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引發的社會關注度一直高居不下。刑法修訂、刑法立法解釋與刑法司法解釋在刑法制定、修改和適用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刑法典與復雜多變的社會生活事實溝通的橋梁。通過確定三者功能定位,對三者界限進行清晰厘定,從而使得司法解釋、立法解釋和刑法修訂在刑事法律制度中各歸其位,各司其職。
刑法解釋的過程即是利益衡量的過程,刑法解釋意味著在具體的案件中實現法定的價值判斷。作者主張刑法解釋應當堅持利益衡量的方法,如何實現各利益需求的合理化是本書的重點研究內容。作者從刑法解釋權配置、刑法適用解釋下的利益平衡需求、刑法解釋的價值判斷與利益需求、刑法解釋的利益平衡等方面詳細展開闡述。結尾提出了實現各利益需求合理化的幾點建議,即從立法層面對刑法解釋主體進行權力制衡,在司法層面對刑法解釋主體進行利益引導,以判決公開促使刑事審判從重刑法解釋向重刑法論證轉變。
《刑法解釋的利益平衡問題研究》超越了刑法解釋的方法和立場之爭,以價值判斷為先導,構建了刑法解釋利益需求合理化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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