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速遞》軟件官方淘寶店】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
(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4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也列席了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全會充分肯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認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際形勢錯綜復雜,國內改革發展任務極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保持戰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各項工作,注重從思想上、制度上謀劃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的戰略性、全局性、長遠性問題。中央政治局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創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積極破解經濟社會發展難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有效應對各種風險挑戰,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打開新局面。
全會高度評價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全會提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全會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
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完善立法體制,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全會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建設,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范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增強廣大律師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堅持依法執政,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緊緊圍繞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依法保護港澳同胞、臺灣同胞權益。加強涉外法律工作,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國公民、法人在我國的正當權益。
全會分析了當前形勢和任務,強調全黨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審時度勢、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推進改革發展的戰略定力,又要敏銳把握國內外環境的變化,以釘釘子精神,繼續做好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工作,繼續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別是幫扶困難群眾工作,繼續做好作風整改工作,繼續做好從嚴治黨工作,繼續做好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工作,為明年開局打好基礎。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馬建堂、王作安、毛萬春為中央委員會委員。
全會審議并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審議并通過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楊金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
全會號召,全黨同志和全國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奮斗!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國務院
國發〔2014〕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重要意義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多年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制度為支撐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絕大多數困難群眾得到了及時、有效的救助。同時,社會救助體系仍存在“短板”,解決一些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群眾救助問題仍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迫切需要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發揮救急難功能,使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兜住底線。
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是填補社會救助體系空白,提升社會救助綜合效益,確保社會救助安全網網底不破的必然要求,對于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將其作為加強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任務,全面落實,扎實推進。
二、明確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臨時救助制度要以解決城鄉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問題為目標,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鼓勵社會參與,增強救助時效,補“短板”、掃“盲區”,編實織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臨時救助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統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臨時救助工作,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臨時救助制度建設。國務院民政、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臨時救助工作要堅持應救盡救,確保有困難的群眾都能求助有門,并按規定得到及時救助;堅持適度救助,著眼于解決基本生活困難、擺脫臨時困境,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堅持公開公正,做到政策公開、過程透明、結果公正;堅持制度銜接,加強各項救助、保障制度的銜接配合,形成整體合力;堅持資源統籌,政府救助、社會幫扶、家庭自救有機結合。
三、臨時救助制度的主要內容
臨時救助是國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ㄒ唬⿲ο蠓秶。
家庭對象。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
個人對象。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其中,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提供臨時食宿、急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需要開展緊急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屬于疾病應急救助范圍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臨時救助對象認定辦法,規定意外事件、突發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以及其他特殊困難的類型和范圍。
。ǘ┥暾埵芾。
依申請受理。凡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均可以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受申請人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個人可以代為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對于具有本地戶籍、持有當地居住證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對于上述情形以外的,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其向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救助管理機構(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等)申請救助;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沒有設立救助管理機構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其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救助。申請臨時救助,應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無正當理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不得拒絕受理;因情況緊急無法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先行受理。
主動發現受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要及時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幫助有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提出救助申請。公安、城管等部門在執法中發現身處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動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應主動采取必要措施,幫助其脫離困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在發現或接到有關部門、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報告救助線索后,應主動核查情況,對于其中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應協助其申請救助并受理。
。ㄈ⿲徍藢徟。
一般程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對臨時救助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人口狀況、遭遇困難類型等逐一調查,視情組織民主評議,提出審核意見,并在申請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對申請臨時救助的非本地戶籍居民,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配合做好有關審核工作?h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的審核意見作出審批決定。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但應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予以批準;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臨時救助,無正當理由的,不予救助。對于不持有當地居住證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可以按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有關規定審核審批,提供救助。
緊急程序。對于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或無法改變的嚴重后果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先行救助。緊急情況解除之后,應按規定補齊審核審批手續。
。ㄋ模┚戎绞。
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發放臨時救助金。各地要全面推行臨時救助金社會化發放,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將臨時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個人賬戶,確保救助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位。必要時,可直接發放現金。
發放實物。根據臨時救助標準和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發放衣物、食品、飲用水,提供臨時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對于采取實物發放形式的,除緊急情況外,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提供轉介服務。對給予臨時救助金、實物救助后,仍不能解決臨時救助對象困難的,可分情況提供轉介服務。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條件的,要協助其申請;對需要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通過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提供專業服務、志愿服務等形式給予幫扶的,要及時轉介。
。ㄎ澹┚戎鷺藴。
臨時救助標準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據救助對象困難類型、困難程度,統籌考慮其他社會救助制度保障水平,合理確定臨時救助標準,并適時調整。臨時救助標準應向社會公布。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臨時救助標準制定的統籌,推動形成相對統一的區域臨時救助標準。
四、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工作機制
。ㄒ唬┙ⅰ耙婚T受理、協同辦理”機制。
各地要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依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政務大廳、辦事大廳等,設立統一的社會救助申請受理窗口,方便群眾求助。要根據部門職責建立受理、分辦、轉辦、結果反饋流程,明確辦理時限和要求,跟蹤辦理結果,將有關情況及時告知求助對象。要建立社會救助熱線,暢通求助、報告渠道。
。ǘ┘涌旖⑸鐣戎畔⒐蚕頇C制。
各級政府要建立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充分利用已有資源,加快建設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民政與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要依法完善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提高審核甄別能力。要建立救助對象需求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救助資源對接機制,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的有機結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側重、相互補充。
。ㄈ┙⒔∪鐣α繀⑴c機制。
要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社會組織尤其是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資源豐富、方法靈活、形式多樣的特點,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鼓勵、支持其參與臨時救助。要動員、引導具有影響力的公益慈善組織、大中型企業等設立專項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門的統籌協調下有序開展臨時救助。
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可以利用自身優勢,在對象發現、專業服務、發動社會募捐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費用減免等政策。
。ㄋ模┎粩嗤晟婆R時救助資金籌集機制。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臨時救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省級人民政府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臨時救助資金投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有結余的地方,可安排部分資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臨時救助支出。中央財政對地方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給予適當補助,重點向救助任務重、財政困難、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傾斜。
五、強化臨時救助制度實施的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原則,將建立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確保2014年底前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將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列入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并合理確定權重;考核結果納入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依據。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ǘ┘訌娔芰ㄔO。省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臨時救助能力建設,統籌考慮常住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數量等因素,制定落實基層社會救助職責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全面落實臨時救助制度要求,科學整合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機構及人力資源,充實加強基層臨時救助工作力量,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要積極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的具體辦法,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加強基層臨時救助能力建設。要充分發揮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協助做好困難排查、信息報送、宣傳引導、公示監督等工作。要加強人員培訓,不斷提高臨時救助管理服務水平。要加強經費保障,將臨時救助所需工作經費納入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統籌考慮,列入地方各級財政預算。
。ㄈ┘訌姳O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起臨時救助政策制定、資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監督管理責任,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履行臨時救助受理、審核等職責,民政部門要會同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要求,明確各業務環節的經辦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民政、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將臨時救助制度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點內容,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財政、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臨時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擠占、挪用、套取等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對于出具虛假證明材料騙取救助的單位和個人,要在社會信用體系中予以記錄。臨時救助實施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于公眾和媒體發現揭露的問題,應及時查處并公布處理結果。要完善臨時救助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細化責任追究對象、方式和程序,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因責任不落實、相互推諉、處置不及時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ㄋ模┘訌娬咝麄。各地要組織好臨時救助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和互聯網,以及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宣傳欄、宣傳冊、明白紙等群眾喜聞樂見的途徑和形式,不斷加大政策宣傳普及力度,使臨時救助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加強輿論引導,從政府作用、個人權利、家庭責任、社會參與等方面,多角度宣傳臨時救助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點,引導社會公眾理解、支持臨時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弘揚中華民族團結友愛、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
國家選擇有特點、有代表性的區域進行“救急難”工作綜合試點,在體制機制、服務方式、信息共享、財政稅費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為不斷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救急難”工作提供經驗。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配套落實政策,國務院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抓緊制定具體政策措施。民政部、財政部要加強對本通知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國務院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國務院
2014年10月3日
新法規軟件介紹
《新法規速遞2012》軟件,收錄1949-2012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規
約13萬件。2012版新增“云檢索”功能,可以在線全文檢索、瀏覽50萬件法規,并可下載收
藏瀏覽過的法規!缎路ㄒ幩龠f》提供標題、頒布單位和全文檢索功能,全部法規均可按標題、
頒布時間或頒布單位排序!缎路ㄒ幩龠f》還可自行錄入法規,所有下載法規均可備份,重裝
軟件后無需再重新下載!缎路ㄒ幩龠f》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冊后,可以每天上網智能更新,獲
得當日最新法律法規。本軟件為收費軟件,您可以先下載軟件,付費后我們根據您注冊的用戶
名為您開通每日更新服務。詳細
《新法規速遞》日刊(免費版)
- 《新法規速遞》日刊每日精選重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背景資料,將全文匯總發送到您的郵箱。
- 電子雜志每日一期。只需輸入您的郵箱地址,即可免費訂閱,并且隨時可以退訂。
- 內容:法律法規全文,立法背景資料
- 刊期:每日一期(工作日)
免費訂閱
《法律圖書館》周刊(免費版)
- 《法律圖書館》周刊包括一周最新法律法規、法律圖書出版信息、法治動態新聞等相關法律資訊,以目錄和摘要形式發送,可點擊鏈接閱讀全文。
- 電子雜志每周一期。只需輸入您的郵箱地址,即可免費訂閱,并且隨時可以退訂。
- 內容:法律法規、圖書、新聞目錄和摘要
- 刊期:每周四
免費訂閱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