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書的開頭部分,作者指出了公法和私法平行發展的現象。在私法中,個人意志的自治性正在逐漸消失;個人意志自身缺乏為自己贏得法律地位的力量。在公法領域,我們不再相信在公職人員背后存在一個集合性的具有人格和主權的實體,這些公職人員只是這一實體的代理人或“器官”。在政府中,我們所看到的只有那些行使強勢權力的個人,他們曲于行使這種權力而必須承擔履行某種社會職能的義務乙政府有義務組織特定的服務,確保服務的持續性并控制這些服務的運作。
作者簡介
萊昂·狄驥
法國近代著名法學家,“社會連帶主義法學”奠基人,公法理論中“波爾多學派”主要代表人物。其法學思想對政治理論也產生了深刻影響,并成為政治多元主義思潮的重要代表。主要著作有:《憲法學教程》、《私法的變遷》、《公法的變遷》、《客觀法學說》等。
鄭戈
法學博士(北京大學),香港大學法學院理教授。主治憲法、法律理論。譯有《第三條道路》(吉登斯著,2000年)、《公法與政治理論》(馬丁·洛克林著,2002年)、《法律的道德性》(朗·富勒著,2005年)等多部作品;著有《法律與現代人的命運:馬克斯·韋伯法律思想研究導淪》(2006年)等。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