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經濟發展、公民個人收入不斷提高以及物價上漲的現實經濟形勢,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修改的內容為將工資、薪金所得的減除費用, 由原來的1600元提高為2000元。同時,根據這一修訂,國務院于2008年2月18日作出《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相關內容也進行了一定的修改,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這次對于個人所得稅法進行的唯一改動是將工資、薪金的減除費用,由原來的1600元提高到2000 o這是自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制訂以來對減除費用的第三次修改。工資、薪金的減除費用由最初的800元依次調整為1600元和2000元。
本著“以讀者為本”的宗旨,秉承“永不自滿,深入、細致”的主業精神,我社在保持原優勢、特色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全新改版,推出此套《法律及其配套規定》(第四版),旨在解決廣大讀者學法、找法、用法的困惑與不便。
新版叢書有以下特點:
1.以法釋法
2.請示答復
3.條文注釋
4.案例指引
5.配套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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