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6406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解讀/高瑞釋法
- 作者:李飛主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3年8月
- 入庫時間:2013-8-21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旅游法的頒布施行,對于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開創依法治旅、依法興旅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為配合旅游法的學習、宣傳,幫助讀者理解這部重要法律的條文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旅游局參與旅游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解讀(權威讀本)》,供學習參考。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適用范圍】
第三條【國家發展旅游事業】
第四條【旅游發展原則】
第五條【國家支持社會參與】
第六條【旅游經營原則】
第七條【旅游綜合協調機制】
第八條【旅游行業組織】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九條【旅游者自主選擇權、信息知情權】
第十條【受尊重權】
第十一條【特殊群體優惠】
第十二條【旅游救助、保護及求償權】
第十三條【旅游者文明旅游義務】
第十四條【旅游者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義務】
第十五條【旅游者的告知及配合義務】
第十六條【出境、入境旅游者義務】
第三章 旅游規劃和促進
第十七條【旅游發展規劃的編制】
第十八條【規劃內容要求】
第十九條【規劃銜接】
第二十條【相關規劃、建設對旅游的支持】
第二十一條【旅游資源利用原則和監督措施】
第二十二條【規劃評估】
第二十三條【旅游政策支持、區域合作、跨領域融合】
第二十四條【資金支持】
第二十五條【國家旅游形象推廣】
第二十六條【旅游公共服務】
第二十七條【職業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旅游經營
第二十八條【旅行社的設立】
第二十九條【旅行社業務及許可】
第三十條【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
第三十一條【質量保證金】
第三十二條【旅行社信息發布要求】
第三十三條【旅行社安排活動的禁止】
第三十四條【向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第三十五條【公平交易】
第三十六條【領隊或導游全程陪同】
第三十七條【導游證的取得】
第三十八條【導游權利保護】
第三十九條【領隊證的取得】
第四十條【禁止導游和領隊私攬業務】
第四十一條【導游和領隊執業規范】
第四十二條【景區開放條件】
第四十三條【景區門票價格管理之一】
第四十四條【景區門票價格管理之二】
第四十五條【景區流量控制】
第四十六條【民俗、鄉村旅游經營】
第四十七條【高風險旅游經營許可】
……
第五章 旅游服務合同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七章 旅游監督管理
第八章 旅游糾紛處理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附錄一
附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