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734
- 書名:合同法研究(第1卷)(中國當代法學家文庫)
- 作者:王利明
- 出版社:中國人大
- 出版時間:2002年12月
- 入庫時間:2002-12-4
- 定價:75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前言
合同,也稱為“契約”,它在人類歷史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宗教典籍
認為,契約確立了人與神之間正常穩定的關系;政治哲學家們指出,自愿與合意
才是政治權威的合法基礎;經濟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各種交易就是契約;甚至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溫情脈脈的兩性關系的面紗下也常能捕捉到契約的蹤影。人
類漫長歷史中,每天都在進行的“這種通過交換和在交換中才產生的實際關系”
最終獲得了馬克思所說的“契約這樣的法的形式”。從傳統的封建時代向近代法
治社會的轉型中,合同對瓦解封建等級制度的身份關系的根格發揮了重要作用,
因此梅因將進步社會的運動稱之為合同形態的運動。
當今人類社會的發展已截然不同于早期的人類社會,在我們這一代人降臨到
這個世界之前的幾百年里,生產與交換就在不斷地和加速地把人們變為整個社會
運行系統中一個個緊密結合的分子,每個人都要各司其職、各就其位。在現代市
場經濟社會,無論是物質產品的制造、流通,還是精神產品的創作、傳播都已經
被分割為無數個細微的環節,專業分工的細化程度已經超過人們的想像力。任何
人在現代社會要生存下來,都不得不與他人以合同的形式相互給予信用或者取得
信用,即進行交易,F代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斷訂立合同、履行合同這樣一個周而
復始的過程中度過的。尤其是在經濟領域,市場正是由無數紛繁復雜的交易所組
成的,這些無窮無盡的交易都要以合同作為其最基本的法律表現形式?梢哉f,
契約本身構成了廣闊的市場,市場化就是契約化。正因如此,人們才將現代社會
稱為“契約社會”,將現代經濟稱為“契約經濟”。
既然契約已經完全成為我們生活的主宰,為了促成契約高效、快捷的訂立,
保障合同圓滿安全的履行,就必須有相應的法律規則加以調整。這些調整契約關
系的法律規則就是合同法!昂贤ǖ幕灸繕司褪鞘谷藗兡軐崿F其私人目的。
為了實現我們的目的,我們的行動必然有后果。合同法賦予了我們的行動以合法
的后果。承諾的強制履行由于使人們相互信賴并由此協調他們的行動從而有助于
人們達到其私人目標。社會的一個內容就是其公民擁有達成自愿協議以實現其私
人目標的權力!泵绹鴮W者羅伯特·考特與托馬斯·尤倫這一席話的確道出了合同
法的真諦。試想如果沒有合同法,人們為了達成交易將不知花費多大的人力物
力;交易的當事人不能通過合同來安排他們未來的事務,允諾不能得到遵守和執
行,信用經濟也不可能建立,市場經濟賴以建立的基礎將不復存在。所以,一個
成熟的市場經濟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合同能否得到及時圓滿的履行、因合同而產生
的爭議是否會被及時公正地解決作為標志的。
我國早已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目標,作為市場經濟最基
本法律規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已于1999年3月15日經九屆全國人大
二次會議通過,并從1999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合同法的制定并頒行,為維
護市場經濟的法律秩序和保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也為交
易的發展和市場的繁榮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該法的頒行,結束了由《經濟合
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和(技術合同法》所形成的三法并立的局面,在完善
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合同法的制定,消除了因多個合同法
并立而造成的合同法律彼此之間的重復、不協調甚至矛盾的現象,也改善了我國
合同立法的分散、凌亂的狀況,實現了合同法律尤其是合同法總則的統一性和體
系化。(合同法》的制定完善了合同法的基本規則,極大地填補了長期以來在合
同立法方面的漏洞,規定了較為完備的合同法規則。尤其是(合同法》的內容充
分反映了社會主義統一市場的需求,摒棄了反映計劃經濟體制本質特征的經濟合
同概念,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該法從現代市場經濟的本質需要出
發,要求當事人在交易的各個環節中都必須遵循作為商業基本道德的誠實信用原
則,從而為建立信用經濟奠定了基礎!逗贤ǎ┘葟V泛參考、借鑒了兩大法系
成功的合同立法經驗和判例學說,采納現代合同法的各項新規則和新制度,注重
與國際規則和慣例的接軌,同時也立足中國的實際,系統全面地總結了我國合同
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傊,我國《合同法)的頒布,不僅表明我國的合同法已
逐漸趨于完善,而且標志著我國的民事立法進入了一個體系化的成熟階段。尤其
在經濟全球化以及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大背景下,統一我國市
場經濟交易活動的基本規則,力求使我國合同法與國際慣例接軌,更有利于我國
參與世界經濟競爭,增強我國綜合國力。
盡管(合同法)的頒布表明了我國合同法律制度已漸趨完善,也標志著我國
民事立法進入了一個體系化的嶄新階段,但卻并不意味著合同法立法的完善及理
論研究工作就到此為止,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合同法問題有待于
立法者以及民法研究者加以解決,因為現代市場經濟異常迅猛的發展速度對作為
成文法的合同法所固有的局限性提出了更尖銳的挑戰。英國著名法學家梅因曾
言:“社會的需要和社會的意見常常是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們可能非
常接近地達到它們之間缺口的接合處,但永遠存在的傾向是要把這個缺口重新打
開來。因為法律是穩定的,而我們談到的社會是前進的。人民幸福的或大或小,
完全取決于缺口縮小的快慢程度!北M管合同法制訂時總結了多年來合同立法與
司法的成敗得失,并吸收了現代合同法的最新發展成果,其頒布至今也不過短短
的數年,但是在現代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必將不斷出現《合同法)制訂者所始
料不及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使(合同法)能夠及時有效地調整這些新情況,
解決這些新問題,不僅是司法實踐工作者的當務之急,更是每一個民法研究人員
義不容辭的責任;盡管迄今為止我國合同法理論研究工作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
果,并為立法與司法提供了大量理論支持與知識資源,但是我國合同法學研究起
步較晚、基礎較薄弱這一事實卻無法否認。這一點既體現在學界對我國合同立法
與司法得失成敗經驗的總結上存在欠缺,也體現在對于兩大法系合同法律制度以
及現代合同法新的發展趨勢缺乏全面準確的理解,更表現為對合同法基本概念。
制度與理論研究尚缺乏足夠的深度。加強對合同法研究,是當前我國民法研究工
作者的迫切任務。尤其應當看到,我國合同法的制定是我國正在進行的舉世矚目
的民法典編纂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典的制定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法律體系的重要步驟,在這一過程中不僅要制訂民法總則、物權法、侵權法等以
前我們沒有的法律,而且還要做到民法典內部的體系性與和諧性。由此也提出了
合同法如何與民法總則、物權法、侵權法之間的協調問題。因此,惟有進一步加
強我國合同法的研究,才能為將來把合同法融入民法典中的工作奠定扎實的理論
基礎。
作為民法教員,我多年來一直關注對合同法的理論研究以及立法、司法實踐
工作。早在《民法通則》頒布后不久,我就曾對合同法律制度進行過一些初步的
研究,這些成果主要體現在與其他幾位民法學者合作撰寫的《民法新論》(上。
下)一書當中。1988年至1989年,我利用在美國訪問研究的機會,專攻了英美
合同法,并撰寫了一些論文,將英美合同法中若干制度,如根本違約制度、預期
違約制度等介紹到國內學界。1993年10月,我國最高立法機關將合同法的制訂
提上了議事日程,我有幸參與合同法的制訂,并在此過程中,結合立法中的疑難
問題、撰寫了《統一合同法制訂中的若干疑難問題》、《違約抑或可撤銷》、《合同
的解除與根本違約》等文章,對合同法制訂中的一些重要問題進行了探討。1994
年我獲得國家教委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資助,花費了兩年時間對違約責任制
度進行了系統化、體系化的研究。在研究違約責任的過程中,我探討了同時履行
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締約過失責任、第三人侵害
債權等合同法中的疑難理論問題,并于1995年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了
(違約責任論》一書(該書于2000年修訂再版)。1996年我又與崔建遠教授合作
撰寫了《合同法新論·總則》一書,在該書中我進一步對合同法總則中的若干理
論問題,例如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對合同無效范圍的限制等問題作了研究。1997
年我還將自己在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法研究生講授合同法過程中對若干疑難
合同糾紛案件的理論研究成果結集出版。
我深知,合同法理論博大精深,各種研究文獻也浩如煙海,有許多未知的領
域仍需要作更深入細致的研究,通過近幾年的研究,我對于一些長期以來琢磨不
透的重大疑難的合同法理論問題逐漸產生了些許心得,并為此撰寫了系列有關合
同法研究的文章,現將多年的研究成果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系統地匯編整理成情
同法研究》一書出版!逗贤ㄑ芯俊饭卜譃樗木,前兩卷主要探討總則問題,
后兩卷主要探討分則問題。我出版《合同法研究》一書的目的,是希望借此能夠
與廣大學界同仁與實務工作者進行交流探討,以期共同推動我國合同法的完善與
理論研究的深入化、細致化及體系化。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筆者才流學
淺,加之資料與時間有限,本書錯誤缺漏之處實所難免,衷心期望廣大讀者不吝
賜教。
第一編合同和合同法假述
第一章 合同概述
第一節合同的概念
第二節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三節關于合同的幾個相關概念
第四節合同的幾種分類
第五節合同上的請求權與其他的債權請求權
第二章 合同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第一節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我國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第三節我國合同法的淵源
第四節合同法與債法的關系
第五節合同法與其他法律的區別
第六節當代合同法的新發展
第三章 合同的相對性與利他合同
第一節合同相對性的比較法分析
第二節合同相對性規則
第三節合同的相對性與第三人的責任
第四節對“附保護第三人作用的契約”的評述
第五節利他合同
第四章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合同自由原則
第三節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節合同正義原則
第五節鼓勵交易原則
第二編合同的成立
第五章 合同的成立
第一節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第二節要約
第三節承諾
第四節合同成立的其他問題
第六章 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電子合同的概念
第二節電子合同是否為書面形式
第三節簽字問題
第四節電子合同的成立
第五節數據電文的證據效力
第六節關于電子錯誤問題
第七節電子商務與對消費者的保護
第七章 締約過失責任
第一節締約上過失責任制度的發展
第二節締約過失的概念和構成要講
第三節締約過失責任的形態
第四節締約過失責任的類型
第五節締約過失責任與相關責任
第六節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范圍
第三編合同的內容與形式
第八章 合同的內容
第一節合同內容概述
第二節合同的條款和分類
第三節合同權利
第四節合同義務
第九章 格式條款
第一節格式條款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對格式條款作出限制的必要性
第三節格式條款的性質
第四節格式條款訂入合同
第五節格式條款的解釋
第六節格式條款的效力
第十章 合同內容的解釋
第一節合同解釋的概念和目的
第二節合同解釋的主體
第三節合同解釋原則的歷史發展
第四節會同解釋與合同漏洞的填補
第五節合同解釋的規則
第十一章 合同的形式
第一節合同形式的概念
第二節合同形式的歷史發展
第三節法定形式的效力
第四節書面形式
第五節口頭形式
第六節以其他方式訂約
第七節登記與審批方式
菜四編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的條件
第一節會同生效的概念和內容
第二節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區別
第三節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四節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第十三章 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一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第二節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
合同
第三節無權代理合同
第四節無權處分合同
第五節無權代表合同
第十五章 無效合同
第一節無效合同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合同無效與時效規則的適用
第三節無效合同的種類
第四節合同無效與惡意抗辯
第十六章 可撤銷的合同
第一節可撤銷合同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無效和可撤銷制度的比較
第三節可撤銷合同的類型
第四節撤銷權的行使
第五節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