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2869
-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實務指南
- 作者:杜萬華主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5年3月
- 入庫時間:2015-3-26
- 定價:15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2015年2月4日發布并實施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編寫,對該司法解釋552條的全部內容進行逐條釋義,對其修改要點、修改理由進行重點解讀。 并從司法實務的角度,對該司法解釋適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容易引起混淆和誤解的問題進行了盡可能全面和客觀的適用指引,尤其對修改條文附錄了典型案例,采用舊案新說的方式進行分析。同時將該司法解釋條文涉及到的有關的其他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條文加以鏈接。 本書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主編,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處法官參與編寫,權威、務實、適用性強。
圖書目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實務指南
目錄條文序號前加*指修改條文,★指新增條文,▲表示該條文有典型案例,沒有符號表示保留條文。
一、管轄
*第一條【重大涉外案件】
*第二條【專利糾紛及海事、海商案件的級別管轄與專門管轄】
*第三條【住所地】
第四條【公民經常居住地】
*第五條【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個人合伙、合伙型聯營體提起訴訟
的地域管轄】
*第六條【被注銷戶籍的地域管轄】
*第七條【當事人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時的地域管轄】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
地域管轄】
*第九條【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案件的地域管轄】
*第十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者變更監護關系案件的地域管轄】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事單位的地域管轄】
*第十二條【離婚案件中當事人離開住所地的地域管轄】
*第十三條【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國內離婚的地域管轄】
*第十四條【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國內離婚的地域管轄】
*第十五條【一方居住國外一方居住國內的中國公民離婚的地域
管轄】
第十六條【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離婚的地域管轄】
★第十七條【雙方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離婚后僅就國內財產分割
提起訴訟的地域管轄】
*第十八條【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解釋】
*第十九條【財產租賃、融資租賃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條【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一條【保險合同糾紛地域管轄】
★第二十二條【涉及公司的糾紛的地域管轄】
*第二十三條【申請支付令的地域管轄】
*第二十四條【侵權行為地的一般規定】
★第二十五條【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
*第二十六條【產品、服務質量侵權訴訟的地域管轄】
*第二十七條【申請訴前保全造成損失引發訴訟的地域管轄】
★第二十八條【不動產糾紛管轄】
*第二十九條【書面協議】
*第三十條【管轄協議的適用】
★第三十一條【格式條款訂立管轄協議無效】
★第三十二條【管轄協議簽訂后當事人住所地變更的地域管轄】
★第三十三條【合同轉讓時管轄協議對受讓人的效力】
★第三十四條【因同居或在解除婚姻、收養關系后發生財產
爭議時的約定管轄效力】
★第三十五條【一審開庭前發現對案件無管轄權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處理】
第三十七條【管轄恒定原則涉及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
變更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管轄恒定原則涉及行政區域變更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管轄恒定原則涉及反訴、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
的規定】
*第四十條【指定管轄的報請】
*第四十一條【指定管轄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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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九條【申請參與分配】
*第五百一十條【債權清償順序】
★第五百一十一條【財產分配方案】
★第五百一十二條【分配方案異議處理】
★第五百一十三條【具備破產情形的被執行人的處理】
★第五百一十四條【對執行法院移送案件的處理】
★第五百一十五條【執行法院對破產案件受理與否的處理】
★第五百一十六條【被執行人無法破產時債權受償順序】
*第五百一十七條【繼續執行不受時效限制】
★第五百一十八條【信用懲戒】
★第五百一十九條【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第五百二十條【再次申請執行】
*第五百二十一條【排除執行標的的妨害】
二十二、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第五百二十二條【涉外民事案件的認定】
★第五百二十三條【外國當事人身份材料公證、認證】
★第五百二十四條【與我國未建交國家當事人的公證、認證】
★第五百二十五條【法官見證授權委托】
★第五百二十六條【授權委托境內公證】
★第五百二十七條【外文材料提交中文翻譯件】
*第五百二十八條【外籍當事人委托本國人為訴訟代理人】
*第五百二十九條【外交代表聘請訴訟代理人】
第五百三十條【調解結案制發判決書】
*第五百三十一條【協議選擇管轄法院】
★第五百三十二條【不方便法院原則】
*第五百三十三條【國際間平行訴訟】
*第五百三十四條【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第五百三十五條【直接送達】
★第五百三十六條【郵寄送達】
★第五百三十七條【涉外民事案件二審時法院徑行公告送達】
*第五百三十八條【上訴期限】
★第五百三十九條【涉外民事案件再審審查期限】
*第五百四十條【申請執行涉外仲裁裁決材料的要求】
*第五百四十一條【對強制執行的抗辯審查】
*第五百四十二條【涉外仲裁保全】
★第五百四十三條【申請承認和執行時提交的材料】
*第五百四十四條【沒有司法協助條約和互惠關系承認和執行
外國法院判決、裁定的處理】
★第五百四十五條【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臨時仲裁裁決】
★第五百四十六條【外國法院判決、裁定或仲裁裁決承認和
執行的關系】
★第五百四十七條【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或
仲裁裁決的期限】
★第五百四十八條【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或仲裁
裁決的程序規定】
*第五百四十九條【司法協助請求的處理】
*第五百五十條【出具證明書】
★第五百五十一條【涉港澳臺案件參照適用涉外民事訴訟
程序】
二十三、附則
★第五百五十二條【時間效力】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2012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
解釋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