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9873
- 書名:2012年司法考試分類法規隨身查: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 作者:法律考試中心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1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1-12-14
- 定價:16元

- 特價:12元,75折,省4元!
圖書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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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法條、顯著提示:第十四條法官除履行審判職責或者管理職責外,不得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和有關信息。
法官不得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泄露或者提供有關案件的審理情況、承辦案件法官的聯系方式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為當事人或者代理人、辯護人聯系和介紹承辦案件的法官。
真題演練、鞏固強化:【例題】下列表述中何者為影響法官內部獨立的行為?
A在公開場合對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發表評論
B私自對下級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提出意見.告知其應如何判決
C向其他審判庭的法官咨詢,探討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
D庭長要求合議庭對某一案件進行重新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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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國際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人境出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國際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
父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公約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關于執行《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有關程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關于我國法院和外圍法院通過外交途徑相互委托送達法律文書若干問題的通知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關于印發《關于執行海牙送達公約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向外國公司送達司法文書能否向其駐華代表機構送達并適用留置送達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效力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外司法協助協定的通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我國加入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處理與涉外仲裁及外國仲裁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仲裁裁決或駁回當事人申請后當事人能否上訴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
國際經濟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