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共中央連續印發了幾個重要的黨內法規,為黨員的權利保障及行為標準提供了黨內的法律依據。尤其是近兩年,中共中央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印發了幾個重要的黨內法規。在收錄2007年新修訂的黨章的基礎上,本書將黨內近些年來頒布的重要黨內法規力口以分類匯編整理,內容涉及黨員、黨的干部、黨的組織制度、黨的基層組織、黨的紀律及黨的紀律檢查等七大類。
《中國共產黨權利保障條例》為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提供了依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條例》等法規文件為建立科學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機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干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提供了可供操作的規范;《中共中央關于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對于健全和堅持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實現黨的正確領導,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正確貫徹,具有重要作用;《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加強、改進黨和國家機關黨的工作以及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建設提供了指導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受到的黨紀處分做了全面具體的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為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提供了依據;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詳細規定了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詳細列出52種“不準”的行為,是領導干部積極履職、廉潔從政的行動指引;《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法規,對于強化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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