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5405
- 書名:物業管理條例注釋本(第2版)
- 作者:法規中心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0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0-11-21
- 定價:9
圖書內容簡介
牧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規程,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示范文本)。
圖書目錄
《物業管理條例》適用提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物業管理定義
第三條 選擇物業管理企業的方式
第四條 物業管理與創新、科技進步的關系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監督管理體制
第二章 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 業主及業主權利
第七條 業主義務
第八條 業主大會的組成與宗旨
第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投票權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職責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
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會前通知、告知和會議記錄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性質和職責
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備案制度
第十七條 業主公約的內容和效力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所作決定的限制
第二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公安機關、居委會的關系
第三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 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三條 說明義務和承諾義務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
第二十五條 買賣合同內容要求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條 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第二十八條 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查驗
第二十九條 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的物業保修責任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三條 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第三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統一管理原則
第三十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的義務和責任
第三十七條 物業承接驗收和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權屬和用途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第四十條 專項服務業務委托
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