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8306
- 書名: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司法解釋關聯適用全書
- 作者:龍衛球
- 出版社:中國法治
- 出版時間:2024年12月
- 入庫時間:2024-12-23
- 定價:58
圖書內容簡介
為正確貫徹實施《民法典》,統一法律適用,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本書以《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條文為主線,歸納條文主旨,分析條文要義,關聯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部門規章、立法和司法解釋、相關案件請示答復等規范性文件,主要關聯侵權責任編司法解釋(一)等重要的司法解釋,收錄公報案例、指導案例等典型案例。在編寫體例上,以法律條文為主干,以要點提示解讀重點法條,以關聯規定梳理相關條文,以典型案例指導執法司法,將現行法律規范與司法實踐相結合,對《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及司法解釋的具體適用進行多維度講解。我們力爭做到收錄文件的全面性、業務指導的實用性,打造一本實用好用的民法典業務指導手冊。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條【非法侵害監護狀態所致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條【非法侵害監護狀態精神損害賠償】
第三條【非法脫離監護期間被監護人死亡時近親屬監護人的請求權】
第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時訴訟主體的確定】
第五條【監護人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責任】
第六條【監護人責任的范圍及內容】
第七條【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父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條【離異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義務】
第九條【未成年子女的繼父母侵權責任的承擔】
第十條【委托監護關系中的侵權責任承擔】
第十一條【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時教唆、幫助人擔責主觀要件】
第十二條【教唆人、幫助人與監護人的責任形態】
第十三條【被侵權人合并請求教唆人、 幫助人與監護人、 受托監護人承擔責任時的責任分配規則】
第十四條【第三人侵權時教育機構補充責任順位抗辯】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責任的適用范圍】
第十六條【勞務派遣單位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的民事責任不因工作人員承擔刑事責任得以免除】
第十八條【承攬關系中侵權責任的承擔規則】
第十九條【產品缺陷致害的賠償范圍】
第二十條【轉讓人、受讓人連帶責任的承擔】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承擔】
第二十二條【任何危險作用的直接操作者不能構成侵權案件的受害人】
第二十三條【危險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責任】
第二十四條【高空拋墜物具體侵權人能夠確定時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高空拋墜物具體侵權人難以確定時物業服務企業與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責任順位和追償】
第二十六條【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