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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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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歷五月初八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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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



國辦發〔2015〕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于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制造業大國優勢,擴大海外營銷渠道,合理增加進口,擴大國內消費,促進企業和外貿轉型升級;有利于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于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為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支持國內企業更好地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加快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提高貿易各環節便利化水平。鼓勵企業間貿易盡快實現全程在線交易,不斷擴大可交易商品范圍。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加強與境外企業合作,通過規范的“海外倉”、體驗店和配送網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逐步實現經營規范化、管理專業化、物流生產集約化和監管科學化。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合理增加消費品進口。
  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影響力較大的公共平臺,為更多國內外企業溝通、洽談提供優質服務;培育一批競爭力較強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批知名度較高的自建平臺,鼓勵企業利用自建平臺加快品牌培育,拓展營銷渠道。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三、優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在總結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研究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簡化歸類的可行性,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
  四、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集中查驗、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強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監管,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突出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管。進境商品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對違反生物安全和其他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
  五、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或免稅政策。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由財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另行制訂。
  六、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滿足境內外企業及個人跨境電子支付需要。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拓展境外業務。加強對電子商務大額在線交易的監測,防范金融風險。加強跨境支付國內與國際監管合作,推動建立合作監管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七、提供積極財政金融支持。鼓勵傳統制造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拓國際市場。利用現有財政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八、建設綜合服務體系。支持各地創新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引導本地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向規;、標準化、集群化、規范化方向發展。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通關、物流、倉儲、融資等全方位服務。支持企業建立全球物流供應鏈和境外物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駐外經商機構作用,為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信息服務和必要的協助。
  九、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保障體系。推動建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售后服務制度。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規范經營行為,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執法監管,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堅決打擊跨境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侵權行為。通過有效措施,努力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在發展中逐步規范、在規范中健康發展。
  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推動建立全國性跨境電子商務行業組織,指導各地行業組織有效開展相關工作。發揮行業組織在政府與企業間的橋梁作用,引導企業公平競爭、守法經營。加強與國內外相關行業組織交流合作,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產業集群、專業商會在境外舉辦實體展會,建立營銷網絡。聯合高校和職業教育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培訓。
  十一、加強多雙邊國際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電子商務合作,提升合作水平,共同打造若干暢通安全高效的電子商務大通道。通過多雙邊對話,與各經濟體建立互利共贏的合作機制,及時化解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引發的貿易摩擦和糾紛。
  十二、加強組織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制訂和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跨境電子商務的中長期總體發展規劃,定期開展總結評估,支持和推動各地監管部門出臺相關措施。同時,對有條件、有發展意愿的地區,就本意見的組織實施做好協調和服務等相關工作。依托現有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銜接,全力推動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和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建設,及時總結經驗,適時擴大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完善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的工作方案,切實履行指導、督查和監管責任。組建高效、便利、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構建可追溯、可比對的數據鏈條,既符合監管要求,又簡化企業申報辦理流程。加大對重點企業的支持力度,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及時協調解決組織實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6月16日

國務院關于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



國發〔2015〕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
                             2015年6月16日


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完善預算管理制度,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按照預算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原則
  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避免資金使用“碎片化”,盤活各領域“沉睡”的財政資金,把“零錢”化為“整錢”,統籌用于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資金有效供給,是創新宏觀調控方式的重要內容,也是用足用活積極財政政策的關鍵舉措。
 。ㄒ唬┛傮w目標。
  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要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結合起來,統籌考慮預算管理制度、中期財政規劃、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等改革。以問題為導向,堅持改革創新,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近期目標是:盤活各領域財政沉淀資金取得明顯進展,初步建立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機制,促進穩增長、調結構。長遠目標是: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機制更加成熟,將所有預算資金納入財政部門統一分配,做到預算一個“盤子”、收入一個“籠子”、支出一個“口子”,促進財政資金優化配置,推動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ǘ┲饕瓌t。
  全面統籌。通過統籌使用各類資金、盤活用好結轉結余資金、加快預算資金下達執行等,構建起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總體框架。
  分層推進。以項目、科目、部門、政府預算體系、跨年度預算、各類收入、增量與存量、編制與執行等為切入點,有序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
  遠近結合。既要立足當前,解決目前預算執行偏慢、財政存量資金規模居高不下的突出問題,把盤活的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又要著眼長遠,進一步加大各類資金整合力度,完善政府預算體系。
  改革創新。既要善于總結和推廣已有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用改革創新方法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又要通過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促使各級政府和部門主動作為,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
  依法依規。既要嚴格按照預算法及有關法規規定,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又要對地方先行先試予以必要授權,推動修改相關的預算資金管理辦法。
  二、具體措施
 。ㄒ唬┩七M項目資金的統籌使用。
  做好項目前期準備。提前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前期準備工作,確保預算一旦批復或下達,資金就能實際使用。
  加快項目預算批復和下達。預算經同級人大批準后,要按照規定時間及時批復、下達并撥付資金。加快據實結算項目下達進度,一般采取當年列入部門預算或上半年預撥、下年清算的方式。強化年度預算理念,項目跨年度實施的,要根據資金需求情況分年下達預算。
  建立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實時跟蹤了解項目執行情況,項目預算執行進度較慢的,同級財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資金,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
  加強項目庫管理。發揮項目庫的基礎支撐作用,對沒有進入項目庫的項目一般不得安排預算;規范項目設置,做細做實項目庫,全面反映項目的執行單位、歷年預算安排、結轉結余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實施項目全周期滾動管理,逐步完善項目退出機制。
 。ǘ┩七M重點科目資金的統籌使用。
  重點推進科技、教育、農業、節能環保、醫療衛生等重點科目資金的統籌,既要統籌安排當年預算資金,也要加快消化歷年結轉結余資金。
  加快推進科技資金優化整合。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加快推進將目前分散在各部門實行公開競爭方式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優化整合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基地和人才專項等五類。
  推進教育資金優化整合。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優化各級政府教育資金支出方向。新增教育經費主要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促進教育公平。
  推進節能環保資金優化整合。按照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將現有節能環保領域資金按照節能減排、環境監測監察、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環境修復治理、生態恢復保護等六類進行統籌整合。
  推進涉農資金優化整合。進一步深入推進各個層面的涉農資金整合統籌,逐步將涉農資金整合為農業綜合發展、農業生產發展、水利發展、林業改革發展、農村社會發展、扶貧開發等六類,突出創新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機制。
  推進醫療衛生資金優化整合。逐步將醫療衛生領域資金整合為醫療保障、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三類。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助資金整合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補助資金,并實行統一管理。盡快推進計劃生育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整合,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重點支持基本公共衛生、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婦幼健康、計劃生育、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
  推動修訂重點支出掛鉤相關法律。推動盡快修訂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的相關規定,對相關領域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確定支出總額再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
 。ㄈ┩七M部門資金的統籌使用。
  推進統一預算分配權。對中央基建投資、中央科技資金等切塊管理的資金,應加強與其他財政資金的統籌協調,按照統一的預算管理流程進行編制。對中央基建投資、中央科技資金安排支出的項目,其他財政資金可不再安排或減少安排,避免重復安排支出和固化投向。對少量的中央基建投資、中央科技資金和其他財政資金都安排支出的項目,應制定統一的資金管理辦法,實行統一的資金分配方式。
  推進部門內部資金的統籌使用。厘清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的內涵界限,除經費自理事業單位外,逐步取消項目支出中用于本部門編制內人員經費的支出。嚴格控制每個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項目個數,在調整優化政府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基礎上,項級科目下一般不再拆分成不同的專項資金。
  推進跨部門資金的統籌使用。加強跨部門資金的清理整合,對同一工作事項,原則上應按照部門職責分工,明確由一個部門負責,資金相應列入其部門預算;確需分解為由多個部門負責的,應按照項目和資金性質明確牽頭部門,制定統一的資金管理辦法,并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規定分別列入各自部門預算,減少部門間橫向分配資金。
  推進部門職責調整和整合。深化機構改革,理順部門間的職責劃分,優化政府機構職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加強政府監管,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ㄋ模┩七M政府預算體系的統籌協調。
  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對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收入項目,除國務院批準的個別事項外,三年內逐步調整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并統籌使用。從2016年1月1日起,將水土保持補償費、政府住房基金、無線電頻率占用費、鐵路資產變現收入、電力改革預留資產變現收入等五項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上述基金轉列后,支出仍主要用于或專項用于安排相關支出,且收入規模增加的,支出規模原則上相應增加。
  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暫時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資金,與一般公共預算投向類似的,應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或制定統一的資金管理辦法,實行統一的資金分配方式。對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規模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30%的部分,應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統籌使用。
  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協調。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2016年調入比例達到19%,并逐年提高調入比例。除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范圍限定用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對國有企業的資本金注入及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等方面。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于這方面的資金逐步退出。
  推進專項收入統籌使用。三年內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中以收定支的規定,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草原植被恢復費、海域使用金等專項收入?顚S,相應推動修改法律法規,對相關領域支出統籌安排保障。新出臺的稅收收入或非稅收入政策,一般不得規定以收定支、?顚S。
 。ㄎ澹┩七M跨年度預算的統籌協調。
  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當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一般公共預算執行中如出現超收,超收收入用于沖減赤字、化解政府債務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如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或其他預算資金、削減支出等方式彌補,如仍難以平衡,省級以上政府可以在報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后增列赤字實現平衡,市、縣級政府可以向上級政府申請臨時救助,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
  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對未來三年重大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分析預測,對規劃期內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項目,研究政策目標、運行機制和評價辦法。三年滾動財政規劃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及相關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相銜接,強化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的約束。
  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在水利投資運營、義務教育、衛生、社保就業、環保等重點領域開展三年滾動財政規劃試點。對列入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的項目資金,因特殊原因無法使用的,各部門要及時調劑用于規劃內的其他項目,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編制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加強部門預算總量約束,在編制2016年部門預算時,同步編制中央部門2016-2018年滾動財政規劃。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及相關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一般不得規定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部門、行業規劃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的,要與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相銜接。
 。┩七M規范各類收入及其統籌使用。
  加大各類收入統籌使用的力度,進一步理順稅費關系,清理、整合和規范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逐步建立稅收收入為主導、非稅收入適當補充的收入體系。
  清理壓縮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結合投融資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取消政策效應不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項目。歸并征收對象相同、計征方式和資金用途相似、重復設置的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項目。結合稅制改革,依法將具有稅收性質的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改為稅收。對決定取消、歸并、調整的政府性基金,及時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
  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對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定期向社會公開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征收方式和標準、收入規模等,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從嚴控制設立收入項目。一般不新設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項目,如有必要籌集收入或調節經濟行為,主要依法通過稅收方式解決。個別需要新設立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項目的,應有明確的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經國務院批準,并明確征收期限。
 。ㄆ撸┩七M財政存量資金的統籌使用。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各項要求,全面盤活結轉結余資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預算周轉金等各類存量資金。
  推進結轉結余資金的統籌使用。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要加快預算執行,也可按規定用于其他急需領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應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從嚴控制一般公共預算結轉項目,可不結轉的項目不再結轉。地方各級財政除國庫集中支付結余外,一律不得按權責發生制列支,已按權責發生制核算的存量資金,要結合當前財政經濟形勢在兩年內使用完畢。
  推進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統籌使用。根據實際需要將閑置不用的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合理控制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規模,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在編制年度預算調入使用后的規模一般不超過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含對下級轉移支付)的5%。
  建立健全財政存量資金與預算安排統籌結合的機制。從2016年起,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地區或部門,適當壓縮下年財政預算安排規模。其中,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地區,按一定比例相應核減對其下年轉移支付規模;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部門,按一定比例相應核減其下年公用經費或項目支出規模。
 。ò耍┩七M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的統籌協調。
  統籌協調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工作,既要加強預算編制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為預算執行打好基礎,又要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為預算編制提供重要參考。
  嚴格控制代編事項,按照預算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細化預算編制,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各級財政應嚴格控制代編預算,對確需代編預算的事項,應及時報同級政府批準,并在當年6月30日前下達;逾期未下達的,收回同級財政總預算統籌使用。提高地方預算完整性,中央將對地方的轉移支付預計數提前下達地方,地方應足額編入本級預算,并及時組織實施。嚴格預算調整,硬化預算約束,年度預算執行中除救災等應急支出通過動支預備費等解決外,一般不出臺增加當年支出的政策,必須出臺的政策,應通過以后年度預算安排資金。加快已定政策的預算執行,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等已定政策要抓緊出臺實施方案,及時下達預算。
 。ň牛┩七M債務資金的統籌使用。
  加大存量債務資金和新增債務資金的統籌使用力度。結合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清理甄別工作,對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資金,一律納入預算管理,與新增債務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其中,一般債務資金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統籌用于沒有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建設;專項債務資金納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與該項政府性基金統籌用于對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建設。探索提前下達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同時加快發行進度。
  加強庫款管理與債務發行的統籌協調。加快地方政府置換債券發行進度。庫款較高的地區,可以根據庫款余額適當控制債務發行的規模和節奏,促進庫款管理與債務發行有機結合。
 。ㄊ┩七M轉移支付資金的統籌使用。
  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屬于中央事權的,盡可能由中央本級支出安排,中央直接實施,并加強對項目遴選和執行的控制;屬于地方事權的,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中央主要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給予支持,對少量的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事務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支持,并將具體資金分配權、項目確定權交給地方,中央側重加強監管。
  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對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予以整合。對整合后的專項轉移支付,應逐項制定統一的資金管理辦法,做到政策目標明確、分配主體統一、分配辦法一致、審批程序唯一、資金投向協調。加強轉移支付項目和部門預算項目的統籌,減少執行中的預算級次調整。
  探索專項轉移支付分配新方式。對保留的具有一定外部性的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逐步改變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場化運作模式,鼓勵與金融資本相結合,發揮撬動社會資本的杠桿作用。
  推動地方先行先試。通過對地方予以必要授權或修改相關預算資金管理辦法,允許地方政府在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面先行先試。對上級政府下達的專項轉移支付,下級政府可在不改變資金類級科目用途的基礎上,發揮貼近基層的優勢,結合本級安排的相關專項情況,加大整合力度,將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領域相關的專項轉移支付整合使用。
  三、組織保障
 。ㄒ唬┙⒔y籌協調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發揮帶頭作用,積極作為、主動配合。財政部要密切關注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督促指導。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強審計監督,切實推進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ǘ┙⑿畔⒍ㄆ诮y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信息定期統計制度,認真分析資金整合、預算執行、財政存量資金等有關情況,并及時報送財政部。
 。ㄈ┙⒔∪熑巫肪繖C制。建立健全考核指標,對未按規定完成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建立從項目申報到財政資金撥付全過程的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切實明確權責。對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問題實行一案雙查,不僅嚴肅查處直接當事人,還要追溯追查申報、審批等環節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ㄋ模┙⑿畔⒐_機制。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門預決算都要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


國務院



國辦發 〔2015〕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使廣袤鄉鎮百業興旺,可以促就業、增收入,打開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新局面。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統籌謀劃,健全體制機制,整合創業資源,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以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的提升、擴散、共享為紐帶,加快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格局,全面激發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熱情,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加快輸出地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全面匯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熱潮,加快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催生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新動能。
 。ǘ┗驹瓌t。
  ——堅持普惠性與扶持性政策相結合。既要保證返鄉創業人員平等享受普惠性政策,又要根據其抗風險能力弱等特點,落實完善差別化的扶持性政策,努力促進他們成功創業。
  ——堅持盤活存量與創造增量并舉。要用好用活已有園區、項目、資金等存量資源全面支持返鄉創業,同時積極探索公共創業服務新方法、新路徑,開發增量資源,加大對返鄉創業的支持力度。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協同。要加強政府引導,按照綠色、集約、實用的原則,創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更要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支持返鄉創業企業與龍頭企業、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等共同打造充滿活力的創業生態系統。
  ——堅持輸入地與輸出地發展聯動。要推進創新創業資源跨地區整合,促進輸入地與輸出地在政策、服務、市場等方面的聯動對接,擴大返鄉創業市場空間,延長返鄉創業產業鏈條。
  二、主要任務
 。ㄈ┐龠M產業轉移帶動返鄉創業。鼓勵輸入地在產業升級過程中對口幫扶輸出地建設承接產業園區,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大力發展相關配套產業,帶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鼓勵已經成功創業的農民工等人員,順應產業轉移的趨勢和潮流,充分挖掘和利用輸出地資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較優勢,把適合的產業轉移到家鄉再創業、再發展。
 。ㄋ模┩苿虞敵龅禺a業升級帶動返鄉創業。鼓勵積累了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等人員,學習借鑒發達地區的產業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方式,順應輸出地消費結構、產業結構升級的市場需求,抓住機遇創業興業,把小門面、小作坊升級為特色店、連鎖店、品牌店。
 。ㄎ澹┕膭钶敵龅刭Y源嫁接輸入地市場帶動返鄉創業。鼓勵農民工等人員發揮既熟悉輸入地市場又熟悉輸出地資源的優勢,借力“互聯網+”信息技術發展現代商業,通過對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綠色農產品等輸出地特色產品的挖掘、升級、品牌化,實現輸出地產品與輸入地市場的嫁接。
 。┮龑б欢a業融合發展帶動返鄉創業。統籌發展縣域經濟,引導返鄉農民工等人員融入區域專業市場、示范帶和塊狀經濟,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優勢產業集群。鼓勵創業基礎好、創業能力強的返鄉人員,充分開發鄉村、鄉土、鄉韻潛在價值,發展休閑農業、林下經濟和鄉村旅游,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拓展創業空間。以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為平臺和載體,大力發展民族風情旅游業,帶動民族地區創業。
 。ㄆ撸┲С中滦娃r業經營主體發展帶動返鄉創業。鼓勵返鄉人員共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林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圍繞規模種養、農產品加工、農村服務業以及農技推廣、林下經濟、貿易營銷、農資配送、信息咨詢等合作建立營銷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場風險。
  三、健全基礎設施和創業服務體系
 。ò耍┘訌娀鶎臃⻊掌脚_和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加大人力財力投入,進一步推進縣鄉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的建設,使其成為加強和優化農村基層公共服務的重要基礎設施。支持電信企業加大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建設投入,改善縣鄉互聯網服務,加快提速降費,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繼續深化和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工作,推動信息入戶,引導和鼓勵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渠道下沉,帶動返鄉人員依托其平臺和經營網絡創業。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礎設施投入,支持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建智能電商物流倉儲基地,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網絡,鼓勵物流企業完善物流下鄉體系,提升冷鏈物流配送能力,暢通農產品進城與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渠道。
 。ň牛┮劳写媪抠Y源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各地要在調查分析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總體狀況和基本需求基礎上,結合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同步發展的實際需要,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布局作出安排。依托現有各類合規開發園區、農業產業園,盤活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支持和引導地方整合發展一批重點面向初創期“種子培育”的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引導早中期創業企業集群發展的返鄉創業園區,聚集創業要素,降低創業成本。挖掘現有物業設施利用潛力,整合利用零散空地等存量資源,并注意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電子商務和完善物流基礎設施等統籌結合。屬于非農業態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園,應按照城鄉規劃要求,結合老城或鎮村改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或農村宅基地盤整進行開發建設。屬于農林牧漁業態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在不改變農地、集體林地、草場、水面權屬和用途前提下,允許建設方通過與權屬方簽訂合約的方式整合資源開發建設。
 。ㄊ⿵娀掂l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緊密結合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特點、需求和地域經濟特色,編制實施專項培訓計劃,整合現有培訓資源,開發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加強創業師資隊伍建設,采取培訓機構面授、遠程網絡互動等方式有效開展創業培訓,擴大培訓覆蓋范圍,提高培訓的可獲得性,并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制度,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從有經驗和行業資源的成功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電商輔導員、天使投資人、返鄉創業帶頭人當中選拔一批創業導師,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提供創業輔導。支持返鄉創業培訓實習基地建設,動員知名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休閑農業企業和專業市場等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加強輸出地與東部地區對口協作,組織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定期到東部企業實習,為其學習和增強管理經驗提供支持。發揮好駐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作用,幫助開展返鄉農民工教育培訓,做好貧困鄉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
 。ㄊ唬┩晟妻r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公共服務。各地應本著“政府提供平臺、平臺集聚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思路,依托基層公共平臺集聚政府公共資源和社會其他各方資源,組織開展專項活動,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服務。統籌考慮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及時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納入公共服務范圍。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做好返鄉人員創業服務、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確保其各項社保關系順暢轉移接入。及時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保覆蓋范圍。探索完善返鄉創業人員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降低創業風險。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提升農村社區支持返鄉創業和吸納就業的能力,逐步建立城鄉社區農民工服務銜接機制。
 。ㄊ└纳品掂l創業市場中介服務。運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機制,調動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平臺、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社會各方參與積極性,幫助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解決企業開辦、經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經驗不足、資源不足等難題。培育和壯大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市場分析、管理輔導等深度服務,幫助返鄉創業人員改善管理、開拓市場。鼓勵大型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跨區域拓展,推動輸出地形成專業化、社會化、網絡化的市場中介服務體系。
 。ㄊ┮龑Х掂l創業與萬眾創新對接。引導和支持龍頭企業建立市場化的創新創業促進機制,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依托其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鼓勵大型科研院所建立開放式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吸引返鄉創業農民工等各類創業者圍繞其創新成果創業,加速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步伐。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龍頭企業加大投入,結合其自身發展壯大需要,建設發展市場化、專業化的眾創空間,促進創新創意與企業發展、市場需求和社會資本有效對接。鼓勵發達地區眾創空間加速向輸出地擴展、復制,不斷輸出新的創業理念,集聚創業活力,幫助返鄉農民工等人員解決創業難題。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建設一批“星創天地”,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科技服務,實現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有序對接、聯動發展。
  四、政策措施
 。ㄊ模┙档头掂l創業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優化返鄉創業登記方式,簡化創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放寬經營范圍,鼓勵返鄉農民工等人員投資農村基礎設施和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對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可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農民工等人員創設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對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制定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建設目錄,探索建立鄉鎮政府職能轉移目錄,鼓勵返鄉創業人員參與建設或承擔公共服務項目,支持返鄉人員創設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將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返鄉創業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機制,促進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并切實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ㄊ澹┞鋵嵍ㄏ驕p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4號)的政策規定,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各級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上述政策規定和《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要求,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優惠政策落地并落實到位。
 。ㄊ┘哟筘斦С至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導作用,加大對返鄉創業的財政支持力度。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從事靈活就業的,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具備各項支農惠農資金、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扶持范圍,便捷申請程序,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聯網查驗機制。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ㄊ撸⿵娀掂l創業金融服務。加強政府引導,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初創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在返鄉創業較為集中、產業特色突出的地區,探索發行專項中小微企業集合債券、公司債券,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進一步提高返鄉創業的金融可獲得性,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完善返鄉創業信用評價機制,擴大抵押物范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運用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安排貸款貼息所需資金。
 。ㄊ耍┩晟品掂l創業園支持政策。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的建設資金由建設方自籌;以土地租賃方式進行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建設的,形成的固定資產歸建設方所有;物業經營收益按相關各方合約分配。對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地方政府可在不增加財政預算支出總規模、不改變專項資金用途前提下,合理調整支出結構,安排相應的財政引導資金,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恰當方式給予政策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基礎上,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集群發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有關方面可安排相應項目給予對口支持,幫助返鄉創業園完善水、電、交通、物流、通信、寬帶網絡等基礎設施。適當放寬返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準,吸引更多返鄉人員入園創業。
  五、組織實施
 。ㄊ牛┘訌娊M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細化配套措施,跟蹤工作進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關鍵在地方。各地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要結合產業轉移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實際需要,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支持力度。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2015—2017年)》(見附件)的落實,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確保工作實效。
 。ǘ⿵娀痉稁。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城市和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優化鼓勵創業創新的體制機制環境,打造良好創業生態系統。打造一批民族傳統產業創業示范基地、一批縣級互聯網創業示范基地,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ǘ唬┳ズ眯麄饕龑。堅持正確導向,以返鄉創業人員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解讀,充分利用微信等移動互聯社交平臺搭建返鄉創業交流平臺,使之發揮凝聚返鄉創業人員和交流創業信息、分享創業經驗、展示創業項目、傳播創業商機的作用。大力宣傳優秀返鄉創業典型事跡,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支持、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大力營造創業、興業、樂業的良好環境。

  附件: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2015—2017年)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6月17日
新法規速遞,50萬云端法規,

新法規軟件介紹

《新法規速遞2012》軟件,收錄1949-2012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規 約13萬件。2012版新增“云檢索”功能,可以在線全文檢索、瀏覽50萬件法規,并可下載收 藏瀏覽過的法規!缎路ㄒ幩龠f》提供標題、頒布單位和全文檢索功能,全部法規均可按標題、 頒布時間或頒布單位排序!缎路ㄒ幩龠f》還可自行錄入法規,所有下載法規均可備份,重裝 軟件后無需再重新下載!缎路ㄒ幩龠f》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冊后,可以每天上網智能更新,獲 得當日最新法律法規。本軟件為收費軟件,您可以先下載軟件,付費后我們根據您注冊的用戶 名為您開通每日更新服務。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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