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實施有關文件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等
發改辦環資[2014]22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工信委(經信委)、商務廳(委、局)、質監局:
為實施好再制造“以舊換再”試點工作,根據《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實施方案》的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組織制定了《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推廣試點企業評審、管理、核查工作辦法》和《再制造“以舊換再”產品編碼規則》,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1、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推廣試點企業評審、管理、核查工作辦法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409/W020140923588288327176.pdf
2、再制造“以舊換再”產品編碼規則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409/W020140923588288327176.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 政 部 辦 公 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商 務 部 辦 公 廳
質檢總局辦公廳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