羈押與徒刑之競合(02-25號提案)265
三、搜索證之有效期間01—36號提案)270
四、無證搜索(02-26號及03-23號提案)272
五、拒絕證言與傳聞例外(03-24號提案)277
六、結語282
第四部分立法評析
第十一章鳥瞰2002年1月刑事訴訟之修法
——澄清義務、起訴審查、交付審判及緩起訴制之檢討285
一、前言285
二、職權調查義務之限縮286
三、起訴審查制之采行288
四、交付審判制之引進292
五、緩起訴制之建立296
六、其他修法301
七、結語304
第十二章 鳥瞰2003年1月刑事訴訟之修法305
一、前言305
二、辯護人、輔佐人及代理人305
三、證據章通則308
四、證據章人證節321
五、證據章鑒定節322
六、證據章勘驗節325
七、證據章證據保全節326
八、公訴章審判節(第二編第一章第三節)328
九、自訴333
十、其他修法334
十一、結語335
本書索引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