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輯《光華法學》由唐清利主編。 本輯《光華法學》分為“法律經濟學”、“法律社會學”、“法學制度與理論”、“法學譯文”和“雜談”五個欄目!胺山洠、濟學! ’欄目立足于法學學科傳統,借助經濟學成本、效益等基礎范疇,加上量化分析工具,對制度變遷、社會現象等展開分新。 與側重于經濟分析的“法律經濟學”欄目不同,“法律社會學”欄目是運用社會芋知諛來對社會現實中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解釋和研究。 在本期欄目中,我們‘選取了三篇運用實證分析的方法解釋現荬社會法律現象的文章,以使讀者感受社會法學對現實與時俱進的解釋力。 在“法學制度與理論”欄目中,我們選取了八篇文章,從不同角度對我國現實中的法律制度進行探討。 “法學譯文”欄目延續了往期的欄目設置,為知識的循序漸進、漸次發展和傳承搭建平臺。 “雜談”欄目的設立,主要立足于在中國司法制度改革過程中,學者對中國司法制度發展歷史的反思和對司法制度未來的展望而進行的一些探索,以期找出一些新思路,走出中國的司法特色。本期“雜談”欄目選擇了一篇文章,來展現學界對中國司法制度的發展歷史的反思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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