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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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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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急性中樞神經系統損傷
。ㄒ唬┲囟蕊B腦創傷。
1.監測生命體征,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行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
2.觀察神志、GCS評分、瞳孔、神經系統癥狀體征變化,必要時進行顱內壓監測。
3.維持全身灌注及腦灌注壓穩定,必要時可予血管活性藥物。
4.脫水降顱壓治療、防止腦疝。
5.脫水治療過程中要定期評估液體出入量,避免出現低血容量狀態,監測電解質。
6.警惕尿崩癥、腦耗鹽綜合征等并發癥。
。ǘ┘毙阅X血管病。
1.持續心電監護,保持呼吸道暢通,必要時行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
2.觀察神志、GCS評分、瞳孔、神經系統癥狀體征變化,必要時進行顱內壓監測。
3.維持全身灌注及腦灌注壓穩定,必要時可予血管活性藥物。
4.脫水降顱壓治療、防止腦疝。
5.控制體溫。
6.促進神經功能恢復,防止癱瘓肢體攣縮和畸形。
7.腦出血患者可行鉆顱血腫穿刺抽吸術、開顱血腫清除術清除積血。
8.蛛網膜下腔出血應嚴格臥床,避免刺激及過度用力, 尼莫地平防止腦血管痙攣,早期行DSA,發現腦動脈瘤或腦血管畸形者爭取及早手術治療。
9.腦梗死可予適當補液,維持合適腦灌注壓。給予抗凝治療,對超早期病例可溶栓治療。
。ㄈ┌d癇持續狀態。
1.左側臥位后推注葡萄糖。
2.治療原則為30分鐘內終止癲癇發作,首選咪噠唑侖。
3.處理30分鐘不見緩解,應按難治性癲癇處理,建立人工氣道。
4.治療目的為終止肌肉與腦電活動。
5.積極尋找病因進行處理。
十、嚴重多發創傷
(一)多發創傷患者進入ICU后,必須再次評估傷情,如有漏診,立即聯系?圃\治。
(二)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機械通氣支持。做好患者容量管理。預防下肢血栓、肺栓塞等。
(三)?七M行每日傷口評估及處理。
(四)頸椎損傷者應給予頸托固定,胸腰椎損傷者應用平臥位、軸線翻身,避免護理治療造成再損傷。
(五)骨折需妥善固定,主要保持一定體位。
(六)胸外傷應保持胸腔引流通暢。
(七)頭部受傷術后應觀察顱內壓力變化,保持腦灌注。
十一、外科大手術術后
(一)連接呼吸機、監護儀,調整呼吸機參數,觀察是否通氣正常。觀察病人生命體征是否平穩。
(二)如果有血管活性藥物,詢問種類及劑量并繼續應用。
(三)充分和麻醉醫生及手術醫生了解病人術前術中情況。
(四)完成術后常規化驗檢查(如血氣分析、心電圖、血常規等),協助評價患者術后病情狀態。
(五)充分鎮痛、必要時鎮靜,根據病人術中及術前情況決定是否使用抗感染藥物。
(六)病人體內引流物及其他安置物的管理和創口處理。
(七)根據手術部位、方式給予所需的特殊治療與護理。
(八)并存疾病的必要處理。
十二、突發高熱
(一)判斷高熱為感染或非感染,并對癥處理。
(二)如高熱引起循環功能不穩定,積極液體復蘇。
(三)去除感染病灶。
(四)如為感染性發熱,需積極完善輔助檢查,明確感染部位及感染微生物,留取相關標本培養后,合理使用抗感染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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