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速遞電子雜志日刊logo
2014年5
13
農歷四月十五星期二


【《新法規速遞》軟件官方淘寶店】

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的意見


國家林業局



林資發〔2014〕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我國集體林地面積占林地總面積的60%,是我國森林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生態林業和民生林業建設的重要陣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之后,集體林經營主體和經營模式發生了根本變化,給集體林區發展帶來巨大生機和活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是集體林權配套改革的重要內容,對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創新林業治理機制、切實賦予林農應有的經營自主權和財產處置權、充分調動其造林育林護林積極性,促進森林資源科學經營、合理利用,實現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確保林業“雙增”目標如期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林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現就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采伐指標的分配管理。各地對集體林不再編制和下達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實行采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劃并軌,以采伐限額作為統一控制指標?h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科學分配采伐指標,具體可依據森林資源總量、可采資源比例和森林撫育等任務情況,將采伐指標分解到各鄉鎮、集體林場、相關集體林業合作組織及企事業單位等。采伐指標分配要通過網絡、報刊、公告欄等方式及時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嚴禁截留、倒賣采伐指標和將采伐指標分配給沒有森林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對承包到戶的商品林實行封山或禁伐時,應征求林權所有者的意見,切實維護林權所有者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
有條件的地方,提倡采伐指標“進村入戶”,重點集體林區縣可由所在鄉鎮林業站將采伐指標進一步分解到行政村、村民小組和農戶,讓廣大林農和森林經營者心中有數。同一行政村的農戶所分配的同類型采伐指標,可聯戶集中使用。
二、簡化林木采伐的審批手續。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簡化林木采伐申請和審批程序,切實解決林農反映的“辦證難”問題。采伐申請表格文書要簡潔明了,易于被林農理解、接受。林權所有者申請采伐,可憑林木權屬證明及相關材料直接向所在地的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鄉鎮林業站提出。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林業站的管理和建設,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要將全國林木采伐管理系統的應用延伸到鄉鎮林業站,逐步實行網上申請、審核和發證。系統應用尚未延伸到鄉鎮林業站、但采伐指標已分解到鄉鎮并具備辦證條件的,可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派出的鄉鎮林業站辦理林農的采伐審批發證。鄉鎮林業站不具備辦證條件的,可由鄉鎮林業站對林農的采伐申請集中受理后,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統一審批。對申請材料齊全的采伐申請,發證機關或單位應當依法受理,及時審核和公示,對符合采伐發證條件的及時發證,不得推諉拖延或“搭車收費”。
三、推行簡便易行的伐區設計。各地要本著切合實際、科學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對集體林采伐設計實行差別化管理。企事業單位和集體經濟組織(包括行政村、村民小組、集體林場、相關林業合作組織等)申請采伐,應依據相關技術標準進行伐區調查設計。林農個人申請采伐,可由林農自行或委托他人根據申辦林木采伐許可證的基本要求進行簡易伐區調查設計,一次采伐蓄積5立方米以下的可免于設計。采伐經濟林、薪炭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經營者自行設計,自主決定采伐年齡和方式。各地要積極探索皆伐作業按設計面積、擇伐作業按設計蓄積進行控制的伐區管理辦法。
四、改進采伐作業的監管方式。各地要切實轉變采伐作業的監管方式,減少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林木采伐作業要以經營者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為主,不再實行伐前撥交、伐中檢查和伐后驗收等現場監管方式。對已經明確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森林、林木,林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是伐區采伐作業和跡地更新的責任主體。采伐作業要注意保護林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周邊植被破壞,并及時更新造林、恢復植被。林業主管部門要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為森林經營者提供優質服務和技術指導,積極引導林農依法依規采伐利用森林資源,督促其按規定及時更新,嚴肅查處違法采伐和運輸案件,依法保護森林資源持續發展等方面。
五、推進采伐管理與科學經營的緊密結合。采伐管理是控制森林過量消耗的重要手段,也是促進森林科學經營的關鍵措施。各地要把采伐管理與森林科學經營緊密結合起來,按照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方針,不斷完善采伐限額管理辦法和機制,推動集體林場、鄉鎮或行政村、林業合作組織、相關企事業單位等不同經營主體編制科學可行的森林經營方案,并督促其嚴格實施,構建以森林經營方案為基礎確定森林采伐限額的林木采伐管理體系和森林經營體系。通過合理采伐,調整優化森林結構,提高森林質量,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撫育限額不足的,可以占用主伐或更新采伐限額,或者按規定申請追加。編限單位發生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確需對受害林木進行清理的,其采伐限額可不分類型集中用于受害木清理。商品林采伐限額可以申請結轉使用。
六、進一步放寬竹林經營利用的監督管理。竹林的經營利用有別于其他森林和林木。自“十一五”以來,國家對竹林采伐管理進行了多次改革,各地反映實際效果很好,經營者普遍贊同,竹林資源快速發展。各地要根據竹林資源的特點和限額已放開的實際,從賦予林農最大經營自主權出發,進一步放寬竹林采伐和竹材運輸管理,實行竹林經營利用由經營者自主決策。對竹子采伐可暫不實行林木采伐許可發證;對竹材及其制品的運輸,暫停納入憑證運輸管理范圍。
七、進一步規范木材運輸檢查監管行為。各地要切實加強重點木材檢查站建設管理,整合現有木材檢查站的數量,進一步優化布局,規范執法檢查行為,為落實集體林采伐管理改革有關政策創造良好環境和氛圍。重點木材檢查站要加強基礎裝備、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建設,肩負起木材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責任。對既無編制、又無經費的檢查站,應予以整合或者撤銷。要進一步創新木材運輸監督檢查方式,探索木材流通執法與林政綜合執法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嚴禁擅自擴大憑證運輸范圍,嚴禁超范圍實施木材運輸檢查,嚴禁亂罰款、亂收費。
本意見所稱集體林指產權明晰的集體和個人所有的森林、林木,以及其他非國有森林、林木。本意見中涉及國家級公益林、自然保護區和國家級森林公園范圍內的森林、林木,其采伐管理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國家林業局
2014年5月4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2014年修訂)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4〕15號




  現公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2014年修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                                                    
2014年4月20日




附件:《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2014年修訂).wps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2014年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在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工作中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提高并購重組審核工作的質量和透明度,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以及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并購重組委)審核下列并購重組事項的,適用本規程: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
  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
  上市公司實施合并、分立的;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并購重組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并購重組申請人的申請文件和中國證監會的初審報告進行審核。
并購重組委依照本規程規定的程序履行職責。
  中國證監會根據并購重組委審核意見,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對并購重組申請作出予以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二章  并購重組委的組成
  第五條 并購重組委由專業人員組成,人數不多于35名,其中中國證監會的人員不多于7名。
  并購重組委根據需要按一定比例設置專職委員。
  第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行業自律組織或者相關主管單位推薦、社會公示、執業情況核查、差額遴選、中國證監會聘任的程序選聘并購重組委委員。
  第七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每屆任期2年,可以連任,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4年。
 第八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猿衷瓌t,公正廉潔,忠于職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ǘ┦煜ど鲜泄静①徶亟M業務及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ㄈ┚ㄋ鶑氖滦袠I的專業知識,具有豐富的行業實踐經驗;
 。ㄋ模]有違法、違紀記錄;
 。ㄎ澹┲袊C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應當予以解聘:
 。ㄒ唬┻`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的;  
 。ǘ┪窗凑罩袊C監會的規定勤勉盡職的;
 。ㄈ﹥纱我陨蠠o故不出席并購重組委會議的;
 。ㄋ模┍救颂岢鲛o職申請,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
 。ㄎ澹┙浿袊C監會考核認為不適合擔任并購重組委委員的其他情形!
  并購重組委委員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屆滿的限制。并購重組委委員解聘后,中國證監會應選聘增補新的委員。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組織設立并購重組專家咨詢委(以下簡稱專家咨詢委),專家咨詢委的具體組成辦法、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章 并購重組委及委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 并購重組委的職責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審核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為并購重組申請事項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核中國證監會出具的初審報告;依法對并購重組申請事項提出審核意見。
  第十二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以個人身份出席并購重組委會議,依法履行職責,獨立發表審核意見并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匆蟪鱿①徶亟M委會議,并在審核工作中勤勉盡職;
 。ǘ┍J貒颐孛芎筒①徶亟M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ㄈ┎坏眯孤恫①徶亟M委會議討論內容、表決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情況;
 。ㄋ模┎坏美貌①徶亟M委委員身份或者在履行職責中所得到的非公開信息,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間接謀取利益;
 。ㄎ澹┎坏弥苯踊蜷g接接受并購重組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資金、物品等饋贈和其他利益;
 。┎坏弥苯踊蛘咭曰、借他人名義買賣上市公司的證券;
 。ㄆ撸┎坏迷诼男新氊熎陂g私下與并購重組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或個人進行接觸;
 。ò耍┎坏糜信c其他并購重組委委員串通表決或誘導其他并購重組委委員表決的行為;
 。ň牛┪唇浭跈嗷蛟S可,不得以并購重組委委員名義對外公開發表言論及從事與并購重組委有關的工作;
 。ㄊ┲袊C監會的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接受中國證監會聘任后,應當如實申報登記證券賬戶及持有上市公司證券的情況;持有上市公司證券的,應當在聘任之日起一個月內清理賣出;因故不能賣出的,應當在聘任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聘任期間暫停證券交易并鎖定賬戶的申請。
  第十五條 并購重組當事人及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不正當手段對并購重組委委員施加影響的,并購重組委委員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舉報。
  第十六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并購重組申請文件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委員應當及時提出回避:
 。ㄒ唬┪瘑T本人或者其親屬擔任并購重組當事人或者其聘請的專業機構的董事(含獨立董事,下同)、監事、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
 。ǘ┪瘑T本人或者其所在工作單位近兩年內為并購重組當事人提供保薦、承銷、財務顧問、審計、資產評估、法律、咨詢等服務的;
 。ㄈ┪瘑T本人或者其親屬擔任董事、監事、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或機構與并購重組當事人有商業競爭關系的;
。ㄋ模┪瘑T與并購重組當事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過接觸的;
。ㄎ澹┪瘑T本人及其親屬持有與并購重組申請事項相關的公司證券或股份的;
。┪瘑T親屬或者委員所在工作單位與并購重組申請人存在其他利益沖突的;
。ㄆ撸┲袊C監會認定的可能產生利害沖突或者委員認為可能影響其公正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稱親屬,是指并購重組委委員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第十七條 并購重組申請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并購重組委委員與其存在利害沖突或者潛在的利害沖突,可能影響并購重組委委員公正履行職責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要求有關并購重組委委員予以回避的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
  中國證監會根據并購重組申請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或者個人提出的書面申請,決定相關并購重組委委員是否回避。
  第十八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接受聘任后,應當承諾遵守中國證監會對并購重組委委員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接受中國證監會的考核和監督。
第四章  并購重組委會議
  第十九條 并購重組委通過召開并購重組委會議進行審核工作,每次參加并購重組委會議的并購重組委委員為5名。
  并購重組委設會議召集人。
  第二十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分成召集人組和專業組,其中專業組分為法律組、會計組、機構投資人組和金融組。分組名單應當在中國證監會網站予以公示。
  中國證監會應當按照分組名單及委員排序確定參會委員;對委員提出回避或者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原因,應當予以公示,并按所在組的名單順序遞延更換委員。
  專業組委員出現輪空的,由專職委員替換。
  第二十一條 并購重組委會議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申請事項的,中國證監會在并購重組委會議擬定召開日的4個工作日前將會議審核的申請人名單、會議時間、相關當事人承諾函和參會委員名單在中國證監會網站上予以公示,并于公示的下一工作日將會議通知、工作底稿、并購重組申請文件及中國證監會的初審報告送交參會委員簽收。
  第二十二條 并購重組委建立公示監督制度,會議公示期間為公示投訴期。如期間發生對擬參會委員的舉報且線索明確的,中國證監會應當更換委員,并重新履行公示程序,會議召開日期順延。
  會議公示期間如發生對并購重組申請人的舉報且線索明確的,或社會出現負面輿論且所涉事項性質惡劣、影響重大的,中國證監會應當及時啟動核查程序,暫停并購重組委會議。
  會議公示期間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中國證監會應當更換委員,并重新履行公示程序,會議召開日期順延。
  第二十三條 并購重組委會議開始前,委員應當簽署與并購重組申請人及其所聘請的證券服務機構或者相關人員接觸及回避事項的有關說明,并交由中國證監會留存。
 第二十四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獨立、客觀、公正地對并購重組申請事項進行審核。
 并購重組委委員可以通過中國證監會調閱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與并購重組申請人有關的材料。
  并購重組委委員應當以審慎、負責的態度,全面審閱申請人的并購重組申請文件和中國證監會出具的初審報告。并購重組委委員應當在工作底稿上就下述內容提出有依據、明確的審核意見:
 。ㄒ唬⿲Τ鯇張蟾嬷刑嵴堦P注的問題和審核意見有異議的;
 。ǘ┥暾埲舜嬖诔鯇張蟾嫣嵴堦P注問題以外的其他問題的;
 。ㄈ┥暾埲舜嬖谏写{查核實并影響明確判斷的重大問題的。
  并購重組委委員在并購重組委會議上應當根據自己的工作底稿發表個人審核意見,同時應當根據會議討論情況,完善個人審核意見并在工作底稿上予以記錄。
  并購重組委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會議對申請人并購重組申請事項的審核意見,并對申請人的并購重組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進行表決。
  第二十五條 并購重組委以記名投票方式對并購重組申請進行表決。并購重組委委員不得棄權。
  表決票設同意票和反對票。表決投票時同意票數達到3票為通過,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為未通過。
  并購重組委委員在投票時應當在表決票上說明理由。
  第二十六條 并購重組委會議對申請人的并購重組申請形成審核意見之前,可以要求并購重組當事人及其聘請的證券服務機構的代表到會陳述意見和接受詢問。
  對于并購重組委委員的任何詢問、意見及相關陳述,未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并購重組當事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或者個人均不得對外披露。
  第二十七條 并購重組委根據審核工作需要,可以通過中國證監會邀請并購重組委委員以外的行業專家到會提供專業咨詢意見,所邀請的專家沒有表決權。
  第二十八條 并購重組委會議召集人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負責召集并購重組委會議,維持會議秩序,組織參會委員發表意見、進行討論,組織投票、宣讀表決結果并負責形成并購重組委會議審核意見。
  并購重組委會議結束后,參會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審核意見、表決結果等會議資料上簽名確認,同時提交工作底稿。
  第二十九條 對于并購重組委會議表決結果為有條件通過的,中國證監會對審核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向參會委員進行反饋。
  第三十條 并購重組委會議對申請人的并購重組申請投票表決后,中國證監會在網站上公布表決結果。
  并購重組委會議對并購重組申請作出的表決結果及提出的審核意見,中國證監會應當于會議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并購重組申請人及其聘請的財務顧問進行書面反饋。
  第三十一條 并購重組申請人可在表決結果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訴意見。中國證監會應當要求并購重組委會議召集人組織參會委員對申訴意見做出書面解釋、說明。如有必要,中國證監會可以組織召開專家咨詢委會議。根據會議意見,決定是否駁回申訴或者重新提交并購重組委會議審核。并購重組委會議重新審核的,原則上仍由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
  第三十二條 并購重組委參會委員認為并購重組委會議表決結果存在顯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購重組委會議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并說明理由。經中國證監會調查認為理由充分的,應當重新提請召開并購重組委會議,原則上不由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
  第三十三條 在并購重組委會議對并購重組申請表決通過后至中國證監會作出核準決定前,并購重組申請人發生重大事項,導致與其所報送的并購重組申請文件不一致;或并購重組委會議的審核意見具有前置條件且未能落實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提請重新召開并購重組委會議,原則上仍由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
  第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申請經并購重組委審核未獲通過且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決定的,申請人對并購重組方案進行修改補充或提出新方案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財務顧問應審慎履行職責,提供專業服務,進行獨立判斷,確認符合有關并購重組規定條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購重組申請。重新提交并購重組委審核的,原則上仍由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
  第三十五條 中國證監會建立并購重組委審核工作回訪制度。通過組織回訪,實地了解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方案實施情況、承諾事項履行情況、審核意見落實情況以及證券服務機構持續督導等情況。
  第三十六條 并購重組委應以召開全體會議的形式,對并購重組審核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及創新性事項進行研究討論。并購重組委可要求中國證監會組織召開專家咨詢委會議,由專家咨詢委出具專家意見,提供決策支持。
  第三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負責安排并購重組委工作會議、送達審核材料、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及保管檔案等具體工作。
  并購重組委審核工作所需費用,由中國證監會支付。
第五章  并購重組委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 中國證監會負責并購重組委事務的日常管理以及并購重組委委員的考核和監督。
  第三十九條 中國證監會對并購重組委實行問責制度。出現并購重組委會議審核意見與表決結果有明顯差異的,或事后顯示存在重大疏漏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所有參會的并購重組委委員分別作出解釋和說明。
  第四十條 并購重組委委員存在違反本規程規定的行為及其他違反并購重組委工作紀律的行為的,中國證監會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談話提醒、通報批評、暫停參加并購重組委會議、解聘等處理。
  第四十一條 中國證監會建立對并購重組委委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監督機制。
對有線索舉報并購重組委委員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中國證監會應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予以談話提醒、通報批評、暫停參加并購重組委會議、解聘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對并購重組委委員違法違紀的處理措施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公開。
  第四十三條 在并購重組委會議召開前,有證據表明并購重組申請人、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直接或者間接以不正當手段或者其他方式影響、干擾并購重組委委員對并購重組申請的判斷和審核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召開對有關申請的并購重組委會議。
  并購重組申請通過并購重組委會議后,有證據表明并購重組申請人、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直接或者間接以不正當手段或者其他方式影響、干擾并購重組委委員對并購重組申請的判斷和審核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核準;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不予核準。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吨袊C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證監會公告〔2011〕40號)同時廢止。
  
附件: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
委員廉潔自律承諾書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
委員與并購重組申請人回避及接觸事項的有關說明
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
審核工作底稿
4.并購重組申請人保證不影響和干擾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
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承諾函

附件1: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
委員廉潔自律承諾書
  本人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社會公眾鄭重承諾:
  一、本人在擔任并購重組委委員期間,將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關于加強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及相關規定,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本人將遵守社會公德,以端正的個人品行自覺維護并購重組委形象,并承諾在履行并購重組委委員的職責時,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為基礎,秉承“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客觀、公正地審核,獨立發表個人意見和投票表決,并對此承擔相關責任;
  三、本人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并購重組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或者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各種有價證券及各種代幣券(卡)等支付憑證,不接受并購重組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宴請、旅游、休閑等娛樂活動,不接受并購重組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或個人報銷應由本人及親屬支付的個人費用;
  四、本人將保守并購重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不泄露并購重組委會議討論內容、表決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情況;
  五、本人不在履行職責期間私下與并購重組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或個人進行接觸;不與其他并購重組委委員串通表決或誘導其他并購重組委委員的表決;
  六、本人不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買賣上市公司的證券;
  七、本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取得中國證監會同意外,按要求出席并購重組委會議;
  八、本人未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在教學、演講、寫作和接受采訪等活動中,不引用因擔任并購重組委委員而獲悉的信息;未經中國證監會授權,不以并購重組委委員身份對外發表言論;
  九、本人接受中國證監會按有關規定進行的考核和監督,遵守中國證監會紀檢部門的談話制度,接受廉政評議,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上市部、紀委、監察局提交述職報告;
  十、本人接受并愿意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按有關規定就并購重組委有關事宜開展的調查;
 十一、本人如果違反上述承諾,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2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
與并購重組申請人回避及接觸事項的有關說明
(20 年第 次并購重組委會議)
  
  一、本人不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情形。
二、本人不存在應當提出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所審核的并購重組申請人或者其他相關單位或者個人未曾以不正當手段影響本人對本次所審核的申請人的判斷。
  四、本人未曾私下與本次所審核的并購重組申請人或者其他相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過接觸,未接受過上述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資金、物品等饋贈及其他利益。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委員簽名:            年   月   日
 
  附:本次所審核的申請人(公司)名單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
審核工作底稿
  參會委員姓名:
  并購重組委會議屆次:20 年  次
  并購重組申請人名稱:
  并購重組類型:
  一、對初審報告提請委員關注的問題和審核意見發表個人審核意見及依據。
  二、申請人是否存在初審報告提請關注問題以外的其他問題,如有,請說明。
  三、申請人是否存在尚待調查核實影響明確判斷的重大問題,如有,請說明。
  四、其他。
 五、是否對上述意見有修改,如有,請補充。
  委員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4:
并購重組申請人保證不影響和干擾上市公司并購重組
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承諾函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承諾:
  一、本公司保證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向并購重組委委員提供資金、物品等饋贈及其他利益,保證不直接或間接地向并購重組委委員提供本次所審核的相關公司的證券,保證不以不正當手段影響并購重組委委員對申請人的判斷。
  二、本公司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干擾并購重組委的審核工作。
  三、在并購重組委會議上接受并購重組委委員的詢問時,本公司保證陳述內容真實、客觀、準確、簡潔,不含與本次并購重組審核無關的內容。
  四、若本公司違反上述承諾,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加蓋公章)
  并購重組申請人負責人簽字:
  此項承諾于  年 月 日在         (地點)作出
   
  

工程建設標準解釋管理辦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

  為加強工程建設標準解釋工作的管理,規范工程建設標準解釋工作,根據《標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令第81號)等有關規定,我部組織制定了《工程建設標準解釋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5月5日



工程建設標準解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管理,規范工程建設標準解釋工作,根據《標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令第8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程建設標準解釋(以下簡稱標準解釋)是指具有標準解釋權的部門(單位)按照解釋權限和工作程序,對標準規定的依據、涵義以及適用條件等所作的書面說明!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解釋工作。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標準解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標準解釋的管理工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標準解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標準解釋應按照“誰批準、誰解釋”的原則,做到科學、準確、公正、規范。

  第六條 標準解釋由標準批準部門負責。

  對涉及強制性條文的,標準批準部門可指定有關單位出具意見,并做出標準解釋。

  對涉及標準具體技術內容的,可由標準主編單位或技術依托單位出具解釋意見。當申請人對解釋意見有異議時,可提請標準批準部門作出標準解釋。

  第七條 申請標準解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人應提供真實身份、姓名和聯系方式。

  第八條 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標準解釋申請應予受理,但下列情況除外:

 。ㄒ唬┎粚儆跇藴室幎ǖ膬热;

 。ǘ﹫绦袠藴实姆闲耘卸;

 。ㄈ┥形窗l布的標準。

  第九條 標準解釋申請受理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于情況復雜或需要技術論證,在規定期限內不能答復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延期理由和答復時間。

  第十條 標準解釋應以標準條文規定為準,不得擴展或延伸標準條文的規定,如有必要可組織專題論證。辦理答復前,應聽取標準主編單位或主要起草人員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標準解釋應加蓋負責部門(單位)的公章。

  第十二條 標準解釋過程中的全部資料和記錄,應由負責解釋的部門(單位)存檔。對申請人提出的問題及答復情況應定期進行分析、整理和匯總。

  第十三條 對標準解釋中的共性問題及答復內容,經標準批準部門同意,可在相關專業期刊、官方網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四條 標準修訂后,原已作出的標準解釋不適用于新標準。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新法規速遞,50萬云端法規,

新法規軟件介紹

《新法規速遞2012》軟件,收錄1949-2012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規 約13萬件。2012版新增“云檢索”功能,可以在線全文檢索、瀏覽50萬件法規,并可下載收 藏瀏覽過的法規!缎路ㄒ幩龠f》提供標題、頒布單位和全文檢索功能,全部法規均可按標題、 頒布時間或頒布單位排序!缎路ㄒ幩龠f》還可自行錄入法規,所有下載法規均可備份,重裝 軟件后無需再重新下載!缎路ㄒ幩龠f》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冊后,可以每天上網智能更新,獲 得當日最新法律法規。本軟件為收費軟件,您可以先下載軟件,付費后我們根據您注冊的用戶 名為您開通每日更新服務。詳細
最新圖書
法律圖書館官方微信
《新法規速遞》日刊(免費版)
    《新法規速遞》日刊每日精選重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背景資料,將全文匯總發送到您的郵箱。
    電子雜志每日一期。只需輸入您的郵箱地址,即可免費訂閱,并且隨時可以退訂。
    內容:法律法規全文,立法背景資料
    刊期:每日一期(工作日)
    免費訂閱
《法律圖書館》周刊(免費版)
    《法律圖書館》周刊包括一周最新法律法規、法律圖書出版信息、法治動態新聞等相關法律資訊,以目錄和摘要形式發送,可點擊鏈接閱讀全文。
    電子雜志每周一期。只需輸入您的郵箱地址,即可免費訂閱,并且隨時可以退訂。
    內容:法律法規、圖書、新聞目錄和摘要
    刊期:每周四
    免費訂閱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