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3885
- 書名:工傷保險條例配套規定(第4版).42/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
- 作者:本書編寫組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0年6月
- 入庫時間:2010-7-4
- 定價:15
圖書內容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法律圖書。我社2001年5月率先推出“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深獲廣大讀者的認同和喜愛,業界人士譽稱該叢書的出版在法律圖書中掀起了“藍色風暴”。2004年8月,我社精選出發行量較大、百姓常用的法律法規,推出了“常用法律配套規定便攜本”系列。2005年9月。應廣大讀者要求,我們對該叢書進行第三次改版。
本著“以讀者為本”的宗旨,秉承“永不自滿,深入、細致”的專業精神,我社在保持原優勢、特色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全新改版,推出此套《法律及其配套規定》(第四版),旨在解決廣大讀者學法、找法、用法的困惑與不便。
圖書目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征繳]
第四條 [用人單位公示參保情況、安全防范義務]
第五條 [工傷保險行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 [工傷保險政策與標準的制定]
第二章 工傷保險基金
第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
第八條 [工傷保險費率]
第九條 [工傷保險費率方案的制定]
第十條 [工傷保險費繳納主體及數額]
第十一條 [統籌地區]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儲備金]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視同工傷的情形]
第十六條 [不屬于工傷的情形]
第十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時限與主體]
第十八條 [工傷申請程序]
第十九條 [事故傷害調查與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工傷認定程序及回避]
第四章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條件]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內容]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第二十四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構成]
第二十五條 [鑒定程序及期限]
第二十六條 [再次鑒定]
第二十七條 [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原則]
第二十八條 [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 [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配置的輔助器具]
第三十一條 [停工留薪期]
第三十二條 [生活護理費]
第三十三條 [一至四級傷殘待遇]
第三十四條 [五、六級傷殘待遇]
第三十五條 [七至十級傷殘待遇]
第三十六條 [工傷復發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七條 [工亡待遇]
第三十八條 [工傷保險待遇的調整]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發事故而下落不明的處理]
第四十條 [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
第四十一條 [單位在特殊情形下的工傷保險責任]
第四十二條 [職工被派遣出境時的工傷保險關系]
第四十三條 [再次發生工傷的傷殘津貼]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 [經辦機構責任]
第四十五條 [經辦機構與相關機構的工傷服務協議]
第四十六條 [費用核查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的定期公布]
第四十八條 [聽取工作意見]
第四十九條 [工傷保險事務的監督]
第五十條 [工傷保險的群眾監督]
第五十一條 [工傷保險的工會監督]
第五十二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工傷待遇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工傷保險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事項]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挪用工傷保險基金的制裁]
第五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的違法責任]
第五十六條 [經辦機構的違法責任]
第五十七條 [工傷服務協議的解除]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違法行為的處理]
第五十九條 [勞動能力鑒定違法行為的責任]
第六十條 [未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職工工傷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關鍵名詞的解釋]
第六十二條 [國家機構、事業單位等工傷保險制度的建設]
第六十三條 [非法用工單位工傷的一次性賠償]
第六十四條 (施行時間]
配套法規
法律
司法解釋及文件
請示答復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