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6144
- 書名:歷史的潛流:律師風骨與民國春秋
- 作者:程騫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5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5-11-30
- 定價:38
圖書內容簡介
中國的現代化,也是中國法律制度的現代化。近代中國變局的一個重要層面,是延續數千年的中華法系的死亡與西方現代法律制度與思想的移植。如此,作為“在野法曹”的律師群體也得以透過他們手中的重器——法律——參與中國的變革。律師的歷史本身也構成了我們了解民國乃至整個中國近代史的一扇窗口。在民國扣人心弦的歷史變局之中,律師群體是一股強勁的浪潮,左右著這段歷史的走向。要讀懂民國,讀懂中國近代史,讀懂國運的航線,不能不讀懂律師。
本書中涉及諸多民國歷史上赫赫有名的風云人物,華人大律師伍廷芳、民國“第一號律師"曹汝霖、跨越東西方文化的吳經熊大律師,立憲救國先驅沈鈞儒等等,從清末立憲到民國約法,從巴黎和會交涉到治外法權的廢除,從抗日愛國到施行憲政,從工人組織到女權運動,從司法獨立到表達自由,都有他們的參與、推動甚或領導的身影,盡顯一代律師在亂世中,為正義、人權和國家命運號呼奔走、殫精竭慮的風骨,令人為之動容、感慨良多。
作者以沉穩客觀講述歷史的筆法,將這些民國律師的風骨和氣節勾畫得形神兼備,不僅為讀者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去重讀民國波瀾壯闊的歷史,還能夠喚起當今國人尤其是法律人尋求自身與社會的風骨和氣節。書中興味深長的逸事頗多,還有部分彌足珍貴的老照片,使本書內容豐厚珍貴,生動耐讀。本書欲通過重溫民國律師的往事,汲取法律人留下的寶貴經驗和智識,挖掘律師先賢留給這一職業群體的精神財富。
圖書目錄
導言:千年變局與民國律師 /
華人律師鼻祖伍廷芳 / 伍廷芳,一名伍敘,字文爵,號秩庸。1842年出生于新加坡,四歲隨父回廣東定居,后移居香港。他是中國歷史上獲得律師資格的第一人,被譽為“東亞律師之濫觴”,堪稱華人律師的開山鼻祖。
伍廷芳與清末民初的外交 / 鴉片戰爭之后,中國國門既開,外交諸事難離國際公法,中國了解西律的華人乃是鳳毛麟角。在這種情況之下,通曉英美法律,尤以國際法為長的伍廷芳大律師注定會被歷史推上中國外交的前臺。
伍廷芳與清末民初的司法改革 / 《辛丑條約》的簽訂,使清廷朝堂上下方才驚覺,救國圖存唯有變法一途。此時,學法律于英國、業律師于香港、任公使于美洲的華人律師鼻祖伍廷芳自然成為設計變法的不二人選。清廷任命伍廷芳為修訂法律大臣,與沈家本共同考訂現行律例。中國自此拉開了“法制現代化”的序幕。
中華民國“一號”律師 / 曹汝霖因是五四運動中“火燒趙家樓”一事的主角而眾所周知。然而,作為清末日本政法留學生的曹汝霖,事實上還有另一重身份,那便是律師,而且還是領有民國“第一號”律師證書的律師。
曹汝霖的三次“陛見” / 近代中國在內政上,憲政、法治一向是國之根本,在外交上,對日關系則長期是重中之重。曹汝霖恰恰在這兩個方面均有見地。因此,無論是晚清朝廷的慈禧太后、北洋政府的袁世凱大總統,還是南京國民政府的蔣介石委員長,均就法政或外交問題跟曹汝霖進行過對話。
五四運動中的辯護律師 / 劉崇佑,字厚誠,號菘山,生于福建福州一個世宦之家。后東渡日本留學,于早稻田大學學習法律。他先是出任地方諮議局的副議長,鼓吹立憲,后又捐出祖產作為場地,與林長民興辦私立福建法政學堂。這所學堂發展迅猛,成為全國私立法政學堂的魁首。
“侮辱總統”案與民國的言論自由 / 民國上海律師林百架,時人后輩鮮少關于他的回憶傳記。也正是這位林律師,代理了民國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上!睹駠請蟆贰拔耆璐罂偨y”一案。此案是民國有關言論自由的經典案例,與歷史上著名的《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有異曲同工之妙。
烈士律師與民國工運 / 施洋,字伯高,幼時家貧,半工半讀。1918年,施洋呈請取得律師證書,執律師業后也不忘扶助貧弱,尤其對廣大勞工的權利,更是不遺余力地加以維護。支持愛國運動,追求地方自治,堅信勞工神圣,甘為勞工律師。后參加京漢罷工,慘遭殺害。
“羅文干”案與民國法律人的集體抗爭 / 羅文干,1888年生于廣東番禹,留學英國牛津大學,攻讀法學,后入四大律師公會之一的“內寺院”修習,1922年被“好人政府”延攬入閣,授財政總長。作為財政總長的他前后三次被捕,引發了一場總統、總理、國會與軍閥的四方角力,以及一場眾多法律人拍案而起的奮力抗爭。
律師江庸與朝陽法科 / 江庸,字翊云,1878年生于四川璧山書香門第,先后就讀于日本成城學校和早稻田大學。1924年,他辭去公職在北京開始執律師業,在全國律師界中都算得上執牛耳者,代理了一系列聞名一時的案件。1930年代震驚全國的“七君子”事件中,江庸力救同業,出任被捕律師王造時的首席辯護律師。
刺客博士女律師的傳奇人生 / 鄭毓秀,1891年生,廣東寶安人。鄭毓秀自小反叛,違抗母命堅拒裹足、修書悔婚。后旅日入同盟會,返京入刺殺團。1914年就讀法國巴黎大學,回國后在上海辦律師事務所,被盛贊為“中國第一個而且也是唯一之女律師”。
當大律師遭遇彈劾 / 鄭毓秀,中國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法學博士、女律師、女法官、女地方法院院長。這位創造諸多“第一”,引領中國近代女性潮流的法律人在接受贊譽的同時,也飽受非議。種種評頭論足、窺私獵奇之說,皆可見這位民國法政精英因其女性身份而遭受的歧視之深。
租界律師吳凱聲的政治案件 / 吳凱聲,號丹農,1900年出生于江蘇宜興。后赴法國留學,獲得里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他回國于上海法租界開設律師事務所,成為最早在法租界會審公廨出庭的中國律師之一。在其律師生涯的第一年,他便代理了一件舉國注目的涉外案件。但是,在這個案件中,他卻未取分文。
“律協”掌門陳霆銳 / 陳霆銳,1889年生,江蘇吳縣人。曾為梁啟超所主辦《中華雜志》之副主筆。早年入東吳大學法學院求學,后前往美國密歇根大學,獲法律博士和政治學碩士學位,回國執教于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申報》特約編輯,并執行律師職務。他作為上海律師界的翹楚,后出任上海租界工部局的華人董事。
民國亦有死磕派 / 在民國律師界曾經活躍著一位以“不怕苦、不怕死、不做官、不薦官”四不主義為標榜的死磕派律師。那便是人稱“火鏢律師”或“吳大炮”的吳邁。他曾揶揄日本領事,面斥蔣委員長,怒打上海市長……
執業上海的官僚律師 / 張耀曾,字镕西,1885年出生于大理一個白族詩書世家。少時曾求學于京師大學堂,后于畢業于東京帝國大學法科。辛亥革命爆發,參與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天壇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1927年,歷經頗多無奈與辛苦,離開政壇,后移居滬上,操律師業,依然保持正直真誠、不阿不畏。
超越東西方的吳經熊 / 吳經熊,字德生,1899年生于浙江寧波。他是民國法律界蜚聲中外的天主教徒,他在法律和哲學上的杰出貢獻而在五洲四洋廣為人知。正是這樣一位超越東西方的法律人,一生都在追尋這樣一個信念:“作為一名中國人,我有一個祖國要拯救,我有一群人民要啟蒙,我有一個種族要高舉,我有一個文明要現代化!
章士釗力辯陳獨秀“危害民國”案 / 章士釗,字行嚴,1881年生于湖南善化的一個耕讀之家。年僅22歲就被聘為《蘇報》主筆,后清廷將《蘇報》查封,此即晚清歷史上著名的“《蘇報》案”。后其因參與刺殺被迫流亡日本,并前往英國愛丁堡大學學習法律。辛亥革命爆發,章回國擔任國會議員、北洋政府司法總長、教育總長等職。1930年,他重返上海,執律師業,時謂上海四大律師之一。
沈鈞儒的憲政救國路 / 沈鈞儒,字秉甫,號衡山,1875年生于江蘇蘇州,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后一批進士。求學于東京私立法政大學,1920年獲律師執業資格,后同張耀曾等人合組律師事務所于上海。在律師界名望甚著,曾任上海律師公會常務委員,隨國府遷渝后,又擔任重慶律師公會主席。
史良的女權與民主之夢 / 史良,1900年出生于江蘇常州一個知識分子家庭,家境清苦,五四運動期間,參與政治運動斗爭。1923年,考入上海法政大學。她主張保護女權,號召婦女救國,加入國民參政,鼓吹憲政民主。新中國成立以后,擔任了新中國的首任司法部長。
“七君子”案與民國最強律師團 / 1936年年底,全中國的媒體都聚焦于一件舉世震驚的刑事案件。這起案件的被告人中有四位是執業律師,為了替他們辯護,二十余位業界精英挺身而出。此案所匯聚的律師陣容在整個民國史上絕無僅有,甚至堪稱一次民國律師風云人物的巡禮。這便是著名的“七君子”案。
漢奸審判與民國司法的日落 / 1945年11月,國民政府頒布《處理漢奸案件條例》11條,12月發布新《懲治漢奸條例》16條。國民政府對全國漢奸的起訴與審判據此展開。漢奸審判萬眾矚目,規模宏大,堪稱民國司法史上的重大事件,法界精英在法庭內外唇槍舌劍,筆戰往返。
民國律師的公會自治 / 1912年9月北京政府司法部頒布《律師暫行章程》!墩鲁獭返念C行使律師公會在組織上得以統一。為律師公會的自治提供了統一的規范基礎。從這之后直至1941年國民政府頒布的《律師法》,會長制一直是民國律師公會的法定自治模式。
民國律師收入幾何 / 1912年,民國《律師暫行章程》剛剛頒布,《申報》上便刊登了一篇名為《大律師好自為之》的文章,感慨:“昔之發財者做官,今之發財者做律師!比欢,民國時期的律師是否真的這么風光,他們究竟收入幾何,這些收入是如何獲得的,卻是不能不詳加考據的問題。
民國律師的業務發展之道 / 民國律師算是社會中上階層,“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律師要在這名利場上維持體面、增長收入,少不得要發展業務、開拓案源。在這方面民國律師們也確實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主要參考文獻暨引征目錄 /
后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