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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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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


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3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已經2014年9月4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9月13日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安機關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的辦理程序,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公安機關依法行使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刑事案件中的相關人員對公安機關作出的駁回申請回避、沒收保證金、對保證人罰款、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復議、復核申請,公安機關受理刑事復議、復核申請,作出刑事復議、復核決定,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有錯必糾的原則,確保國家法律正確實施。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是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

  公安機關各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配合法制部門共同做好刑事復議、復核工作。

  第五條 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所需經費應當在本級公安業務費中列支;辦理刑事復議、復核事項所需的設備、工作條件,所屬公安機關應當予以保障。

  
第二章 申 請


  第六條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下列相關人員可以依法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刑事復議申請:

 。ㄒ唬⿲︸g回申請回避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律師可以提出;

 。ǘ⿲]收保證金決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ㄈ┍WC人對罰款決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ㄋ模⿲Σ挥枇笡Q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ㄎ澹┮扑桶讣男姓䴔C關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該行政機關可以提出。

  第七條 刑事復議申請人對公安機關就本規定第六條第二至四項決定作出的刑事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刑事復核申請。

  第八條 申請刑事復議、復核應當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應當在障礙消除后五個工作日以內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認定的,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法定申請期限內。

  前款規定中的“其他正當理由”包括:

 。ㄒ唬┮驀乐丶膊〔荒茉诜ǘㄉ暾埰谙迌壬暾埿淌聫妥h、復核的;

 。ǘo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請期限內不能確定的;

 。ㄈ┓ㄈ嘶蛘咂渌M織合并、分立或者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法定申請期限內不能確定的;

 。ㄋ模┬淌聫妥h、復核機構認定的其他正當理由。

  第九條 申請刑事復議,應當書面申請,但情況緊急或者申請人不便提出書面申請的,可以口頭申請。

  申請刑事復核,應當書面申請。

  第十條 書面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應當向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提交刑事復議、復核申請書,載明下列內容:

 。ㄒ唬┥暾埲思捌浯砣说男彰、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住所、聯系方式;

 。ǘ┳鞒鰶Q定或者復議決定的公安機關名稱;

 。ㄈ┬淌聫妥h、復核請求;

 。ㄋ模┥暾埿淌聫妥h、復核的事實和理由;

 。ㄎ澹┥暾埿淌聫妥h、復核的日期。

  刑事復議、復核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簽名或者捺指印。

  第十一條 申請人口頭申請刑事復議的,刑事復議機構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事項,當場制作刑事復議申請記錄,經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確認無誤后,由申請人簽名或者捺指印。

  第十二條 申請刑事復議、復核時,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瓫Q定書、通知書的復印件;

 。ǘ┥暾埿淌聫秃说倪應當提交復議決定書復印件;

 。ㄈ┥暾埲说纳矸葑C明復印件;

 。ㄋ模┰V訟代理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

 。ㄎ澹┺q護律師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供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暾埲俗孕惺占南嚓P事實、證據材料。

  第十三條 刑事復議、復核機構開展下列工作時,辦案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ㄒ唬┙邮芸陬^刑事復議申請的;

 。ǘ┫蛴嘘P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的;

 。ㄈ┞犎∩暾埲撕拖嚓P人員意見的。

  刑事復議機構參與審核原決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刑事復議案件的辦案人員。


第三章 受理與審查

  第十四條 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收到刑事復議、復核申請后,應當對申請是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進行初步審查:

 。ㄒ唬⿲儆诒緳C關受理;

 。ǘ┥暾埲司哂蟹ǘㄙY格;

 。ㄈ┯忻鞔_的刑事復議、復核請求;

 。ㄋ模⿲儆谛淌聫妥h、復核的范圍;

 。ㄎ澹┰谝幎ㄆ谙迌忍岢;

 。┧讲牧淆R全。

  第十五條 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自收到刑事復議、復核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以內分別作出下列處理:

 。ㄒ唬┓媳疽幎ǖ谑臈l規定條件的,予以受理;

 。ǘ┎环媳疽幎ǖ谑臈l規定條件的,不予受理。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權受理的公安機關提出;

 。ㄈ┥暾埐牧喜积R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通知申請人在五個工作日以內補充相關材料,刑事復議、復核時限自收到申請人的補充材料之日起計算。

  公安機關作出刑事復議、復核決定后,相關人員就同一事項再次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不予受理。

  第十六條 收到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的刑事復議、復核申請后,公安機關應當對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項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申訴進行審核。檢察機關已經受理控告人對同一事項的控告、申訴的,公安機關應當決定不予受理;公安機關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項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申訴,檢察機關已經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終止刑事復議、復核程序。

  第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刑事復議、復核時一并提起國家賠償申請的,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告知申請人另行提起國家賠償申請。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刑事復議、復核申請或者終止刑事復議、復核程序的,應當在作出決定后三個工作日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九條 對受理的駁回申請回避決定的刑事復議案件,刑事復議機構應當重點審核下列事項:

 。ㄒ唬┦欠窬哂袘敾乇艿姆ǘㄊ掠;

 。ǘ┻m用依據是否正確;

 。ㄈ┦欠穹戏ǘǔ绦。

  第二十條 對受理的沒收保證金決定的刑事復議、復核案件,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重點審核下列事項:

 。ㄒ唬┍蝗”:驅徣耸欠襁`反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

 。ǘ┻m用依據是否正確;

 。ㄈ┦欠翊嬖诿黠@不當;

 。ㄋ模┦欠穹戏ǘǔ绦;

 。ㄎ澹┦欠癯交蛘邽E用職權。

  第二十一條 對受理的保證人不服罰款決定的刑事復議、復核案件,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重點審核下列事項:

 。ㄒ唬┍蝗”:驅徣耸欠襁`反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

 。ǘ┍WC人是否未履行保證義務;

 。ㄈ┻m用依據是否正確;

 。ㄋ模┦欠翊嬖诿黠@不當;

 。ㄎ澹┦欠穹戏ǘǔ绦;

 。┦欠癯交蛘邽E用職權。

  第二十二條 對受理的不予立案決定的刑事復議、復核案件,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重點審核下列事項:

 。ㄒ唬┦欠穹狭笚l件;

 。ǘ┦欠裼锌馗嫘袨樯嫦臃缸锏淖C據;

 。ㄈ┻m用依據是否正確;

 。ㄋ模┦欠穹戏ǘǔ绦;

 。ㄎ澹┦欠駥儆诓宦男蟹ǘ氊。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涉嫌犯罪”,不受控告的具體罪名的限制。

  辦理過程中發現控告行為之外的其他事實,可能涉嫌犯罪的,應當建議辦案部門進行調查,但調查結果不作為作出刑事復議、復核決定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 受理刑事復議、復核申請后,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及時通知辦案部門或者作出刑事復議決定的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提供作出決定依據的證據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辦案部門或者作出刑事復議決定的機關應當在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規定的期限內全面如實提供相關案件材料。

  第二十四條 辦理刑事復核案件時,刑事復核機構可以征求同級公安機關有關業務部門的意見,有關業務部門應當及時提出意見。

  第二十五條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無法確定案件事實,需要另行調查取證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通知辦案部門或者作出刑事復議決定的機關調查取證。辦案部門或者作出刑事復議決定的機關應當在通知的期限內將調查取證結果反饋給刑事復議、復核機構。

  第二十六條 刑事復議、復核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申請的,應當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刑事復議、復核機構允許申請人撤回申請的,應當終止刑事復議、復核程序。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許申請人撤回申請,并告知申請人:

 。ㄒ唬┏坊厣暾埧赡軗p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ǘ┏坊厣暾埐皇浅鲇谏暾埲俗栽傅;

 。ㄈ┢渌辉试S撤回申請的情形。

  公安機關允許申請人撤回申請后,申請人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提出申請的,不予受理。


第四章 決 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律師對駁回申請回避決定申請刑事復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五個工作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二十八條 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個工作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

  第二十九條 對沒收保證金決定和對保證人罰款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七個工作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三十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三十一條 刑事復議、復核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中止刑事復議、復核,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ㄒ唬┌讣婕皩I問題,需要有關機關或者專業機構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ǘo法找到有關當事人的;

 。ㄈ┬枰却b定意見的;

 。ㄋ模┢渌麘斨兄箯妥h、復核的情形。

  中止事由消失后,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及時恢復刑事復議、復核,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三十二條 原決定或者刑事復議決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的,公安機關應當作出維持原決定或者刑事復議決定的復議、復核決定。

  第三十三條 原決定或者刑事復議決定認定的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據錯誤、違反法定程序、超越職權或者濫用職權的,公安機關應當作出撤銷、變更原決定或者刑事復議決定的復議、復核決定。

  經刑事復議,公安機關撤銷原駁回申請回避決定、不予立案決定的,應當重新作出決定;撤銷原沒收保證金決定、對保證人罰款決定的,應當退還保證金或者罰款;認為沒收保證金數額、罰款數額明顯不當的,應當作出變更原決定的復議決定,但不得提高沒收保證金、罰款的數額。

  經刑事復核,上級公安機關撤銷刑事復議決定的,作出復議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執行;需要重新作出決定的,應當責令作出復議決定的公安機關依法重新作出決定,重新作出的決定不得與原決定相同,不得提高沒收保證金、罰款的數額。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機構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適用本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發布前公安部制定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


商務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號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商務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發展改革委同意,現予發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高虎城

   主 任 徐紹史

   2014年9月22日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餐飲服務經營活動,引導和促進餐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餐飲經營活動,是指通過即時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經營行為。

  第三條 商務部負責全國餐飲行業管理工作,制定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開展行業統計,規范行業秩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業行業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國家鼓勵餐飲經營者發展特色餐飲、快餐、早餐、團膳、送餐等大眾化餐飲,提供標準化菜品,方便消費者自主調味,發展可選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條 餐飲行業協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發揮行業自律、引導、服務作用,促進餐飲業行業標準的推廣實施,指導企業做好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

  餐飲行業協會應通過制定行業公約等方式引導餐飲經營者節約資源、反對浪費。

  第六條 餐飲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從事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積極貫徹國家和行業有關經營管理、產品、服務等方面的標準。

  第七條 餐飲經營者應當做好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

  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節儉消費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貫徹節約用餐、文明用餐標準。

  第八條 餐飲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餐后主動幫助打包,對節約用餐的消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九條 餐飲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產品質量及食品安全強制標準的食品。

  第十條 餐飲經營者不得隨意處置餐廚廢棄物,應按規定由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資源化利用。

  第十一條 餐飲經營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務項目標價,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第十三條 提供外送服務的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相應的服務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務的時間、外送范圍以及收費標準;根據消費者的訂單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設備,按時、按質、按量送達消費者,并提供相應的單據。

  第十四條 餐飲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當明示促銷內容,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

  餐飲經營者應當在促銷活動開始前做好原材料儲備及服務準備工作,依照承諾履行相關義務。

  促銷活動期間,餐飲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關商品或服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質量或服務水平。

  第十五條 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顧客投訴制度,明確具體部門或人員受理、處理消費者投訴。投訴的受理、轉交以及處理結果應當通知投訴者。

  第十六條 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對機制,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責任。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程序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及處理結果。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或委托相關機構建立經營者及其負責人、高層管理人員信用記錄,將其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并依法向社會公開嚴重違法失信行為。餐飲經營者及其負責人、高層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商務主管部門要求提供與餐飲經營相關的信用信息。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及行政處罰情況進行匯總,建立不良記錄檔案,并可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餐飲行業開展反食品浪費相關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給予相應獎勵或處罰。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業行業統計工作。餐飲經營者應當按照商務主管部門要求,及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

  第二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舉報制度,設立、公布投訴電話。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后,對屬于職責范圍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不屬于職責范圍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轉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處理過程中,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第二十一條 商務、價格等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餐飲業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對于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及規章有規定的,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沒有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商務、價格等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主要內容,但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內容依法不予公開。

  第二十二條 商務、價格等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辦法,結合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實施。

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務院



  國發〔2014〕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新修訂的預算法,改進預算管理,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現就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作出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建立與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財政制度,對于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1995年預算法及預算法實施條例施行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我國財政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共財政制度體系,作為公共財政制度基礎的預算管理制度也不斷完善,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現行預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財政制度和現代國家治理要求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預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夠科學,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尚未建立;預算體系不夠完善,地方政府債務未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約束力不夠,財政收支結構有待優化;財政結轉結余資金規模較大,預算資金使用績效不高;預算透明度不夠,財經紀律有待加強等,財政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并對改進預算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作出了部署。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公共財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必然要求;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準確把握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方向

 。ㄒ唬┲笇枷。

  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完善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績效,用好增量資金,構建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防范財政風險,實現有效監督,提高資金效益,逐步建立與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財政制度。

 。ǘ┗驹瓌t。

  遵循現代國家治理理念。按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著力構建規范的現代預算制度,并與相關法律和制度的修訂完善相銜接。健全財政法律制度體系,注重運用法律和制度規范預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

  劃清市場和政府的邊界。凡屬市場能發揮作用的,財稅等優惠政策要逐步退出;凡屬市場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財政等要主動補位。

  著力推進預算公開透明。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將公開透明貫穿預算改革和管理全過程,充分發揮預算公開透明對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約束作用,建設陽光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

  堅持總體設計、協同推進。既要注重頂層設計,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又要考慮外部環境和制約因素,實現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有序銜接,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節奏,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三、全面推進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

 。ㄒ唬┩晟普A算體系,積極推進預算公開。

  1.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收支范圍,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建立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應統籌使用的資金列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機制,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做好基金結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實現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可持續運行。

  2.健全預算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加快推進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支出標準在預算編制和管理中的基礎支撐作用。嚴格機關運行經費管理,加快制定機關運行經費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加強人員編制管理和資產管理,完善人員編制、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按經濟分類編制部門預決算和政府預決算。

  3.積極推進預決算公開。細化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預決算支出全部細化公開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按項目按地區公開。積極推進財政政策公開。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范圍,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細化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逐步將部門預決算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按經濟分類公開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財政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對預決算公開過程中社會關切的問題,要規范整改、完善制度。

 。ǘ└倪M預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1.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財政部門會同各部門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對未來三年重大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分析預測,對規劃期內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項目,研究政策目標、運行機制和評價辦法。中期財政規劃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銜接。強化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的約束。推進部門編制三年滾動規劃,加強項目庫管理,健全項目預算審核機制。提高財政預算的統籌能力,各部門規劃中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的,要與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相銜接。

  2.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預算審核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強化支出預算約束,各級政府向本級人大報告支出預算的同時,要重點報告支出政策內容。預算執行中如需增加或減少預算總支出,必須報經本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根據經濟形勢和政策調整等因素科學預測。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因宏觀調控政策需要可編列赤字,通過發行國債予以彌補。中央政府債務實行余額管理,中央國債余額限額根據累計赤字和應對當年短收需發行的債務等因素合理確定,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批。經國務院批準,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為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可編列赤字,通過舉借一般債務予以彌補,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規模納入限額管理,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加強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管理。政府性基金預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根據政府性基金項目的收入情況和實際支出需要編制;經國務院批準,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可舉借專項債務,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規模納入限額管理,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內,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測算分地區債務限額,并報國務院批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分地區債務限額內舉借債務,報省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

  3.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根據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的需要,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執行中如出現超收,超收收入用于沖減赤字、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如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削減支出或增列赤字并在經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國債余額限額內發債平衡。地方一般公共預算執行中如出現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債務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如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或其他預算資金、削減支出實現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實現平衡,省級政府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后增列赤字,并報財政部備案,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市、縣級政府通過申請上級政府臨時救助實現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歸還。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如出現超收,結轉下年安排;如出現短收,通過削減支出實現平衡。

 。ㄈ┘訌娯斦杖牍芾,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

  1.加強稅收征管。各級稅收征管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及時足額組織稅收收入,并建立與相關經濟指標變化情況相銜接的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稅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嚴格減免稅管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超越權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減征、免征、緩征應征稅款。加強執法監督,強化稅收入庫管理。

  2.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各地區、各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切實加強非稅收入管理。繼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加快建立健全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機制。加強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完善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參與國有企業利潤分配制度,落實國有資本收益權。加強非稅收入分類預算管理,完善非稅收入征繳制度和監督體系,禁止通過違規調庫、亂收費、亂罰款等手段虛增財政收入。

  3.全面規范稅收優惠政策。除專門的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各部門起草其他法律、法規、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國家統一財稅制度、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能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各地區、各部門要對已經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規范,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一律停止執行;沒有法律法規障礙且具有推廣價值的,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有明確時限的到期停止執行,未明確時限的應設定優惠政策實施時限。建立稅收優惠政策備案審查、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加強考核問責,嚴懲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ㄋ模﹥灮斦С鼋Y構,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

  1.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嚴格控制政府性樓堂館所、財政供養人員以及“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一般不采取掛鉤方式。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確定支出總額再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結合稅費制度改革,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探礦權和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等?顚S玫囊幎,統籌安排這些領域的經費。統一預算分配,逐步將所有預算資金納入財政部門統一分配。在此之前,負責資金分配的部門要按規定將資金具體安排情況及時報財政部門。

  2.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逐步將一般性轉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明顯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中央出臺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原則上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調節。要大力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在合理界定中央與地方事權的基礎上,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轉移支付,屬地方事務的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對競爭性領域的專項轉移支付逐一進行甄別排查,凡屬“小、散、亂”以及效用不明顯的要堅決取消,其余需要保留的也要予以壓縮或實行零增長,并改進分配方式,減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逐步與金融資本相結合,引導帶動社會資本增加投入。對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予以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設立,嚴格控制新增項目和資金規模,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加快修訂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對轉移支付項目的設立、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作出規定。研究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在明確中央和地方支出責任的基礎上,認真清理現行配套政策,對屬于中央承擔支出責任的事項,一律不得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對屬于中央和地方分擔支出責任的事項,由中央和地方按各自應分擔數額安排資金。各地區要對本級安排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整合、規范,完善資金管理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建立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各級政府上一年預算的結轉資金,應當在下一年用于結轉項目的支出;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當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各部門、各單位上一年預算的結轉、結余資金按照財政部的規定辦理。要加大結轉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對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可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建立預算編制與結轉結余資金管理相結合的機制,細化預算編制,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建立科學合理的預算執行進度考核機制,實施預算執行進度的通報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有效控制新增結轉結余資金。

  4.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管理。政府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從部門預算經費或者經批準的專項資金等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支持各部門按有關規定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切實降低公共服務成本,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ㄎ澹┘訌婎A算執行管理,提高財政支出績效。

  1.做好預算執行工作。硬化預算約束,年度預算執行中除救災等應急支出通過動支預備費解決外,一般不出臺增加當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須出臺的政策,通過以后年度預算安排資金。及時批復部門預算,嚴格按照預算、用款計劃、項目進度、有關合同和規定程序及時辦理資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購的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提前下達轉移支付預計數的比例,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額相對固定的轉移支付提前下達的比例要達到90%。加快轉移支付預算正式下達進度,除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外,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在全國人大批準預算后30日內正式下達,專項轉移支付在90日內正式下達。省級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轉移支付或專項轉移支付后,應在30日內正式下達到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規范預算變更,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劑使用的,按照財政部的規定辦理。

  2.規范國庫資金管理。規范國庫資金管理,提高國庫資金收支運行效率。全面清理整頓財政專戶,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除財政部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予以保留的專戶外,其余專戶在2年內逐步取消。規范權責發生制核算,嚴格權責發生制核算范圍,控制核算規模。地方各級財政除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外,一律不得按權責發生制列支。按國務院規定實行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項,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全面清理已經發生的財政借墊款,應當由預算安排支出的按規定列支,符合制度規定的臨時性借墊款及時收回,不符合制度規定的借墊款限期收回。加強財政對外借款管理,各級財政嚴禁違規對非預算單位及未納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借款和墊付財政資金。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國庫的管理和監督,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完善國庫現金管理,合理調節國庫資金余額。

  3.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強化支出責任和效率意識,逐步將績效管理范圍覆蓋各級預算單位和所有財政資金,將績效評價重點由項目支出拓展到部門整體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調整支出結構、完善財政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4.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研究制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規范和操作指南,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政府會計標準體系,研究修訂總預算會計制度。待條件成熟時,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研究將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主要指標作為考核地方政府績效的依據,逐步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公開機制。

 。┮幏兜胤秸畟鶆展芾,防范化解財政風險。

  1.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權限,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經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可以適度舉借債務;市縣級政府確需舉借債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代為舉借。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地方政府舉債采取政府債券方式。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

  2.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刂坪头诸惞芾。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地方政府舉債不得突破批準的限額。地方政府債務分為一般債務、專項債務兩類,分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通過發行一般債券融資,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3.嚴格限定政府舉債程序和資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國務院批準的分地區限額內舉借債務,必須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地方政府舉借債務要遵循市場化原則。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4.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及化解機制。財政部根據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對甄別后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各地區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要硬化預算約束,防范道德風險,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

  5.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明確責任落實,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任。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要作為第一責任人,認真抓好政策落實。

 。ㄆ撸┮幏独碡斝袨,嚴肅財經紀律。

  1.堅持依法理財,主動接受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遵守預算法、稅收征收管理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等財稅法律法規,依法行使行政決策權和財政管理權,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建立和完善政府決算審計制度,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推進預算公開,增強政府理財工作的透明度,減少政府自由裁量權,讓財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

  2.健全制度體系,規范理財行為。要健全預算編制、收入征管、資金分配、國庫管理、政府采購、財政監督、績效評價、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設,扎緊制度的籬笆。要規范理財行為,嚴格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編報預決算,按規定的用途撥付和使用財政資金,預決算編報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數據準確、情況真實、內容完整。

  3.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責任追究。財經紀律是財經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也是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通過單位自查、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強化責任追究,對檢查中發現的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滯留財政資金以及違規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等涉及違規違紀的行為,要按照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四、切實做好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保障工作

  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制度創新和利益關系調整,任務艱巨,面臨許多矛盾和困難。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要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創新精神,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認真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合力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堅持于法有據,積極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工作,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本決定有關要求需要與法律規定相銜接的,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做好銜接。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為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財政部要抓緊制定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辦法,印發各地區、各部門執行。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國務院

  2014年9月26日
新法規速遞,50萬云端法規,

新法規軟件介紹

《新法規速遞2012》軟件,收錄1949-2012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規 約13萬件。2012版新增“云檢索”功能,可以在線全文檢索、瀏覽50萬件法規,并可下載收 藏瀏覽過的法規!缎路ㄒ幩龠f》提供標題、頒布單位和全文檢索功能,全部法規均可按標題、 頒布時間或頒布單位排序!缎路ㄒ幩龠f》還可自行錄入法規,所有下載法規均可備份,重裝 軟件后無需再重新下載!缎路ㄒ幩龠f》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冊后,可以每天上網智能更新,獲 得當日最新法律法規。本軟件為收費軟件,您可以先下載軟件,付費后我們根據您注冊的用戶 名為您開通每日更新服務。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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