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速遞電子雜志日刊logo
2016年7
29
農歷六月廿六星期五


【《新法規速遞》軟件官方淘寶店】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

《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法官、檢察官依法辦理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有關機關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干預司法活動和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直至追究責任。

第三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范圍的事務。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安排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范圍事務的要求。

第四條 法官、檢察官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受法律保護。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免職、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等處分。

第五條 只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將法官、檢察官調離:

(一)按規定需要任職回避的;

(二)因干部培養需要,按規定實行干部交流的;

(三)因機構調整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的;

(四)受到免職、降級等處分,不適合在司法辦案崗位工作的;

(五)違反法律、黨紀處分條例和審判、檢察紀律規定,不適合在司法辦案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只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將法官、檢察官免職:

(一)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調出本法院、檢察院的;

(三)職務變動不需要保留原職務的;

(四)經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

(五)因健康原因超過一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

(六)按規定應當退休的;

(七)辭職或者被辭退的;

(八)因違紀違法犯罪不能繼續任職的;

(九)違反法律、黨紀處分條例和審判、檢察紀律規定,不適合繼續擔任法官、檢察官職務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只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將法官、檢察官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三)因機構調整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法官、檢察官法定義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六)違反法律、黨紀處分條例和審判、檢察紀律規定,不適合繼續擔任公職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只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對法官、檢察官作出降級、撤職處分:

(一)違犯黨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處分的;

(二)違反審判、檢察紀律,情節較重的;

(三)存在失職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違反法律、黨紀處分條例和審判、檢察紀律規定,應當予以降級、撤職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將法官、檢察官調離、免職、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等處分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管理權限進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官、檢察官,并列明作出決定的理由和依據。

法官、檢察官不服調離、免職、辭退或者降級、撤職等決定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復核,提出申訴、再申訴。法官、檢察官不因申請復議、復核或者提出申訴、再申訴而被加重處罰。

第十條 考核法官、檢察官辦案質量,評價工作業績,應當客觀公正、符合司法規律。對法官、檢察官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年度考核,不得超出其法定職責與職業倫理的要求?己说霓k法和標準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統一制定,地方可以結合實際進行適當調整。不得以辦案數量排名、末位淘汰、接待信訪不力等方法和理由調整法官、檢察官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 法官、檢察官非因故意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重大過失導致錯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不承擔錯案責任。

第十二條 案件辦理及相關審批、管理、指導、監督工作實行全程留痕。法官、檢察官依照司法責任制,對履行審判、檢察職責中認定的事實證據、發表的意見、作出的決定負責。上級機關、單位負責人、審判委員會或者檢察委員會等依職權改變法官、檢察官決定的,法官、檢察官對后果不承擔責任,但法官、檢察官故意隱瞞或者因有重大過失而致遺漏重要證據、重要情節,或者提供其他虛假情況導致該決定錯誤的除外。

第十三條 調查核實對法官、檢察官履職的舉報、控告和申訴過程中,當事法官、檢察官享有知情、申辯和舉證的權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機構應當將當事法官、檢察官的陳述、申辯和舉證如實記錄,并對是否采納作出說明。

第十四條 法官、檢察官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非經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審議不受錯案責任追究。法官、檢察官因違反黨紀,審判、檢察紀律,治安及刑事法律,應當追究錯案責任之外的其他責任的,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審議法官、檢察官錯案責任案件,應當進行聽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相關機構應當派員向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通報當事法官、檢察官違紀違法事實以及擬處理意見、依據。當事法官、檢察官有權陳述、申辯。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無責、免責或者給予懲戒處分的建議。

第十五條 法官、檢察官因依法履職遭受不實舉報、誣告陷害、利用信息網絡等方式侮辱誹謗,致使名譽受到損害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維護法官、檢察官良好聲譽,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任。

第十六條 有關機關對法官、檢察官作出錯誤處理的,應當恢復被處理人的職務和名譽、消除不良影響,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賠償,并依法追究誣告陷害者的責任。法官、檢察官因接受調查暫緩晉級,經有關部門認定不應追究法律或者紀律責任的,晉級時間從暫緩之日起計算。

第十七條 對干擾阻礙司法活動,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傷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的行為,應當依法從嚴懲處。

對以恐嚇威脅、滋事騷擾、跟蹤尾隨、攻擊辱罵、損毀財物及其他方式妨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人身自由和正常生活的,公安機關接警后應當快速出警、有效制止;對正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依法果斷處置、從嚴懲處。對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決定強制醫療之前,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公安機關可以采取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必要時可以將其送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

第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邪教組織犯罪等危險性高的案件,應當對法官、檢察官及其近親屬采取出庭保護、禁止特定人員接觸以及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對法官、檢察官近親屬還可以采取隱匿身份的保護措施。

辦理危險性較高的其他案件,經司法人員本人申請,可以對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采取上述保護措施。

第十九條 司法人員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侵犯司法人員人格尊嚴,泄露依法不應公開的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信息的,依照法律和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條 依法保障法官、檢察官的休息權和休假權。法官、檢察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當在績效考核獎金分配時予以平衡。

第二十一條 國家落實醫療保障辦法,完善撫恤優待辦法,為法官、檢察官的人身、財產、醫療等權益提供與其職業風險相匹配的保障。

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領導干部或者直接責任者因玩忽職守、敷衍推諉、故意拖延或者濫用職權,導致依法履職的司法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權益受到重大損害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司法人員有權提出控告,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干預司法活動妨礙司法公正的;

(二)要求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范圍事務的;

(三)違反本規定,將法官、檢察官調離、免職、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等處分的;

(四)對司法人員的依法履職保障訴求不作為的;

(五)侵犯司法人員控告或者申訴權利的;

(六)其他嚴重侵犯法官、檢察官法定權利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人員,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承擔辦案職責的法官、檢察官和司法輔助人員。

第二十五條 軍事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保護,軍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中央政法委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16年7月21日起施行。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



國辦發〔2016〕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鼓勵創新,促進轉型,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的基本思路,推進出租汽車行業結構改革,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努力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乘客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社會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堅持改革創新。抓住實施“互聯網+”行動的有利時機,堅持問題導向,促進巡游出租汽車轉型升級,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推進兩種業態融合發展。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公共交通與出租汽車,統籌創新發展與安全穩定,統籌新老業態發展,統籌乘客、駕駛員和企業的利益,循序漸進、積極穩慎地推動改革。
堅持依法規范。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強化法治思維,完善出租汽車行業法規體系,依法推進行業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堅持屬地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充分發揮自主權和創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車行業發展實際的管理模式。
二、明確出租汽車行業定位
(三)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出租汽車服務主要包括巡游、網絡預約等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優化城市交通結構。要統籌發展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為社會公眾提供品質化、多樣化的運輸服務。要根據大中小城市特點、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三、深化巡游車改革
(四)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不得再實行無期限制,具體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對于現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科學制定過渡方案,合理確定經營期限,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建立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對經營權期限屆滿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關規定收回經營權。
(五)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出租汽車經營者要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經營合同。采取承包經營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經營權的個體經營者,應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按規定注冊上崗并直接從事運營活動。要利用互聯網技術更好地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現有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過高的要降低。要保護駕駛員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嚴禁出租汽車企業向駕駛員收取高額抵押金,現有抵押金過高的要降低。
(六)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各地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巡游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并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七)推動行業轉型升級。鼓勵巡游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并、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鼓勵巡游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鼓勵個體經營者共同組建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實行組織化管理,提高服務質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強抗風險能力。鼓勵經營者加強品牌建設,主動公開服務標準和質量承諾,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提供高品質服務。
四、規范發展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
(八)規范網約車發展。網約車平臺公司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提供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及其車輛,應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的基本條件。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九)規范網約車經營行為。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強對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的生產經營管理,不斷提升乘車體驗、提高服務水平。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規采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所采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網約車平臺公司要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
(十)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車合乘有利于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污染,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并規范其發展,制定相應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十一)完善服務設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奎c、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合理布局,認真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停車、就餐、如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應當劃定巡游車候客區域,為出租汽車運營提供便利,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十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落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和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車服務標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明確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的基本要求。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加強對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的記錄,作為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十三)強化市場監管。要創新監管方式,簡化許可程序,推行網上辦理。要公開出租汽車經營主體、數量、經營權取得方式及變更等信息,定期開展出租汽車服務質量測評并向社會發布,進一步提高行業監管透明度。要建立政府牽頭、部門參與、條塊聯動的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和聯合懲戒退出機制,建立完善監管平臺,強化全過程監管,依法查處出租汽車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或煽動組織破壞營運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十四)加強法制建設。要加快完善出租汽車管理和經營服務的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明確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規范資質條件和經營許可,形成較為完善的出租汽車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經營服務和市場監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十五)落實地方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各地要成立改革領導機制,加強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組織領導。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分解任務,建立有關部門、工會、行業協會等多方聯合的工作機制,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要加強社會溝通,暢通利益訴求渠道,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對改革中的重大決策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防范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7月26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商務部等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經交通運輸部第15次部務會議通過,并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同意,現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 通 運 輸 部 部 長 楊傳堂
工業和信息化部 部 長 苗 圩
公  安  部 部 長 郭聲琨
商  務  部 部 長 高虎城
工 商 總 局 局 長 張 茅
質 檢 總 局 局 長 支樹平
國 家 網 信 辦 主 任 徐 麟
2016年7月27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本辦法所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第三條 堅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
  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
  第四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網約車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網約車管理工作。
  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具體實施網約車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網約車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第二章 網約車平臺公司

  第五條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哂衅髽I法人資格;
 。ǘ┚邆溟_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的條件,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ㄈ┦褂秒娮又Ц兜,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ㄋ模┯薪∪慕洜I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ㄎ澹┰诜⻊账诘赜邢鄳⻊諜C構及服務能力;
 。┓煞ㄒ幰幎ǖ钠渌麠l件。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W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見附件);
 。ǘ┩顿Y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ㄈ┢髽I法人營業執照,屬于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ㄋ模┓⻊账诘剞k公場所、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ㄎ澹┚邆浠ヂ摼W平臺和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的證明材料,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條件的證明材料,數據庫接入情況說明,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的情況說明,依法建立并落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證明材料;
 。┦褂秒娮又Ц兜,應當提供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支付結算服務協議;
 。ㄆ撸┙洜I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ò耍┓煞ㄒ幰筇峁┑钠渌牧。
  首次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向企業注冊地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前款第(五)、第(六)項有關線上服務能力材料由網約車平臺公司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商同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人民銀行等部門審核認定,并提供相應認定結果,認定結果全國有效。網約車平臺公司在注冊地以外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項有關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
  其他線下服務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請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第七條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實施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八條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明確經營范圍、經營區域、經營期限等,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第九條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向企業注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開展相關業務。備案內容包括經營者真實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符合電信管理的相關規定。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網約車平臺公司管理運營機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一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暫;蛘呓K止運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說明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并向社會公告。終止經營的,應當將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交回原許可機關。

第三章 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

  第十二條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7座及以下乘用車;
 。ǘ┌惭b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ㄈ┸囕v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車輛的具體標準和營運要求,由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審核后,對符合條件并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 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孟鄳獪蜀{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ǘo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ㄈo暴力犯罪記錄;
 。ㄋ模┏鞘腥嗣裾幎ǖ钠渌麠l件。
  第十五條 服務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駕駛員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核查并按規定考核后,為符合條件且考核合格的駕駛員,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第四章 網約車經營行為

  第十六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技術狀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并將車輛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第十八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并將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志、上網日志、網上交易日志、行駛軌跡日志等數據并備份。
  第十九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如實采集與記錄駕駛員服務信息。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時,提供駕駛員姓名、照片、手機號碼和服務評價結果,以及車輛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
  第二十一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行為。
  第二十二條 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的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第二十三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充分保障乘客權益。
  第二十四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加強安全管理,落實運營、網絡等安全防范措施,嚴格數據安全保護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風險能力,支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十五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提供經營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運營服務標準,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不得違規收費,不得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
  第二十六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通過其服務平臺以顯著方式將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圍進行告知。未經信息主體明示同意,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使用前述個人信息用于開展其他業務。
  網約車平臺公司采集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個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網約車業務所必需的范圍。
  除配合國家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檢查權或者刑事偵查權外,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地理位置、出行線路等個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標、地理標志物等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發生信息泄露后,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及時有效的補救措施。
  第二十七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所采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上述信息和數據不得外流。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務平臺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信息,不得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過濾阻斷有害信息傳播。發現他人利用其網絡服務平臺傳播有害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為公安機關依法開展國家安全工作,防范、調查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與協助。
  第二十八條 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
  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不得通過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設和完善政府監管平臺,實現與網約車平臺信息共享。共享信息應當包括車輛和駕駛員基本信息、服務質量以及乘客評價信息等。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網約車市場監管,加強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的資質審查與證件核發管理。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網約車服務質量測評,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網約車平臺公司基本信息、服務質量測評結果、乘客投訴處理情況等信息。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門有權根據管理需要依法調取查閱管轄范圍內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登記、運營和交易等相關數據信息。
  第三十條 通信主管部門和公安、網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網約車平臺公司非法收集、存儲、處理和利用有關個人信息、違反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關規定、危害網絡和信息安全、應用網約車服務平臺發布有害信息或者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并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對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依法處置。
  公安機關、網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監督檢查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防范、查處有關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十一條 發展改革、價格、通信、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工商、質檢、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網約車經營行為實施相關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 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同時將網約車平臺公司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三條 出租汽車行業協會組織應當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加強行業自律。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慈〉媒洜I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ǘ﹤卧、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第三十五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ㄒ唬┨峁┓⻊哲囕v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
 。ǘ┨峁┓⻊振{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
 。ㄈ┪窗凑找幎ūWC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
 。ㄋ模┢鹩欬c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ㄎ澹┪窗凑找幎▽⑻峁┓⻊盏能囕v、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的;
 。┪窗凑找幎ㄖ贫ǚ⻊召|量標準、建立并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
 。ㄆ撸┪窗凑找幎ㄌ峁┕蚕硇畔,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的;
 。ò耍┪绰男泄芾碡熑,出現甩客、故意繞道、違規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行為的。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第三十六條 網約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ㄒ唬┪窗凑找幎〝y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
 。ǘ┩局兴突蛘吖室饫@道行駛的;
 。ㄈ┻`規收費的;
 。ㄋ模⿲εe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的。
  網約車駕駛員不再具備從業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撤銷或者吊銷從業資格證件。
  對網約車駕駛員的行政處罰信息計入駕駛員和網約車平臺公司信用記錄。
  第三十七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違反本規定第十、十八、二十六、二十七條有關規定的,由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和通信主管部門按各自職責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給信息主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約車平臺公司及網約車駕駛員違法使用或者泄露約車人、乘客個人信息的,由公安、網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給信息主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約車平臺公司拒不履行或者拒不按要求為公安機關依法開展國家安全工作,防范、調查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持與協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按照網約車報廢標準報廢。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按照該類型營運載客汽車報廢標準和網約車報廢標準中先行達到的標準報廢。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網約車報廢標準的具體規定,并報國務院商務、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各地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新法規速遞,50萬云端法規,

新法規軟件介紹

《新法規速遞2015》軟件,收錄1949-2015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規 約13萬件!霸茩z索”功能,可以在線全文檢索、瀏覽50萬件法規,并可下載收 藏瀏覽過的法規!缎路ㄒ幩龠f》提供標題、頒布單位和全文檢索功能,全部法規均可按標題、 頒布時間或頒布單位排序!缎路ㄒ幩龠f》還可自行錄入法規,所有下載法規均可備份,重裝 軟件后無需再重新下載!缎路ㄒ幩龠f》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冊后,可以每天上網智能更新,獲 得當日最新法律法規。本軟件為收費軟件,您可以先下載軟件,付費后我們根據您注冊的用戶 名為您開通每日更新服務。詳細
最新圖書
法律圖書館官方微信
《新法規速遞》日刊(免費版)
    《新法規速遞》日刊每日精選重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背景資料,將全文匯總發送到您的郵箱。
    電子雜志每日一期。只需輸入您的郵箱地址,即可免費訂閱,并且隨時可以退訂。
    內容:法律法規全文,立法背景資料
    刊期:每日一期(工作日)
    免費訂閱
《法律圖書館》周刊(免費版)
    《法律圖書館》周刊包括一周最新法律法規、法律圖書出版信息、法治動態新聞等相關法律資訊,以目錄和摘要形式發送,可點擊鏈接閱讀全文。
    電子雜志每周一期。只需輸入您的郵箱地址,即可免費訂閱,并且隨時可以退訂。
    內容:法律法規、圖書、新聞目錄和摘要
    刊期:每周四
    免費訂閱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