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部門法相比,知識產權法在我國是立法起步較晚、發展較迅速的部門法;與其他審判領域比較,知識產權審判也是新興的審判領域,是一個富有挑戰、充滿創新的審判領域。
1994年上海市高、中級人民法院同時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標志著上海法院知識產權審判走上專業化發展道路。十多年來,上海法院公正高效地審理了大量知識產權案件,其中包括許多全國首例案件或者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重大案件、新類型案件。上海人民法院幾乎每年都有知識產權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成為對同類案件具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許多典型案例中所確立的審判規則為審理同類案件和制定司法解釋提供了重要參考。為適應知識產權審判的發展需要,上海法院銳意創新,不斷改革知識產權審判機制,創新知識產權審判方法。在全國法院中,上海法院率先探索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統一由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的“三合一”綜合審判模式;探索以“法定賠償”方法確定侵權損失賠償數額;探索專家證人出庭等技術事實調查方法;率先采用判決書附圖、附法律條文等新的訴訟文書制作方式;成立反壟斷案件專項合議庭等,為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聚沙成塔,積水成淵。多年以來,上海法院從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法官,在知識產權糾紛和利益沖突日漸加劇、法律適用日益復雜的情形下,不避矛盾,不畏困難,以智慧與汗水解決一個又一個難題,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為知識產權審判機制建設與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積累了不少經驗,本書即是對這些經驗的一個比較系統的總結。本書分十四章,第一章至第五章研究一些知識產權審判的共性問題,如審判機制、裁判思維、程序問題、證據問題、法律責任與禁止權利濫用等;第六章至第十四章根據案件類型分別研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中的前沿問題、熱點問題與難點問題。我們在本書中力圖體現兩個特點:一是“實”,書中討論的所有問題都來源于司法實踐,都有相關的案例作為依托;二是“新”,盡量選擇新問題作為討論對象,也盡量以新視野、新思路來研究新問題。我們的這些努力,旨在為“法官智庫”增添一些有價值的思考。 ·
. 2008年6月5日,國務院印發《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出要“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在國家戰略層面賦予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十分重要的職責。與提高自主創新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對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要求相比,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還任重道遠。我們期待本書的編輯,能增進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各方面的溝通與合作,促進知識產權審判水平的進步提升。因作者水平而存在的疏誤,還望讀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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