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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動就業、職場維權不可不知400問(第2版).3
    編號:59591
    書名:勞動就業、職場維權不可不知400問(第2版).3
    作者:法律專業編委會編
    出版社:法律
    出版時間:2014年4月
    入庫時間:2014-5-18
    定價:38
    該書暫缺

    圖書內容簡介

    生活離不開法律,懂得一點法律常識對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防范生活法律風險十分必要。法律的目的不僅僅是懲罰違法犯罪行為,更多的是維護社會基本的政治、經濟、文化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繁榮發展。諸如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勞動就業、工傷保險、戀愛結婚、買房租房、撫養繼承,都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下進行。因此,本著為讀者服務和以解決問題為中心的理念,編者策劃推出了《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圖書目錄

    第一章勞動關系

    001什么是勞動者?/

    002企業中的黨委書記、工會主席、廠長、經理是不是勞動者?/

    003是否所有的勞動者都受《勞動法》的保護?/

    004在校學生勤工儉學是否受勞動法的保護?/

    005退休人員是否可以成為勞動關系的主體?/

    006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007民工如何才能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008用人單位包括哪些?/

    009包工頭是不是用人單位?/

    010企業的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是不是用人
    單位?/

    011掛靠關系中的用人單位如何確定?/

    012在勞務派遣關系中誰是用人單位?/

    013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有什么區別?/

    014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有什么區別?/

    015家政服務人員的權益受到侵害后該怎么辦?/

    016如何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具有勞動關系?/

    第二章求職就業

    017什么是就業歧視?/

    018用人單位可否以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

    019用人單位可以以該工作需要值夜班為由拒絕女性勞動者嗎?/

    020用人單位可否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蚩垩合嚓P證件?/

    021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應當依法如實告知勞動者哪些情況?/

    022用人單位招聘隱瞞或披露虛假信息將承擔什么責任?/

    023勞動者在應聘時應如實告知哪些信息?/

    024勞動者隱瞞或披露虛假信息將承擔什么責任?/

    025建立勞動關系,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026就業協議、就業報到證、派遣證等分別指什么?/

    027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

    028畢業后人事檔案可以自己保存嗎?/

    029用人單位不接受學生檔案而另建工作檔案可以嗎?/

    030戶口、檔案對畢業之后的就業、生活有何重要作用?/

    031用人單位讓勞動者提供保證人、交納保證金是否合法?/

    032通過職業中介找工作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033外國人在中國就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034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035如何申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第三章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內容與期限/

    036勞動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037勞動合同中一些重要條款約定不明確的時候怎么辦?/

    038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用人單位要告知勞動者什么?/

    039勞動者必須告知用人單位自己的家庭情況嗎?/

    040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可以要求其提供擔保嗎?/

    041《勞動合同法》是否還有臨時工的規定?/

    042什么是勞動合同的期限?/

    043用人單位能否單方延長勞動合同期限?/

    044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怎么確定?/

    04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鐵飯碗”嗎?/

    二、勞動合同的效力/

    046勞動合同可以口頭約定嗎?/

    047勞動者沒簽字或確認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048未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049假冒學歷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050使用虛假姓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051未畢業的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052用人單位與童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05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中關于“工傷責任自負”的條款是否有效?/

    05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養老保險費由職工自理”的協議是否有效?/

    055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有什么后果?/

    056勞動合同是否無效應當由哪個部門認定?/

    三、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

    057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058沒有營業執照的經營實體能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059外國公司駐華代表機構能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060用人單位是否應與返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061用人單位安排1年的學徒期是否合法?/

    062試用期滿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063用人單位滿1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

    064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065連續工作滿10年單位可以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066能否同時與不同的用人單位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067用人單位可以不經勞動者同意隨意調換崗位嗎?/

    068勞動合同履行時工作地點發生變更怎么辦?/

    069用人單位的老板變了,是否會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070用人單位被其他公司收購了,是否會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071勞動者服兵役了,勞動合同怎么處理?/

    072勞動者可以和兩家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073變更勞動合同必須要采用書面形式嗎?/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074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075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必須經用人單位同意嗎?/

    076勞動者辭職時可以口頭告知用人單位嗎?/

    077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嗎?/

    078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先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079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先提出與用人單位先提出有什么區別?/

    080勞動者被法院宣告失蹤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081勞動者觸犯刑法但被免予起訴,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082出現什么情形,用人單位可以進行規模裁減人員?/

    083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必須經過什么程序?/

    084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應當優先留用哪些勞動者?/

    085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達15年,用人單位不得與之解除勞動
    合同嗎?/

    086勞動合同到期,而勞動者還在醫療期怎么辦?/

    087醫療期怎么計算?/

    088醫療期勞動者違規,可否解除合同?/

    089醫療期期滿被辭退,單位除給經濟補償外,還給醫療補助費嗎?/

    090工傷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到期后如何處理?/

    091勞動合同解除了,勞動合同的文本是不是就可以銷毀了呢?/

    09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互相還有什么義務?/

    093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扣著檔案不放怎么辦?/

    094用人單位未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095用人單位因招用勞動者給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怎么辦?/

    096用人單位不繳納保險費,勞動者能否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097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哪些?/

    098末位淘汰能成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嗎?/

    099經濟性裁員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100單位能否開除被錯誤刑事追訴的勞動者?/

    101錯判刑罰后被宣告無罪的勞動者能否要求恢復原工作及工資待遇?/

    102遲到兩次能否構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103任工會副主席期間能否終止勞動合同?/

    104對于患有精神病的勞動者,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章試用期與競業限制

    一、試用期/

    105任何勞動合同都需要試用期嗎?/

    10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里嗎?/

    107求職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哪些權益?/

    108試用期內可以只給勞動者生活費嗎?/

    109用人單位能否隨便延長試用期?/

    110試用期是否也應該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11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112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通過什么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113對同一勞動者可否約定兩次試用期?/

    114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表現不好,可以再次約定試用期嗎?/

    115工作過程中更換了工作崗位,還需要經過試用期嗎?/

    116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違反法律規定,將會受到哪些處罰?/

    117試用期內患病,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合同?/

    二、競業限制/

    118什么叫競業限制?/

    119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所有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條款或協議嗎?/

    120競業限制條款里可以要求勞動者保守用人單位薪酬秘密嗎?/

    121競業限制條款或協議中的范圍、地域和期限怎么確定?/

    122簽訂競業限制條款,用人單位需要補償勞動者嗎?/

    123用人單位不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是否還需履行競業限制條款?/

    124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該如何受到補償?/

    125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后就可以不在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嗎?/

    126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嗎?/

    第五章工資、工時、休假

    一、工資/

    127勞動者的勞動收入都是工資嗎?/

    128用人單位包吃包住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嗎?/

    129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13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關于勞動報酬的約定不明確時怎么辦?/

    131同工同酬是說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崗位的勞動者工資一樣嗎?/

    132勞動者的工資應該以何種方式支付?/

    133工資可以請人代領嗎?/

    134用人單位應該在什么時候支付工資?/

    135用人單位停工,還需要給勞動者發工資嗎?/

    136什么是克扣工資、無故拖欠工資?/

    137什么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38參加哪些選舉活動用人單位應該依法支付工資?/

    139職工出庭作證,用人單位可以減發當天工資嗎?/

    140催討工資時,如何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141用人單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怎么辦?/

    142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克扣工資用于賠償嗎?/

    143以經營狀況不好為由降低勞動者工資是否違法?/

    144獎金能否折抵加班費?/

    145客戶未付全款,單位能否扣發負責員工的工資?/

    146獎金發放日之前離開的員工無權拿年終獎的規定是否有效?/

    二、工作時間/

    147勞動者的法定工作時間是多少?/

    148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149用人單位在什么情形下應當縮短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150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只需直接通知勞動者就可以了嗎?/

    151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哪些勞動者加班?/

    152用人單位占用周末開會或培訓算加班嗎?/

    153計件工作制下,用人單位可以制定過高的定額要求勞動者完成嗎?/

    154勞動者自愿加班可以要求加班工資嗎?/

    155加班費應該按照什么標準支付?/

    156用人單位可以用補休代替加班費嗎?/

    157什么是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58用人單位能否強制勞動者加班?/

    159不定時工時下是否執行加班加點的限制性規定?/

    160用人單位加大勞動定額是否違法?/

    161加班加點工資應以什么基數計發?/

    三、休息休假/

    162勞動者可以請多久的婚假?/

    163勞動者再婚時還可以享受婚假嗎?/

    164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請探親假?/

    165勞動者的帶薪年假可以休多久?/

    166哪些情形下,勞動者不得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了?/

    167同一單位的勞動者休年休假應該怎么安排?/

    168勞動者沒休年休假能獲得補償嗎?/

    169用人單位不允許勞動者休年休假需承擔什么責任?/

    170用人單位能否以補休代替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資?/

    171雙休日以及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是否應該帶薪?/

    172少數民族傳統習慣節日加班是否應支付加班工資?/

    173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是否應當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174績效考核與年終獎直接掛鉤的規定是否合法?/

    175被勞務派遣的勞動者如何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六章五險一金

    一、綜合/

    176什么是社會保險?/

    177什么是商業保險?/

    178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什么區別?/

    179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可否在中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80用人單位和個人在參加社會保險中有什么權利和義務?/

    181用人單位與個人是否可以協商選擇參保?/

    18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的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協議是否有效?/

    183用人單位申請破產時,其所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在破產清算時能否優先受償?/

    184勞動者人事檔案沒有轉移到用人單位,單位可以不為勞動者上社會保險嗎?/

    185社會保險的繳費義務主體有哪些?/

    186勞務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由誰負責繳納?/

    187什么是繳費基數?/

    188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是多少?/

    189社會保險費能否減免?/

    190對單位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191社會保險費由哪個機構負責征收?/

    19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能是什么?/

    193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員工的保險問題如何解決?/

    194勞動合同中不給勞動者上保險的條款是否有效?/

    195不上保險直接給付相當于保費的現金是否合法?/

    196農民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愿上保險怎么辦?/

    197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依法繳納哪些社會保險?/

    198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什么?/

    二、養老保險/

    199什么是養老保險?/

    200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201企業和職工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02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哪幾部分組成?/

    203什么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204什么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205什么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有什么作用?/

    206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連續工齡有什么聯系和區別?/

    207個人繳費年限和繳費數額對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數額的計算有什么影響?/

    208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要為雇用的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嗎?/

    209員工被借調其他單位工作,養老保險費用由誰來負責繳納?/

    210基本養老保險金可否一次性支付?/

    211參保人員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可以由他人代領嗎?/

    212什么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1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是什么?/

    21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銜接?/

    三、醫療保險/

    215什么是醫療保險?/

    216如何辦理醫療保險?/

    217哪些單位和人員必須參加醫療保險?/

    218什么是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

    219員工被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醫療保險費由誰來繳納?/

    220什么是醫保補貼?哪些人可以領取到醫保補貼?/

    221建立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有何規定?/

    222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比例是多少?/

    223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數額是如何確定的?/

    224勞動者個人自行繳納的醫療保險費能否在用人單位報銷?/

    225已經投保了商業性質醫療保險的職工,是否可以不參加社會醫療保險?/

    226單位既不給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又不報銷醫療費的,員工可以通過什么途徑得到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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