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旨在探討姓名、肖像等人格標志上的商業價值的民法保護和民法調整問題。在考察德國法和美國法的重大實務進展和主要理論爭議、分析二者之異同優劣和有選擇地借鑒其各自理論主張的基礎上,本書辨析了人格標志上承載的精神利益和經濟利益的相互關系,提出二元論權利架構下的”人格標志財產權”概念,并闡釋了人格利益對其的具體限制作用。此外,本書重點探討了個人授權他人商業利用其人格標志的方式(含性質、效力、撤回等問題)、未經許可的人格標志商業利用行為的民事救濟權體系和死后人格標志商業利用的民法調整等基礎問題。最后,本書分析和考察了我國的現行相關規定和司法實務進展,并就其未來的完善提出建議。
作者簡介
陳龍江 1977年生于海南省?谑。2000年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2003年、2007年分別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2010年4月至2011年5月,在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訪問研究,F任教于海南大學法學院。目前主要研究領域為人格權法、物權法和侵權行為法,并在《法商研究》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十余篇。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