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的通知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的通知
(2)呼吸性酸中毒的治療。
①防治原發病。
②增加肺泡通氣量。
③適當供氧不宜單純給高濃度氧。
④謹慎使用堿性藥物。
(3)代謝性堿中毒的治療。
①治療原發病,積極去除能引起代謝性堿中毒的原因。
②輕癥只需輸入生理鹽水或葡萄糖鹽水即可得以糾正。對于嚴重的堿中毒可給予一定量的弱酸性藥物或酸性藥物。
③鹽皮質激素過多的病人應盡量少用髓袢或噻嗪類利尿劑,可給予碳酸酐酶抑制劑乙酰唑胺等治療;失氯、失鉀引起者,則需同時補充氯化鉀促進堿中毒的糾正。
④使用含氯酸性藥。
(4)呼吸性堿中毒的治療。
①防治原發病,去除引起通氣過度的原因。
②吸入含CO2的氣體。急性呼吸性堿中毒可吸入5% CO2的混合氣體或用紙罩于患者口鼻,使吸入自己呼出的氣體,提高PaCO2和H2CO3。
③對癥處理。有反復抽搐的病人,可靜脈注射鈣劑;有明顯缺K+者應補充鉀鹽;缺氧癥狀明顯者,可吸氧。
(5)低鈉血癥的治療。
①去除病因。
②糾正低鈉血癥。
③對癥處理。
④治療合并癥。
(6)高鈉血癥的治療。
①失水過多性高鈉血癥除病因治療外,主要是糾正失水。
②補充液體的溶液首選等滲鹽水與5%葡萄糖液,按1∶3或1∶1比例混合配制。葡萄糖進入體內后很快被代謝掉,故混合配制的溶液相當于低滲溶液。也可選用0.45%鹽水或5%葡萄糖溶液。
③補液途徑有經口飲入,不能自飲者可經鼻胃管注入,一般用于輕癥病人。
④對鈉排泄障礙所致的高鈉血癥的治療主要是排除體內過多的鈉。同樣應監測血鈉下降速度,以免下降過快而引起腦水腫。
(7)低鉀血癥的治療。
強調以預防為主,在治療原發病和糾正誘發因素的同時,控制Na+的攝入和輸入,增加K+的補充,避免堿中毒和血糖的下降速度過快。
(8)高鉀血癥的治療。
因為高鉀血癥多有明確的誘發因素,應以預防為主。
1)對抗K+對心肌的毒性作用。
①鈣鹽的應用。
②鈉鹽的應用。
③控制心律失常。
2)促進鉀進入細胞內。
①高滲碳酸氫鈉或乳酸鈉的應用。
②極化液療法。
③其它措施。如應用必須氨基酸、生長激素等促進合成代謝,也有利于降低血鉀。
3)促進鉀排除體外。
4)控制鉀離子的攝入。
5)治療原發病和避免誘發因素。
。ㄎ澹┥窠浵到y。
1.急性腦血管病。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保持正確體位,取平臥頭側位,防止誤吸。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給予吸氧。
(4)嚴密監測意識狀況、瞳孔、血壓和呼吸等主要生命體征的變化。
(5)控制血壓。
(6)降低顱內壓。
(7)明確缺血性腦血管病和出血性腦血管病。
2.癲癇大發作。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發作時處理:
(1)一般處理:立即平臥松解衣領,頭轉向一側,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異物吸入或窒息;用紗布或毛巾等包著壓舌板,墊入上下臼齒之間,并用兩掌輕托下頜,防止下頜脫臼和舌頭咬傷;抽搐后如呼吸未能立即恢復,可行人工呼吸,抽搐后如有精神癥狀,應加強防護,防止意外。
(2)控制抽搐。
(3)防治腦水腫。
(4)持續吸氧、心電監護。
3.重癥肌無力危象。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輕者應避免過度勞累,受涼,感染,外傷和激怒等,不宜在烈日下過久,以防肌無力危象發生。
(2)肌無力危象發作時,應臥床休息,保持鎮靜和安靜,保持室內空氣通暢和新鮮,及時清除鼻腔及口腔內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暢。
(3)肌無力危象時,即刻肌注新斯的明1毫克,必要時可重復,癥狀改善后可改用口服。
(4)膽堿能性危象時,停用一切抗膽堿脂酶藥物,同時肌注或靜脈注射阿托品0.5~2毫克,每日15~30分鐘重復一次。
(5)反拗性危象時,停用抗膽堿脂酶藥物,使運動終板乙酰膽堿受體功能受體功能得到恢復,至少72小時后,再從小劑量開始使用抗膽堿脂酶藥物。
(6)如一時危象性質不明,可暫?鼓憠A脂酶藥物,試用強的松口服。
(7)禁止使用可影響神經-肌肉接頭傳遞功能藥物如麻醉劑,鎮靜止痛劑,肌肉松弛劑,抗心律失常藥及某些抗生素等。
(8)出現呼吸窘迫或呼吸衰竭時積極進行機械通氣支持。
。┮馔鈧。
1.墜落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首先對病人進行快速全面的粗略檢查,排除病人是否有呼吸道梗阻、休克、大出血等致命的征象。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出現心臟停搏要立即行心肺復蘇。
(4)周圍血管傷大出血,壓迫傷部以上動脈干至骨骼,直接在傷口上放置厚敷料,繃帶加壓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響肢體血循環為宜。當上述方法無效時,可慎用止血帶,原則上盡量縮短使用時間,一般以不超過1小時為宜,做好標記,注明止血帶時間。
(5)在搬運和轉送過程中,注意脊椎保護。
2.爆炸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應設法將傷員盡快脫離事故現場,以避免損傷進一步加重可。
(2)現場急救。
①呼吸及心跳驟停搶救。
②出血及休克搶救。
③顱腦損傷。
④氣胸急救。
⑤ARDS(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及擠壓綜合征的救治。
⑥骨折固定。
3.電擊。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迅速脫離電源。
(2)有缺氧指征者給予吸氧。
(3)心跳、呼吸驟停者即刻給予心肺復蘇。
(4)保護體表電灼傷創面。
(5)給予多功能監護。對癥處理:缺氧所致腦水腫者,可使用甘露醇脫水,對由于肌肉強烈收縮造成的骨折脫位,要復位,固定,對燒傷者以暴露傷口為好。
4.溺水。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判斷有無意識,進行生命體征的評估。
(2)迅速清除口腔、呼吸道分泌物,暢通氣道,維持有效通氣,必要時采用鼻面罩或氣管插管,使用呼吸復蘇氣囊或便攜式呼吸機進行呼吸支持。
(3)有缺氧指征者給予吸氧。
(4)心跳、呼吸驟停者即刻給予心肺復蘇。
(5)建立靜脈通道,維持有效循環。
(6)給予多功能監護。其他對癥處理。
5.中暑。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使患者迅速脫離高溫環境,連續監測體溫、尿量,行血氣分析。
(2)有缺氧指征者給予吸氧。
(3)給予體表物理降溫。高熱同時藥物降溫,選用氯丙嗪25~50mg加入0.9%氯化鈉液靜脈注射。
(4)有腦水腫者酌情選用20%甘露醇、糖皮質激素靜滴。
(5)心跳、呼吸驟停者即刻給予心肺復蘇。
(6)給予多功能監護。其他對癥處理。
6.急性中毒。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迅速脫離有毒環境或毒物,如脫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等。清除體內尚未吸收的毒物,常用催吐法或洗胃法。
(2)有缺氧指征者給予吸氧,如一氧化碳中毒者給予高流量吸氧,盡早給予高壓氧艙治療。
(3)通暢氣道,維持有效通氣,必要時采用鼻面罩或氣管插管,使用簡易呼吸器或便攜式呼吸機進行呼吸支持。
(4)血壓低時給予輸注晶體液、血漿或其代用品,無效時,靜脈滴注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維持循環功能 。
(5)建立靜脈通道,靜脈使用呋塞米促進毒物排泄。使用特效解毒藥,如有機磷中毒者根據中毒程度靜脈注射適量阿托品和氯磷定等特殊解毒藥。
(6)血液灌流在中毒中應用。
(7)心跳、呼吸驟停者即刻給予心肺復蘇。
(8)給予多功能監護及對癥支持治療。
7.過敏反應。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過敏原明確者迅速脫離。
(2)吸氧。
(3)通暢氣道,呼吸支持。
(4)開放靜脈通道,酌情選用苯海拉明、異丙嗪、葡萄糖酸鈣、糖皮質激素等藥物。
(5)對過敏性休克者即刻皮下或肌肉注射腎上腺素0.3~0.5mg,同時選用上述治療。
(6)心跳、呼吸驟停者即刻給予心肺復蘇。
(7)其他對癥處理。
(8)監測生命體征。
8.動物性傷害。
1)犬咬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咬傷后應該立即處理傷口。
(2)行傷口的清創處理。
(3)注射破傷風抗毒素或相應的疫苗。
2)蛇咬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檢查患者的氣道、呼吸及循環。如果患者沒有呼吸、心跳,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2)防止蛇毒繼續被吸收,并盡可能減少局部損害。
(3)有條件時可用中草藥治療,有外用和內服兩種藥物,常用藥物有蛇藥片等。
(4)有條件時盡快肌注破傷風抗毒素。
(5)有條件時注射抗蛇毒血清。
。ㄆ撸﹦搨蜔齻。
1.多發性創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有明確的致傷因子,判斷傷員有無威脅生命的征象,如心跳呼吸驟停,立即進行心肺復蘇術,對休克者給予抗休克治療。
(2)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必要時氣管插管。
(3)傷口的處理。
(4)疑有頸椎損傷者應給予保護。
(5)骨折需妥善固定。
(6)對合并胸腹腔大出血者,需快速補充血容量,必要時使用血管活性藥物。
(7)離斷指(肢)體、耳廓、牙齒等宜用干凈敷料包裹,有條件者可外置冰袋降溫。
(8)刺入性異物應固定好后搬運,過長者應設法鋸斷,不能在現場撥出。
(9)胸外傷合并張力性氣胸者應緊急胸穿減壓。
(10)有臟器外露者不要回納,用濕無菌紗布包扎。
(11)嚴重多發傷應首先處理危及生命的損傷。
2.顱腦損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對病人的傷情進行檢查,針對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頭部受傷引起嚴重的外出血,立即行加壓包扎止血。
(3)如有血性液體從耳、鼻中流出,可能是顱底骨折造成了腦脊液外漏。
采取方法:病人側臥,并將頭部稍墊高一點,使流出的液體順位流出,并防止舌根后墜。嚴禁用水沖洗,嚴禁用棉花堵塞耳、鼻。
(4)呼吸、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
(5)昏迷的病人按昏迷的急救原則處理。
(6)出現嚴重腦疝癥狀,應盡快爭取手術治療。
(7)脫水治療。
3.胸部損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初診為氣胸,置坐位。
(2)吸氧療法,血氧飽和度監測。
(3)處理開放性氣胸。
(4)緊急時(如張力性氣胸)用60ml注射器抽氣或胸腔閉式引流(在患側第二肋間鎖骨中線垂直刺入)。保持呼吸道通暢,尤其是昏迷病人。
(5)一旦發生呼吸停止,立即進行呼吸復蘇。
(6)有指征可考慮急診開胸手術。
4.腹部損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已確定腹腔內臟器破裂者,應及時進行手術治療。
(2)對于非手術治療者,經觀察仍不能排除腹內臟器損傷,或在觀察期間出現剖腹探查指征時考慮手術。
5.脊柱/脊髓損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注意其它危及生命的合并損傷,盡量減少脊柱的任何活動。
(2)在椎體骨折或脊髓損傷除外之前,對患者進行合適的固定。
(3)一旦危及生命的損傷得以控制,如有指征攝側位頸椎相。
(4)詢問病史并查體,明確患者入院時神經系統功能的基礎狀態。
(5)一旦懷疑或發現脊髓損傷,盡早請神經外科或骨科醫生會診。
(6)轉運椎體骨折或脊髓損傷患者至有條件的醫院。
6.四肢損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及時止血。
(2)妥善包扎。
(3)有效固定。
(4)鎮靜止痛。
(5)防治休克。
(6)保存好殘指(肢)。
7.骨盆骨折。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主要是對休克及各種危及生命的合并癥進行處理。
(2)有效止血。
8.燒(燙)傷。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立即消除致傷因素。
(2)解除窒息,確保呼吸道通暢。
(3)糾正休克。
(4)保護創面。
(5)對癥處理。
。ò耍⿱D產科危重癥。
1.陰道出血。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根據出血原因對癥處理,控制出血。
(2)出血量多者應立即補液,積極預防和糾正休克,積極配血輸血治療。
(3)積極明確出血病因,請婦產科會診協助診治。
2.產后出血。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一般治療。
(2)針對下列病因進行止血。
1)子宮收縮乏力性出血。
2)軟產道損傷所致出血。
3)胎盤因素所致出血。
4)凝血功能障礙所致出血。
3.胎膜早破。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足月胎膜早破處理原則。
①測體溫及脈搏,急查血常規及CRP,了解有無感染征象,若可疑感染,則應用靜脈抗生素治療。
②診斷胎膜早破后,若無規律宮縮,則即刻引產以減少宮內感染的發生機會。
③若胎兒頭浮未入盆,則應注意臍帶脫垂征象,臥床,適當抬高臀部。
④若為胎位異;蚩梢商壕狡日,宜及時行剖宮產終止妊娠。
(2)早產胎膜早破處理原則。
①監測有無感染征象。
a.動態監測孕婦體溫及脈搏。
b.動態監測血常規及CRP。
c.宮頸分泌物培養。
②孕周大于36周者,處理同足月胎膜早破。
③孕周35~36周,順其自然:無感染征象者,期待療法,不保胎治療;有感染征象者,行引產術。
④孕周33~35周:促胎肺成熟,無感染征象者,期待療法,不保胎治療;有感染征象者,及時終止妊娠。
⑤孕周28~33周者,住院、臥床休息,抬高臀部,墊無菌會陰墊,保持外陰部清潔。靜脈點滴抗生素7天,后若無感染征象可停用。地塞米松5mg肌注每12小時一次共4次促胎肺成熟,以避免新生兒發生呼吸窘迫綜合征。注意宮縮狀況,可根據情況應用宮縮抑制劑。注意羊水情況(性狀和氣味)、體溫、血常規、CRP的動態變化情況,若出現宮內感染征象,則應及時終止妊娠。若B超監測殘余羊水量明顯減少,最大羊水深度≤2cm,胎兒生長遲滯時應考慮胎兒宮內生長受限,宜及時終止妊娠。
⑥若所在醫院兒科搶救條件有限,則應行“宮內轉運”患者至有新生兒搶救條件的上級醫院。不宜在胎兒娩出后再行轉院,會增加新生兒風險。
4.急產。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產婦取平臥位,雙腿屈曲并外展。
(2)開放靜脈通道。
(3)消毒。
(4)鋪消毒巾于臀下,帶好無菌手套。
(5)接生。
(6)結扎臍帶。
(7)新生兒處理。
①呼吸道處理:置復溫床、擦干羊水、擺好體位,及時清除新生兒口腔、鼻腔中黏液及羊水,必要時用吸管吸。進行觸覺刺激.當無哭聲時可拍打足底。
②評價呼吸、心率、膚色、反射、肌張力,必要時進行治療。
③臍帶處理:臍帶斷面用75%酒精消毒,用無菌紗布包圍,再用長繃帶包扎。將新生兒包裹溫暖。
(8)胎盤處理。
5.宮外孕破裂出血。
【緊急醫療救治原則】
(1)一般治療:
①監護、吸氧、建立靜脈通路補液。
②積極配血、輸血等對癥支持治療,糾正休克。
(2)手術治療:可行開腹或腹腔鏡手術。
第三部分 重癥醫學科
第一章 重癥醫學科收治范圍
一、急性、可逆、已經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經過重癥醫學科的嚴密監護和加強治療短期內可能得到康復的患者。
二、存在各種高危因素,具有潛在生命危險,經過重癥醫學科嚴密的監護和隨時有效治療可能減少死亡風險的患者。
三、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礎上,出現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經過重癥醫學科的嚴密監護和治療可能恢復到原來狀態的患者。
四、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終末狀態、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從重癥醫學科的監護治療中獲得益處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癥醫學科的收治范圍。
第二章 常見急危重傷病重癥醫學科診療原則
根據重癥病人特點,在重視原發病診療基礎上,強調器官功能評估與支持。
一、休克
(一)持續生命體征監測(心電、呼吸、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
(二)吸氧,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進行機械通氣。
(三)盡快建立靜脈通路。
(四)積極處理原發病因。
(五)調整容量狀態。
(六)使用血管活性藥物和(或)強心藥物,維持血壓,保障灌注。
(七)觀察尿量、血乳酸等灌注指標并保障組織灌注水平。
二、急性呼吸衰竭
(一)氧療。
(二)明確并保持氣道通暢。
(三)及時行無創或有創機械通氣。
(四)積極進行評估,能明確原因者,按相應搶救原則處理。
(五)持續監測生命體征。
三、急性腎功能衰竭
。ㄒ唬┰u估腎功能。
。ǘ┓治鰧е履I功能衰竭的原因。
(三)根據急性腎功能衰竭病因,確定初步治療方案。
(四)必要時根據腎臟支持的處理常規進行腎臟支持。
四、急性肝臟衰竭
。ㄒ唬┰u估肝功能。
(二)查找肝功能衰竭原因。
(三)去除病因,盡可能停用可導致肝損傷的藥物。
(四)注意糾正凝血功能。
(五)注意并發癥的防治。
(六)必要時進行人工肝等支持治療。
五、急性左心衰竭
。ㄒ唬┰u估心臟功能及容量狀態。
(二)查找導致心臟功能衰竭原因。
(三)積極去除誘發因素。
(四)積極調整容量狀態,如利尿劑無效時,應用CRRT。
(五)降低后負荷。
(六)必要時強心治療。
(七)必要時進行機械通氣治療。
六、出凝血功能障礙
(一)評估出凝血功能狀態,如血小板、D-二聚體、纖維蛋白原、APTT、PT、PTA等。
(二)尋找出凝血異常原因。
(三)根據出凝血功能狀態進行相應處理,如補充凝血因子或抗凝治療。
第三章 常見急危重傷病重癥醫學科診療規范
一、休克
(一)低容量性休克。
1.盡快明確和糾正引起容量丟失的病因。如對于出血部位明確的失血性休克患者,早期借助內鏡、介入或手術進行止血。
2.立刻開始液體復蘇,輸液的速度應快到足以迅速補充丟失液體,以維持組織灌注。
3.對于失血性休克的患者,及時輸血治療,糾正凝血功能障礙。
(1)濃縮紅細胞:為保證組織的氧供,血紅蛋白降至70g/L時應輸血。對于有心血管高風險的患者,使血紅蛋白保持在100g/L以上。
(2)血小板:血小板輸注主要用于患者血小板數量減少或功能異常伴有出血傾向或表現。血小板計數<50×109/L時,應考慮輸注。
(3)新鮮冰凍血漿:早期復蘇時紅細胞與新鮮冰凍血漿的輸注比例應為1:1。
4.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一般不常規使用血管活性藥,僅在足夠的液體復蘇后仍存在低血壓,或者輸液還未開始的嚴重低血壓患者,才考慮血管活性藥與正性肌力藥。
5.對未控制出血的貫通傷失血性休克患者,早期采用延遲復蘇,收縮壓維持在80~90mmHg,保證重要臟器的灌注,并及時止血。出血控制后再進行積極容量復蘇。對合并顱腦損傷的多發傷患者、老年患者及高血壓患者應避免延遲復蘇。
。ǘ└腥拘孕菘。
1.在感染性休克引起組織低灌注時,應進行早期復蘇。即在復蘇最初6 小時內,達到以下目標:
。1)中心靜脈壓(CVP)保持8~12 mmHg;
。2)平均動脈壓(MAP)≥ 65 mmHg;
。3)尿量≥ 0.5 ml·kg-1·hr-1;
。4)中心靜脈(上腔靜脈,ScvO2)或者混合靜脈氧飽和度(SvO2)分別≥ 70%或者≥65%。
若經過液體復蘇后,ScvO2 與SvO2 沒有達到目標,可輸注濃縮紅細胞達到紅細胞壓積≥30%,和(或)輸入多巴酚丁胺。
2.在應用抗生素之前留取病原學標本,可通過影像學檢查早期確定潛在的感染病灶。
3.入院1小時內經驗性靜脈使用抗生素治療。一旦明確病原,則根據藥敏結果調整為敏感的抗生素。
4.若存在膿腫等局部感染灶,或可疑引起感染的體內醫療工具,應及時去除感染灶。
5.積極進行液體復蘇。若單純液體復蘇無效,應盡早加用血管活性藥物。
6.液體復蘇和血管活性藥治療效果不佳時可應用糖皮質激素,推薦氫化可的松,每日補充量不超過200mg,最好持續靜脈輸注。
(三)心源性休克。
1.積極進行病因治療。如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可行溶栓、PTCA、外科治療。
2.建立靜脈通路,密切心電監護。絕對臥床休息,吸氧,止痛。
3.進行容量復蘇,使用血管活性藥物維持組織灌注;糾正酸中毒;抗心律失常治療。
4.對嚴重的、難治的、其他方法無效的心源性休克,可采用主動脈內球囊反搏術,體外膜氧合等輔助裝置。
5.防治ARDS、急性腎衰竭、DIC等并發癥。
。ㄋ模┕W栊孕菘。
1.立即緩解致使血流通道受阻的病因。
2.根據不同梗阻原因所表現出的血流動力學特點,調整容量狀態,使用血管活性藥物維持組織灌注。
二、循環系統
。ㄒ唬┬呐K驟停。
1.立即持續性胸外按壓。
2.開放氣道,包括徒手仰頭舉頦法、托頜法(頸椎損傷者)。也可使用口咽通氣管、喉罩、氣囊面罩或氣管插管。
3.人工輔助通氣或機械通氣。
4.如為室顫或無脈室速,電除顫。如為無脈搏電活動(PEA)和心臟停搏,繼續心肺復蘇。
5.持續監測生命體征。
6.開放靜脈通道。
7.應用復蘇藥物及抗心律失常藥物。
8.復蘇成功后如仍昏迷,進行亞低溫治療。
。ǘ┘毙怨诿}綜合征、急性心肌梗塞。
1.適當鎮靜鎮痛。
2.吸氧。
3.持續監測生命體征。
4.監測心肌酶及心電圖有無動態變化。
5.建立靜脈通道,保持給藥途徑暢通。
6.給予硝酸酯類、抗凝、抗血小板、他汀類等藥物治療。
7.及時處理各種并發癥。
8.立即評估是否需要進行血管重建。
。ㄈ┘毙宰笮乃ソ。
1.體位為坐位或半坐位,腿下垂。
2.持續監測生命體征。
3.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必要時可行無創及有創機械通氣。
4.開放靜脈通道。
5.給予利尿劑、強心藥、血管擴張劑等藥物治療。
6.篩查病因,并對應處理。
。ㄋ模⿶盒孕穆墒С。
1.持續心電、血壓監測。
2.吸氧。
3.判斷有無血流動力學障礙(如意識改變、低血壓、休克、嚴重心肌缺血癥狀、嚴重心衰癥狀等),如存在,立即給予電復律(快速型心律失常)或臨時體外起搏(緩慢型心律失常)治療。
4.開放靜脈通道,糾正病因,選用針對性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
5.如為心跳驟停,立即心肺復蘇。
。ㄎ澹└哐獕何O。
1.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
2.了解基礎血壓情況,評估心腦腎眼底等臟器功能情況,適當鎮靜鎮痛。
3.開放靜脈通道,規范給予降壓藥物治療,逐漸達到病人所需要的目標血壓。
4.及時處理各種并發癥。
5.必要時氣管插管、機械通氣。
三、呼吸系統
。ㄒ唬┲匕Y哮喘。
1.氧療。
2.使用支氣管擴張藥物治療。如:B受體激動劑、M受體拮抗劑、茶堿。
3.使用吸入及靜脈激素治療。
4.可行無創或行氣管插管機械通氣治療。調節呼吸機參數時適當減慢呼吸頻率、延長呼氣時間,必要時可進行控制性低通氣。
5.鎮痛鎮靜,必要時肌松。
6.去除誘因。
。ǘ〢ECOPD。
1.及時去除誘因,如感染誘發哮喘加重,及時控制感染。
2.氧療。
3.通過霧化吸入或靜脈輸注方式使用支氣管擴張藥物,如β受體激動劑、M受體拮抗劑、茶堿。
4.如擴張效果不佳,可以使用吸入及靜脈激素治療。
4.當出現神志改變,呼吸肌疲勞,二氧化碳潴留時可考慮行無創或有創機械通氣。
5.若插管上機后出現人機對抗,可充分鎮靜肌松,保證通氣。
。ㄈ┘毙院粑狡染C合征ARDS。
1.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
2.有創或無創機械通氣。
3.采用肺保護性通氣策略,包括使用呼氣末正壓、肺復張等維持氧合、根據體重采用小潮氣量通氣等。
4.俯臥位通氣。
5.采用預防呼吸機相關性肺炎措施。
6.營養支持。
7.限制性液體管理。
四、消化系統
。ㄒ唬┫莱鲅。
1.診斷及鑒別診斷,查明出血部位。
2.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
3.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
4.建立靜脈通路,積極配血,補充血容量。
5.持續監測出血情況,定時復查血色素水平。
6.對上消化道出血應用止血、制酸等對癥處理。
7.必要時外科、介入科、消化科手術止血。
。ǘ┘毙愿闻K衰竭。
1.診斷及鑒別診斷,查明肝功能衰竭原因。
2.去除病因,停用可導致肝損傷的藥物。
3.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
4.建立靜脈通路,補充新鮮血漿、冷沉淀等血制品,糾正凝血功能。
5.持續監測出血情況,定時復查血色素水平。
6.應用保肝、預防及治療肝昏迷等處理。
。ㄈ┘毙灾匕Y胰腺炎。
1.診斷及鑒別診斷,查明病因。
2.去除病因。如膽源性胰腺炎應去除梗阻因素。
3.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
4.評估容量狀態,積極糾正低容量狀態;建立靜脈通路,根據患者情況給予營養支持。
5.應用抑酶、制酸等對癥處理。如出現氧合障礙或合并ARDS,盡早呼吸支持。
6.必要時給予抗生素治療。
7.防治并發癥。
8.必要時手術治療。
五、內分泌系統
。ㄒ唬┨悄虿⊥Y酸中毒。
1.監測血糖、腎功、離子、血氣分析。
2.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
3.建立靜脈通道,盡早開始充足的補液,酌情給予堿性藥物。
4.調整輸入的熱量,維持血糖穩定。
5.合理應用小劑量胰島素。
。ǘ┑脱腔杳。
1.立即停用胰島素。
2.持續監測生命體征。
3.靜脈注射50%葡萄糖溶液,而后靜脈滴注10%葡萄糖溶液,每半小時復查血糖,直至血糖穩定。
4.調整控制血糖的目標,避免再次出現低血糖。
5.調整每日熱量供給,維持血糖穩定。
6.防治腦水腫。
。ㄈ└邼B性昏迷。
1.監測生命體征及血糖、電解質、血氣分析等。
2.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若不能維護氣道,盡早氣管插管。
3.建立靜脈通路,快速補液,輸液量按體重的12%估算。老人,心腎功能不全者,需監測中心靜脈壓。
4.合理應用小劑量胰島素。
5.適當補鉀,酌情給予堿性藥物。
6.注意防治動靜脈血栓、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腦水腫。
。ㄋ模┘卓何O。
1.持續監測生命體征,開通靜脈,適當補液。
2.積極去除誘因,若合并感染,予抗感染治療。
3.積極退熱,適當鎮靜。
4.慎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5.口服抗甲狀腺藥物抑制甲狀腺素合成,復方碘溶液抑制甲狀腺素釋放。應用普萘洛爾、利舍平、胍乙啶等抗交感神經藥物減輕周圍組織對兒茶酚胺的作用
6.病情嚴重者還可用使用血漿置換清除血中過量的甲狀腺激素。
六、急性腎損傷和血液凈化
。ㄒ唬┘毙阅I功能衰竭的早期診斷。
1.了解病史,進行體格檢查。
2. 導尿,分析尿液化驗結果。
3.評價尿路情況,排除尿路梗阻。
4.評價患者容量狀態和心臟功能狀態。
5.如考慮腎小球、腎血管疾病,做相應的血液學或超聲等檢查。
6.根據急性腎衰竭病因,確定初步治療方案。
。ǘ┠I臟替代的指征。
1.高血容量性心功能不全,急性肺水腫。
2.嚴重酸堿及電解質紊亂(嚴重代謝性酸中毒、高鉀血癥、高鈉血癥、低鈉血癥等)。
3.尿毒癥性腦病、心包炎。
4.藥物中毒,尤其是多種藥物的復合中毒。
七、婦產科急癥
。ㄒ唬┤迅甙Y。
1.持續心電、呼吸、血壓監測。
2.及時終止妊娠。
3.適當鎮靜鎮痛。
4.硫酸鎂靜脈輸注。
5.應用降壓藥物,維持血壓穩定。
6.必要時機械通氣支持。
7.利尿、脫水治療。
8.防治并發癥。
。ǘ┊a后大出血。
1.持續心電監護,開通靜脈通路,快速補液,維持組織灌注。
2.積極輸血,糾正凝血功能障礙。
3.按摩子宮,應用縮宮素、米索前列醇等刺激和加強子宮收縮。
4.若仍有活動性出血,可采取宮腔填塞、結扎雙側子宮動脈及髂內動脈、經導管動脈栓塞術、子宮切除等手段止血。
。ㄈ┭蛩ㄈ。
1.持續心電監護,開放靜脈,吸氧。
2.出現過敏性休克時應用糖皮質激素。
3.解除肺血管痙攣,降低肺動脈壓。
4.適當補液,必要時應用血管活性藥物,維持組織灌注,糾正酸中毒。
5.預防DIC。
八、出凝血功能障礙
。ㄒ唬┓嗡ㄈ脑\斷和治療。
1.根據臨床特征和實驗室檢查判斷患者是否為肺栓塞可疑患者。
2.判斷危險程度,是否影響血流動力學。
3.血流動力學及呼吸支持治療。
4.溶栓治療。
5.抗凝治療。
6.必要時介入等手術治療。
。ǘ〥IC。
1.監測血小板、纖維蛋白原、PT、APTT水平。
2.積極去除引起DIC的病因。
3.積極輸注血小板、新鮮冰凍血漿、冷沉淀、纖維蛋白原、凝血酶原復合物糾正凝血功能。
4.持續出血、經替代治療血小板和凝血因子不上升或證實有纖維蛋白的沉積的DIC患者可考慮肝素抗凝治療。
5.注意監測有無新發消化道出血、腦出血等,及時予針對性治療。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的通知
不分頁顯示 總共4頁
[1] [2] 3
[4]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