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4797
- 書名:金融風險防范的法律制度研究:以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為重心
- 作者:韓龍等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2年8月
- 入庫時間:2013-4-12
- 定價:59
圖書內容簡介
該書是韓龍的一本關于金融風險防范的研究。作者既有金融學的學養,也有法學的學養;既有在國內研學的經驗,也有在國外研學的經驗。這種學養與經驗的復合,使他得以在金融風險防范研究中取得獨到而且精深的成就。本書從金融風險防范作用的忽視帶來的嚴重后果出發,詳盡闡述了金融風險防范的重要意義,為目前在我國的金融風險管理提供了指導意見,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同時,也為我國的金融風險管理理論研究提供了精深的學術探討。
總之,這是一部既有實用價值也有理論價值的著作,頗值一讀。
圖書目錄
第一章 防范金融風險離不開金融規制
第一節 金融風險及其傳播路徑
一、“風險”探源
二、金融風險及其種類
三、系統風險發生和傳導的機理和路徑
第二節 對金融風險進行金融規制和監管的正當性
一、什么是規制
二、金融規制的理念
三、金融規制的目標
第三節 對新自由主義的反思
一、新自由主義
二、新自由主義對待金融規制及監管的態度與危害
三、擺脫新自由主義,樹立科學的金融規制與監管觀
第四節 金融風險模型內含的信條偏誤
一、金融風險模型在金融風險管理中的運用
二、金融風險模型設計問題
三、金融風險模型運用問題
四、內部模型能否作為確定風險和規制資本的圭臬
第二章 當今世界金融開放的法律框架與監管依據
第一節 當今世界金融市場開放法律框架的構成
一、金融市場開放法律框架的構成
二、金融市場開放法律框架各構成部分的關系
第二節 WTO有關金融市場開放的制度
一、WTO約束和規制成員方措施的范圍
二、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制度
三、有關約束
第三節 WTO金融服務市場開放制度的貢獻與特點
一、WTO金融服務貿易市場開放制度的貢獻
二、WTO金融服務市場開放制度的特點
第四節 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管理制度
一、我國有關外資銀行開放的制度
二、我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制度與實踐
第五節 金融開放法律框架內防范金融風險的法律依據
一、“審慎例外”及其對金融服務自由化與金融審慎規制關系的界定
二、審慎措施的標準
三、“審慎例外”對我國金融業開放的啟示
第六節 防范國際金融風險和危機的法律制度體系建構
一、健全和完善國內金融規制與監管制度
二、建立和健全防范境外金融風險和危機傳入的制度
三、加強金融監管雙邊合作的制度建構
四、改革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建立多邊金融監管制度
第三章 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
第一節 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的起源與發展
一、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理論的起步
二、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理論的發育
三、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理論的采納
第二節 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的視野層次
一、宏觀經濟態勢與宏觀經濟政策
二、金融體系整體
三、金融市場與金融創新產品
四、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
五、宏觀審慎視野下的微觀審慎規制與監管
第三節 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的制度保障
一、完善中央銀行的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職能
二、構建與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相適應的金融監管體制模式
三、我國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制度的構建
第四節 金融業開放下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的國際協調合作機制
一、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國際協調合作機制的建立
二、構建針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團制度
三、我國參與宏觀審慎規制與監管國際協調合作機制的策略
第四章 規制資本與流動性標準的改革
第一節 《巴塞爾協議III》對規制資本的修訂與影響
一、銀行規制資本的作用與國際規則的變遷
二、《巴塞爾協議I》和《巴塞爾協議II》資本規則的缺陷與不足
三、《巴塞爾協議III》對規制資本的修訂
四、《巴塞爾協議III》對規制資本修訂的影響
第二節 流動性監管國際標準改革
一、流動性監管概述
二、流動性監管國際標準的發展歷程
三、短期流動性監管國際指標——流動性覆蓋率(LCR)
四、長期流動性監管國際指標——凈穩定資金比率(NSFR)
五、流動性監管的監測工具
六、流動性監管標準的運用
七、流動性監管國際標準改革影響簡析
第五章 信評機構改革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信評機構的自律發展與信譽機制理論
一、信評機構的自律發展
二、信評機構自律發展的動力——對信譽的追求
三、信譽機制理論的內容及影響
第二節 信譽機制在全球金融危機中的失效
一、信評機構在金融危機中的作用
二、信譽機制在金融危機中失效的表現
三、信譽機制在金融危機中失效的原因
四、信譽機制理論遭受的質疑
第三節 主要經濟體信評機構的改革及評價
一、美國信評機構改革:以披露為導向
二、歐盟信評機構改革:監管與競爭并重
三、未來信評機構改革的趨勢:從自律走向他律
第四節 我國信評機構監管法律制度的建構
一、我國信評機構的信譽現狀
二、我國信評機構信譽較低的主要原因
三、我國應逐步構建信評機構的監管法律制度
第六章 我國雙邊銀行監管合作中的法律問題與解決構想
第一節 巴塞爾委員會與雙邊銀行監管合作的國際標準
一、巴塞爾委員會關于雙邊銀行監管合作的規范性文件
二、跨境并表監管合作標準的確立
三、雙邊銀行監管合作國際標準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節 全球雙邊銀行監管合作的現狀及問題
一、巴塞爾成員國執行雙邊合作國際標準的實踐經驗
二、非巴塞爾成員國雙邊合作的現狀與成因
三、全球加強雙邊銀行監管合作的問題與困難
第三節 我國雙邊銀行監管合作中的法律問題與解決構想
一、我國雙邊銀行監管合作中的法律問題
二、解決問題的構想與建議
第七章 我國雙邊證券監管合作中的法律問題與解決構想
第一節 影響我國雙邊證券監管合作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法律架構
二、我國金融中心競爭力的發展
三、我國證券監管體系的法律特性
第二節 我國雙邊證券監管合作的方式及內容
一、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雙邊證券監管合作的其他方式
第三節 我國雙邊證券監管合作中的法律問題
一、我國諒解備忘錄的內容不完善
二、我國現有備忘錄未得到充分利用
三、我國未深度發展其他監管合作方式
四、我國缺失處置危機的監管合作框架
第四節 解決我國雙邊證券監管合作的法律構想
一、明確我國雙邊證券監管合作的具體目標
二、解決中國證監會合作權限的充足性問題
三、我國證券法對雙邊證券監管合作的規制與激勵
四、在完善現有合作方式的基礎上積極拓展新的合作工具
第八章 金融機構跨境破產與監管責任承擔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金融機構跨境破產與監管合作
一、金融機構跨境破產界定
二、金融機構跨境破產風險特征
三、金融機構跨境破產監管合作的必要性
第二節 金融機構跨境破產之特殊處理——以破產重整為核心
一、金融機構跨境破產不同處理方式比較
二、破產重整在金融機構跨境破產中的特殊價值與作用
三、金融機構跨境破產重整之難點
第三節 金融機構跨境破產監管缺陷的實證分析
一、破產風險事先評估不足
二、跨境破產監管救助責任分擔機制缺失
三、當前針對金融機構跨境破產監管的國際改革動向
第四節 金融機構跨境破產中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平衡
一、金融機構跨境破產處理程序中司法權與行政權的運用比較
二、金融機構跨境破產中法院與監管當局的職責分工
三、司法權在金融機構跨境破產中的角色定位
第五節 金融機構跨境破產監管責任劃分
一、跨境金融監管責任劃分概述
二、金融機構跨境破產監管責任劃分原則
三、金融機構跨境破產監管責任劃分機制
第六節 金融開放條件下我國金融機構破產監管法制的完善
一、明確金融監管機構與法院在金融機構破產中的職責劃分
二、確定人民銀行在金融機構破產程序中的具體權責
三、完善破產金融機構處置制度和對外資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