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4806
- 書名:人民陪審員刑事庭審讀本/人民陪審員培訓讀本叢書
- 作者:繆蒂生主編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15年7月
- 入庫時間:2015-8-19
- 定價:58
圖書內容簡介
為配合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和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提高人民陪審員履職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出版社組織資深法官編寫了人民陪審員培訓讀本,共分“崗前培訓”“民事庭審”“刑事庭審”和“調解工作”四冊。叢書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擔任總主編并作序,沈德詠、江必新副院長擔任副總主編。
內容新穎:本套培訓讀本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吸收融合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等文件中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最新舉措。尤其突出“以審判為中心”,對民事、刑事庭審的相關內容進行了重點闡述。
契合實際:本套培訓讀本內容包括崗前培訓、民事庭審、刑事庭審和訴訟調解四塊,基本覆蓋了人民陪審員的實際工作所需。叢書收集和整理了全國各地的優秀做法和先進經驗,內容豐富、資料翔實。
語言通俗:考慮到許多人民陪審員并未經過專業的法律職業培訓,本套叢書語言通俗平實,行文中注重理論闡述與案例分析相結合,便于人民陪審員理解掌握。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刑法及刑法總則基本制度導讀(1)
第一節 刑法理念及刑事司法政策
一、刑法理念
(一)****保障理念
(二)刑法謙抑理念
(三)形式理性理念
二、刑事司法政策
(一)懲辦與寬大相結合
(二)“嚴打”
(三)寬嚴相濟
第二節 刑法總則基本制度導讀
一、刑法本體制度導讀
(一)刑法的目的、任務及概念
(二)刑法的基本原則
(三)刑法的效力管轄
二、犯罪制度導讀
(一)犯罪概念與犯罪構成
(二)犯罪客體
(三)犯罪客觀方面
(四)犯罪主體
(五)犯罪主觀方面
(六)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七)共同犯罪
(八)一罪與數罪
(九)正當性行為
三、刑罰制度導讀
(一)刑種制度
(二)量刑制度
(三)行刑制度
(四)追訴時效制度
第二章 刑法分則基本制度導讀(67)
第一節 刑法分則概說
一、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的關系
二、刑法分則的結構
(一)罪狀
(二)罪名
(三)法定刑
第二節 危害國家安全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間諜罪
(二)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
情報罪
第三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放火罪
(二)爆炸罪
(三)投放危險物質罪
(四)破壞交通工具罪
(五)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六)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彈藥、
******罪
(七)交通肇事罪
(八)危險駕駛罪
(九)重大責任事故罪
第四節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
(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四)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五)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六)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七)偽造貨幣罪
(八)洗錢罪
(九)集資詐騙罪
(十)信用卡詐騙罪
(十一)保險詐騙罪
(十二)逃稅罪
(十三)侵犯商業秘密罪
(十四)合同詐騙罪
(十五)非法經營罪
第五節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故意殺人罪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
(三)故意傷害罪
(四)****罪
(五)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六)非法拘禁罪
(七)綁架罪
(八)拐賣婦女、兒童罪
(九)誣告陷害罪
(十)侮辱罪
(十一)誹謗罪
(十二)刑訊逼供罪
(十三)重婚罪
(十四)****罪
(十五)遺棄罪
第六節 侵犯財產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搶劫罪
(二)盜竊罪
(三)詐騙罪
(四)搶奪罪
(五)侵占罪
(六)敲詐勒索罪
(七)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第七節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妨害公務罪
(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文件、印章罪
(三)招搖撞騙罪
(四)尋釁滋事罪
(五)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六)偽證罪
(七)窩藏、包庇罪
(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九)醫療事故罪
(十)非法行醫罪
(十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十二)組織****罪
第八節 貪污賄賂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賄罪
(四)行賄罪
(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第九節 瀆職罪導讀
一、概述
二、重點罪名導讀
(一)玩忽職守罪
(二)徇私枉法罪
第三章 常用刑事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導讀(135)
第一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導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和量刑標準
(三)關于逃逸
(四)關于共犯
(五)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二、其他關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
性質文件
第二節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
性質文件導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明確界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二)從嚴懲處食品濫用添加行為
(三)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
(四)首次明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
食品相關產品行為的定罪處罰標準
(五)依法嚴懲非法生產、銷售國家禁止食品使用
物質的行為
(六)依法懲治非法從事生豬屠宰、經營行為
(七)明確界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競合的處理原則
(八)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共犯以及食品虛假
廣告犯罪
(九)從嚴懲處食品監管瀆職犯罪
(十)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從嚴適用刑罰
(十一)從嚴懲處單位犯罪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關于非法集資的界定標準和特征要件
(二)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具體行為方式及其界定
(三)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四)關于集資詐騙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
司法認定
(五)關于集資詐騙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六)關于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行為的
具體理解
(七)關于非法擅自募集基金行為的定性處理
(八)關于非法集資活動當中虛假廣告行為的性質認定和
處罰標準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制定背景
(二)主要內容
四、其他關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主要司法解釋及
司法解釋性質文件
第三節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
性質文件導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導讀
(一)定性
(二)共同犯罪
(三)一罪與數罪
(四)刑罰適用
二、其他關于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主要
司法解釋性質文件
第四節 侵犯財產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導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關于盜竊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二)關于盜竊財物“數額較大”標準的特別規定
(三)關于“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
“扒竊”的認定
(四)關于盜竊情節輕微可不起訴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
(五)關于盜竊未遂的處理
(六)關于單位組織、指使盜竊的處理
(七)關于罰金刑的規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
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明確了詐騙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二)明確了可予從嚴懲處的詐騙犯罪的具體情形
(三)明確了電信詐騙的定罪量刑標準
(四)明確了詐騙共同犯罪的處理原則
(五)明確了可予從寬處罰的詐騙犯罪的具體情形
(六)明確了詐騙款物的依法追繳和善意取得問題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明確了“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
(二)明確了“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及“其他
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認定標準
(三)明確了搶奪情節輕微可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
處罰的情形
(四)明確了駕駛車輛奪取財物的定性問題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敲詐勒索“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的一般認定標準
(二)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的特別認定標準
(三)“多次敲詐勒索”的認定
(四)敲詐勒索“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的認定
(五)敲詐勒索情節輕微可不起訴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
(六)敲詐勒索特殊情形的從寬處理
(七)敲詐勒索共犯的認定
(八)敲詐勒索罪判處罰金刑的標準
(九)其他問題
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界定相關用語的含義和認定標準
(二)明確相關定罪量刑標準
(三)解決有關法律適用難題
(四)本解釋的時間效力
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意見》導讀
(一)關于“入戶搶劫”的認定
(二)關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認定
(三)關于“多次搶劫”的認定
(四)關于“攜帶兇器搶奪”的認定
(五)關于“轉化搶劫”的認定
(六)關于搶劫犯罪數額的計算
(七)關于搶劫特定財物行為的定性
(八)關于搶劫罪與相關犯罪的界限
(九)關于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
行為的定性
七、職務侵占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導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
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
(二)《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
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國有資本控股、參股的股份
有限公司中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
非法占有本公司財物如何定罪問題的批復》
八、其他關于侵犯財產罪的主要司法解釋
第五節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
文件導讀
一、《全國部分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導讀
(一)毒品案件的罪名確定和數量認定問題
(二)毒品犯罪的死刑適用問題
(三)運輸毒品罪的刑罰適用問題
(四)制造毒品的認定與處罰問題
(五)毒品含量鑒定和混合型、新類型毒品案件處理問題
(六)特情介入案件的處理問題
(七)毒品案件的立功問題
(八)毒品再犯問題
(九)毒品案件的共同犯罪問題
(十)主觀明知的認定問題
(十一)毒品案件的管轄問題
(十二)特定人員參與毒品犯罪問題
(十三)毒品案件財產刑的適用和執行問題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辦理黑社會性質
組織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導讀
(一)關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
(二)關于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其他問題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導讀
(一)制定背景
(二)主要內容
四、其他關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主要司法解釋及
司法解釋性質文件
第六節 貪污賄賂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導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導讀
(一)關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賄賂問題
(二)關于收受干股問題
(三)關于以開辦公司等合作投資名義收受賄賂問題
(四)關于以委托請托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
委托理財的名義收受賄賂問題
(五)關于以****形式收受賄賂的認定問題
(六)關于特定關系人的問題
(七)關于收受賄賂物品未辦理權屬變更問題
(八)關于收受財物后退還或者上交問題
(九)關于在職時為請托人謀利,離職后收受財物問題
(十)關于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問題
二、其他關于貪污賄賂罪的主要司法解釋
第七節 瀆職罪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導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導讀
(一)首次明確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的定罪
量刑標準
(二)進一步明確瀆職犯罪一般罪名和特別罪名的
法條適用
(三)首次明確實施瀆職行為并收受賄賂的應當
數罪并罰
(四)從三個層面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共同犯罪的處理
(五)首次明確以“集體研究”形式實施瀆職犯罪應
依法追究負有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六)進一步明確以危害結果為條件的瀆職犯罪的追訴
期限從危害結果發生之日起計算
(七)首次明確瀆職罪主體涵蓋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國家行政
管理職權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八)進一步強調對食品、藥品監管領域的瀆職犯罪予以
從嚴懲處
二、其他關于瀆職罪的主要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質文件
第四章 刑事證據及常見罪名(225)
第一節 刑事證據
一、證據種類
(一)刑事證據的概念
(二)刑事證據的特征
(三)刑事證據的作用
(四)證據的種類
二、證據審查原則
(一)證明標準
(二)證據裁判原則
(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四)關聯性審查原則
第二節 罪名
一、罪名的種類
(一)罪名的概念
(二)罪名的種類
二、罪名的確定
(一)確定罪名的原則
(二)確定罪名的法律依據
(三)正確確定罪名的意義
第三節 常見罪名的司法認定
一、交通肇事罪
二、故意傷害罪
三、****罪
四、非法拘禁罪
五、搶劫罪
六、盜竊罪
七、詐騙罪
八、搶奪罪
九、職務侵占罪
十、敲詐勒索罪
十一、妨害公務罪
十二、聚眾斗毆罪
十三、尋釁滋事罪
十四、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十五、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十六、貪污罪
十七、受賄罪
十八、濫用職權罪
十九、玩忽職守罪
第五章 少年審判(293)
第一節 少年審判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少年審判制度
(一)少年審判的概念和范圍
(二)我國少年審判制度的發展和現狀
二、少年審判的基本原則
(一)少年審判的職能
(二)少年審判的基本方針
(三)少年犯罪的處罰原則
第二節 少年犯罪的認定和處理
一、刑事責任年齡
(一)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
(二)刑事責任年齡的計算和判定
(三)跨年齡段刑事責任的認定
二、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
(一)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范圍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原則
(三)未成年情節在量刑規范化中的適用
三、未成年人輕罪免除報告義務
(一)未成年人犯輕罪免除前科報告義務
(二)免除前科報告義務的限制
(三)免除前科報告義務的意義
(四)適用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三節 少年審判特別程序
一、專業審判制度
(一)辦案人員專業化和審判機構專門化
(二)專業審判的作用和意義
(三)專業審判的庭審特點和要求
二、法律援助制度
(一)未成年人享有獲得法律援助的權利
(二)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適用階段
(三)未成年人無條件獲得法律援助
(四)對未成年人適用強制性辯護
三、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
(一)關于合適成年人的規定
(二)合適成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合適成年人參與的作用和意義
(四)需要注意的其他問題
四、嚴格限制羈押制度
(一)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
(二)審查批準和決定逮捕的程序
(三)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
五、社會調查制度
(一)社會調查的規定
(二)社會調查的內容和程序
(三)社會調查制度的法律意義
六、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一)附條件不起訴的適用
(二)附條件不起訴的考驗和考察
(三)附條件不起訴的處理結果
七、不公開審理制度
(一)未成年人案件不公開審理原則
(二)未成年人案件不公開審理的制度規定
八、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一)犯罪記錄封存的一般規定
(二)犯罪記錄封存的適用
(三)犯罪記錄封存的法律效力和例外
(四)犯罪記錄封存的意義
九、對未成年被害人、證人的保護
(一)合適成年人到場制度
(二)法律援助制度
(三)詢問保護制度
(四)出庭保護制度
(五)隱私保護制度
第六章 庭審(365)
第一節 庭審程序
一、庭前準備
(一)審判組織
(二)審判委員會
(三)回避制度
(四)開庭準備
(五)公開審理
二、法庭調查
(一)定義
(二)目的
(三)程序
三、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
(一)法庭辯論開始
(二)法庭辯論的目的
(三)法庭辯論的順序
(四)法庭辯論中應注意的問題
(五)法庭辯論終結
(六)最后陳述
四、評議和宣判
(一)評議
(二)宣判
第二節 刑事庭審突發事件應急與處理
一、刑事庭審突發事件
(一)突發事件的基本界定
(二)刑事庭審突發事件的類型
(三)刑事庭審突發事件的特征
二、應急與處理
(一)處置突發事件的原則
(二)刑事庭審突發事件的防范對策
(三)常見突發事件的情形及處置
參考文獻
后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