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關于嚴厲查處利用互聯網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或服務違法行為的通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期,通過開展網絡商品交易行為檢查及相關社會媒體反映發現,一種泛稱為“改號軟件”的網絡電話應用軟件或服務在網絡上特別是“淘寶”等大型網絡商品交易平臺銷售泛濫。由于“改號軟件”所具有的任意更改顯示號碼、無法查找呼叫原號碼、隱蔽性強的特點,利用其侵害消費者權益以及實施詐騙的案例頻出。此事表明,一些大型網絡商品交易平臺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現象相當嚴重,社會影響極壞。為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工商總局就關于嚴厲查處利用互聯網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或服務違法行為通知如下:
一、認清危害,全面清理
通過檢查表明,目前類似“改號軟件”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或服務充斥網絡,在“淘寶”等一些大型網絡商品交易平臺上較為集中,公開銷售,購買方便。此類商品或服務在銷售中刻意誘導非法使用,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網絡市場秩序。
鑒于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各級工商機關在工作中應充分認識到此類行為的危害性,認真研究,積極應對。要立即組織專門力量,通過網絡技術手段及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對轄區內網絡商品交易網站或平臺的檢查,強化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的義務履行和社會責任。針對各類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的經營信息進行收集、甄別,監督網絡商品交易平臺服務商或經營者立即進行全面清理、整改。
二、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依據自身職能要求,除對利用互聯網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或服務信息進行清理外,還應根據此類銷售行為所表現出的各種違法形式,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嚴厲查處,涉及刑事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力爭短時間內使這種利用互聯網非法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或服務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在工作中,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公安、工信等相關部門,研究從制度、技術上制定長效可行的對策,加大對利用互聯網開展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督、管理,從源頭上進行安全防范。
三、加大宣傳,規范平臺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及案例,通過相關媒體特別是網絡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群眾的辨識能力,震懾網絡違法經營者。與此同時,要通過行政指導、行政告誡、行政處罰等各種行政手段,進一步強化對大型網絡商品交易平臺的規范化管理與日常監管,切實提高其履行法定義務的自覺性與社會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大對平臺內相關商品或服務銷售信息的審核力度。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開展查處利用互聯網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或服務違法行為工作中,應加強調查研究,注意分析總結,研究、探索務實長效的針對大型網絡商品交易平臺的監管方式與工作機制。
請各地在年底前將此項工作的工作總結以及相關意見和建議,書面報送工商總局市場司。
工商總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