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部門的統計資料顯示,要勞動爭議中,用人單位完全勝訴的案件不到15%。這個數據表明,勞動爭議案件中,用人單位在大量濫用訴權,即用人單位明知無理也要走完全部法律程序,利用合法程序,惡意拖延時間,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實際損害。對用人單位而言,目前勞動官司成本比較低,申請勞動仲裁無需再支付費用,而到法院起訴也就10元訴訟費。另外,用個單位一般設有專門部門或法律顧問,有時間、有精力利用法律規定的弊端拖延下去,直到勞動者屈從于用人單位的條件或因為折騰不起而放棄救濟。
作者簡介
菅峰,上海旭燦律師事務所主任,上海旭燦稅務師事務所主任,在讀博士,高級經濟師、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國際商務師、保險公估師、保險經紀人。東方法律服務網(WWW.1awyer-sh.com.cn)總裁,上海藍盾保險公估公司法律總監,上海交通臺(AN648、FM105.7)《交通新干線》節目嘉賓主持,常年主持該欄目的“律師說法”節目,上海市著名人身損害、保險、稅務、公司、國際商務律師。曾在某中央企業工作十余年,精通公司法務,長期擔任近百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在保險、稅收、勞動、人身損害、企業轉制、并購重組、產權交易、委托理財、債權債務、國際貿易等領域經驗豐富,成功地代理了一大批民商案件,其中多起被央視《今日說法》、《經濟與法》、東方衛視《律師視點》、上視《庭審紀實》、《案件聚焦》、《社會方圓》、《法律與道德》等欄目,以及法制日報、新聞晨報、青年報、新聞晚報、上海法治報、文匯報、申江服務導報等眾多媒體采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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